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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9-14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9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规划提出,持续改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网络、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到2025年,在脱贫地区新改建“四好农村路”4000公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3000公里,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稳定在95%左右、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坚固耐用的现代电网,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覆盖自然村比例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至少提高5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以上,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统筹农村厕所粪污、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各地探索推行政府定标准、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推广湖南“首厕过关制”经验做法,完善农村厕所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采用符合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工艺,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处理的有效路径,稳步解决“垃圾围村”问题。完善优化城乡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98%以上自然村。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晋政发〔2022〕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三农”工作是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把握发展机遇,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农业特色转型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一)发展环境
 
  坚实的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全省32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99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8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贫困群众收入大幅提高,“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总产量连续5年稳定在1350万吨以上,高标准农田面积达1662万亩,2020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424万吨,总产、单产均创历史最高水平,“菜篮子”品种丰富,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农业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科技取得长足进步,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4%,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6%,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良种全覆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特优农业成效显著,有机旱作技术体系日臻完善,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建设高水平推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南果中粮北肉东药材西干果”五大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扎实推进,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农业“特”“优”战略布局基本形成。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3%,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行政村比例达到95.3%,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步伐明显加快,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村改革纵深推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业开放合作有效拓展,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878元,年均递增7.9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5∶1,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跃上新台阶。
 
  良好的发展环境。“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省进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山西农业的出路在于“特”和“优”,为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国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等重大战略的扎实推进,特别是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进入国家规划,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强势起步,为我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难得的发展机遇。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农业支持保护持续加力,多元投入格局加快形成,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政策导向鲜明。融入新发展格局,农村消费潜力不断激发,特色优势农业多种功能、晋风晋韵乡村多元价值开发带动新消费需求,特优农产品和有机旱作农业的叠加优势更加凸显,市场驱动强劲。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加快向农业农村全面渗透,乡村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数字乡村建设不断深入,科技支撑有力。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城乡融合更加深入。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我省农业农村发展仍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强,农业发展基础薄弱,育种创新能力不足,防灾减灾体系不完善,资源要素瓶颈依然突出,制约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的障碍依然存在,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仍然艰巨,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仍存在短板弱项。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任重道远。
 
  综合判断,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立足省情农情,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发挥乡村地域特色,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绘制我省“三农”新蓝图。
 
  (二)发展方略
 
  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决守牢风险防范底线。提升稳粮保供能力,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打好第一产业和种业两个翻身仗。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深化农村改革。保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坚持辩证思维,统筹产业和生态两大布局,坚定实施农业“特”“优”战略。辩证处理好产业布局和生态布局的关系、稳粮保供和特色产业的关系、特优农业和有机旱作的关系、家庭承包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利益关系。从战略引领、园区承载、项目支撑构架产业发展布局,做实做强三大战略,做大做优十大产业集群,创建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全力打造“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牌,把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乡村布局和村庄建设两大规划,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准确把握镇村特色、地域特征、发展现状和功能定位,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向户延伸,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序推进乡(镇)和村级建制调整,明确村庄分类标准和布局,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创建文明和谐乡村。将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动公共资源县域统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坚持战略思维,统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两大任务,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把全省117个县(市、区)划分为先行示范县、整体推进县、重点帮扶县三类,统筹政策投入和考核,分类指导推进。先行示范县重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打造乡村振兴样板。整体推进县重点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帮扶县重点加快产业就业融合,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平稳过渡、有效衔接。建立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政策支持体系,对“三类县”实施分类考核。
 
  坚持创新思维,统筹人地关系和组织化程度两个关键,扎实推进农村重点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持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调节农户之间关系、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关系,在鼓励面向大市场、发展规模经营的同时,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进生产托管、合作化带动,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三)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以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为工作定位,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坚持农业特色转型,实现优质高效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过程和各领域,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全面提升农民增收能力,把就业创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效益更多地留在农村、留给农民,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政策供给,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基本公共服务、人才配备等方面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加快补上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大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重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跳出“三农”抓“三农”,聚焦“三农”抓“三农”,增强整体性、协调性,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在经济上维护农民利益,在政治上保障农民权利,激发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制约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后劲。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围绕共同富裕,聚焦农业“特”“优”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第一产业增加值、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十大产业集群产值实现“三个翻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力争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梯次推进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脱贫地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得到新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365万吨以上,肉蛋奶果菜等重要农产品品种丰富、供应充盈,生猪产能巩固提升。特色杂粮、油料、草食畜、夏秋冷凉蔬菜、鲜干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不断提高,现代农业设施化、园区化、绿色化、融合化、数字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三大省级战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有机旱作农业品牌叫响全国,基本建成北方现代农业发展创新高地。
 
  ——乡村宜居宜业建设取得新成效。乡村建设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村庄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活设施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乡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文明和谐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农民富裕富足达到新水平。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明显增强。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有效拓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展望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特色转型目标全面实现,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增强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全面提升脱贫地区的综合发展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为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根据脱贫县的脱贫摘帽时间,设立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措施总体稳定、不断调整优化,变守势为攻势,加强责任落实、政策支持、帮扶力量和监管考核,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有效衔接。
 
  确保领导体制衔接,由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转向五级书记抓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确保政策体系衔接,不断优化现有帮扶政策,做到政策衔接“进退去留”适度,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确保工作机制衔接,坚持常态化驻村帮扶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支撑要素衔接,统筹优化脱贫地区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保持要素投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发展合力。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在过渡期内,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外脱贫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失学辍学。完善落实健康扶贫、慢病诊疗等帮扶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拓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方式,动态保障基本住房安全。巩固已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成果,加强运维管护,解决好水源性、季节性缺水问题,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全省1122个集中安置区、47.2万搬迁群众,以社会融入为目标,以产业就业为重点,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提高外出就业精细化水平。提升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容升级,确保搬迁群众与迁入地群众共享公共服务资源。强化党建引领,完善以居委会为主体、群团自治组织为辅助的社区组织管理服务架构,派驻驻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协助社区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管。权属部门或单位要明确管护责任,确保资产正常运转、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三)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继续坚持精准方略,对监测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对帮扶资源实行精准配置、精准使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监测重点。采取农户申报、乡村干部排查走访、部门筛查、舆情信访预警“四位一体”监测方法,对监测对象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开展日常监测。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者,定期开展重点监测。
 
  分级预警。按照“分类管控、分级预警”的原则,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类型,建立收入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发意外事件风险监测台账。根据返贫致贫风险严重程度,确定预警等级。
 
  动态管理。乡村两级通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日常走访排查,逐月分析研判,及时了解掌握风险变化。按季开展动态管理,将符合监测条件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风险消除的及时退出。
 
  分类帮扶。夯实增收帮扶,对有劳动能力、创业就业意愿的对象,坚持开发式帮扶,以激发内生动力为主,加大就业产业帮扶力度,通过发展产业扩大就业,促进持续增收。优化减支帮扶,对刚性支出大的对象,坚持针对性帮扶,优化教育、医疗等帮扶政策,减少支出负担,降低返贫致贫风险。强化兜底帮扶,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确保基本生活稳定。精准专项帮扶,针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存在风险的对象,及时通报行业部门,精准安排项目,实行动态清零。
 
  (四)持续提升脱贫县脱贫人口发展能力
 
  聚焦脱贫县、脱贫人口,以能力提升为主线,不断增强脱贫县的发展活力、脱贫人口的发展能力,巩固成果、拓展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增强脱贫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能力。根据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依托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抓好产业扶贫项目后续运营,继续对原有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扶贫农民合作社等,给予稳定的财政投入、金融服务、项目安排、土地利用、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稳定光伏产业帮扶实效,管好用好光伏扶贫5479座村级电站、53座集中电站,确保发电效率高、后续运维好、收益分配准、监管主体实、稳定运行久,每年收益稳定在18亿元以上。加快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全力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公路沿线50个脱贫县乡村旅游帮扶示范村建设,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项目,创新“旅游+”为主导的多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生态建设帮扶效益,全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跟进落实退耕还林奖补、造林绿化务工、森林管护就业、经济林提质增效、特色林产业增收“五大项目”相关政策,引导脱贫劳动力参与绿化生态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省脱贫地区聘用生态护林员稳定在1.8万人左右。充分发挥农村电商作用,不断完善脱贫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逐步加大冷链、物流、仓储、场租等销售流通环节支持力度,全面提升41个脱贫县国家电商扶贫示范建设水平,通过开展直播带货、网上主题销售、鲜活农产品走出山西网上行等活动,进一步推进消费帮扶与电商帮扶深度融合,增强农村电商带动能力。加大品牌培育宣传力度,全面加强农业主导产业的标准化建设,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申报。全面提升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和劳务品牌的培育宣传力度,积极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签订产品销售协议、开展省际劳务协作,提升“晋字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完善带动机制,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多种方式,与脱贫户结成紧密关联、相互依存的利益共同体。完善“市场+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村集体)+脱贫户”模式,通过务工就业、订单生产、生产托管、产品代销、资产租赁、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龙头企业建立契约型、股权型联结机制。实现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让脱贫户在发展特色产业中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到2025年全省累计巩固脱贫户180万户以上。
 
  增强脱贫劳动力内生发展能力。着力提升脱贫劳动力持证率,实现持证赋能、就业增收,引导培训和评价一体的技能培训机构优先培训脱贫劳动力,到2025年全省脱贫劳动力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全部持证。着力提升脱贫劳动力就业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机制、机构运作”的原则,构建“技能培训+劳务派遣+就业服务”一体化的培训就业新模式,进一步提高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后持证率和就业率,每年转移就业脱贫地区劳动力30万人。着力抓好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育,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员,尤其对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农业后继者,要进行定期轮训、重点培养,提升其经营管理及市场开拓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省累计培训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3万人。着力规范脱贫劳动力公益岗位就业,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生态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用以工代赈方式,让脱贫劳动力参与其中、获得收益。对少数年龄偏大、有就业意愿、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或确实因照顾家庭、身体残疾等原因不能外出就业的脱贫半劳力和弱劳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承担护林、保洁等公益性岗位工作。
 
  增强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改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网络、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到2025年,在脱贫地区新改建“四好农村路”4000公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3000公里,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稳定在95%左右、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坚固耐用的现代电网,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覆盖自然村比例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至少提高5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以上,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增强脱贫地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提升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中小学校网络提速扩容,建立名校网络资源共享机制,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脱贫县职教中心建设,改善职教中心办学条件,提高职教中心面向脱贫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各阶段学生优先享受资助补助政策,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加快提升医疗服务供给能力,保持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逐步调整优化,进一步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提高县级医疗集团建设水平和管理能力,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夯实基本保障制度基础,提升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提升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向脱贫地区倾斜,加强脱贫村文化设施建设、文化资源提供、文化活动开展力度,坚持扶智、扶志、扶德三结合,引导脱贫人口进一步更新观念、坚定信念,弘扬勤劳致富、脱贫光荣良好风尚。加快提升科技赋能带动能力,加强产学研平台建设,强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脱贫县着力开展设施农业、绿色农业、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特色园区建设,吸纳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产增效增收,营造脱贫人口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社会保障兜底能力。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充分利用相关行业部门数据平台,通过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动态监测,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落实落细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市、县政府按最低续费档次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全部保费,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确保脱贫地区重点人群补充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强化农村低保兜底政策,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对脱贫户及低收入家庭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继续实施“单人保”政策,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继续按“单人保”政策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过渡期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和入口)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救助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挂钩联动、同步调整。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供养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集中供养。增强临时救助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统筹用好社会救助资源,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精准识别,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引入志愿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慈善机构参与社会救助。
 
  增强脱贫地区乡村治理能力。全面强化脱贫村党组织建设,在建制村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示范基地等党员集中地的党组织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优先派驻第一书记和帮扶工作队,增强脱贫村党组织凝聚力。持续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脱贫村民主决策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发挥群众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德治建设的教化作用,形成“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逐步形成优生优育、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崇德向善、勤俭节约、孝亲敬老的社会新风尚。持续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对脱贫人口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形成群众诉求依法表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利益争端就地解决的格局。着力加强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持续深化全社会参与帮扶格局,继续实施和完善领导联系帮扶、县际结对帮扶、企业合作帮扶、学校医院对口帮扶。实施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在市域内开展县域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结对帮销。加强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及公民个人等,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开发和助医、助教、助学、助残等帮扶济困活动。
 
  (五)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动态监测,根据不同层次和类型实施分层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夯实增收帮扶,对有劳动能力、创业就业意愿的对象,坚持开发式帮扶,以激发内生动力为主,加大就业产业帮扶力度,通过发展产业扩大就业,促进持续增收。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以现有的政策规定及时给予救助。优化减支帮扶,对刚性支出大的对象,坚持针对性帮扶,优化教育、医疗等帮扶政策,减少支出负担,降低返贫致贫风险。强化兜底帮扶,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确保基本生活稳定,防止农村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精准专项帮扶,针对“三保障”对象和饮水安全存在风险的,及时通报行业部门,精准安排项目,实行动态清零。
 

关键词: 农村现代化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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