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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9-14

 
  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晋风晋韵乡村
 
  全域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聚焦路、水、暖、网、链、废、机、田、证、险等十件实事,推动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打造晋风晋韵的美丽宜居宜业乡村。
 
  (一)全面有序推进乡村规划
 
  结合县域国土空间规划,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县城、乡镇、村庄规划建设,推进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一体规划,突出优化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作用,加快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建管格局,推动公共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等村庄类型,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把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统一底数、底图,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统筹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产业发展、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因素,进行全域整体设计。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科学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二)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着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补齐短板、提档升级。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较大人口规模(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统筹规划和建设农村公路穿村路段,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推进人口密集村庄消防通道建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公路安全防控水平,强化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监管。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优化农忙等重点时段农村客运服务供给,完善农村客运长效发展机制。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加强农村消防用水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防汛抗旱设施,加强农村洪涝灾害预警和防控。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推进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农村物流骨干网络。加快建设产地贮藏、预冷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城市配送等设施,构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网络。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打造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探索推进乡村智慧物流发展。
 
  (三)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推广干旱、高寒、缺水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科学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开展农村改厕示范县、示范村创建活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左右。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统筹农村厕所粪污、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各地探索推行政府定标准、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推广湖南“首厕过关制”经验做法,完善农村厕所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采用符合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工艺,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处理的有效路径,稳步解决“垃圾围村”问题。完善优化城乡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98%以上自然村。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集中连片打造一批晋风晋韵特色明显的长城边塞型、晋商人文型、黄河农耕型、太行山水型等不同类型的美丽宜居乡村。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和管护。
 
  (四)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提升工程,加快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基本实现5G网络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全覆盖。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示范。推进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慧电网、智慧物流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山西省农业农村大数据省级中心及市级分中心,整合遥感、土地利用、基本农田、基础地理及乡村治理等涉农数据资源,构建全省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展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数字农业农村体系,提升全要素数字化、农业资源权属数字化管理能力。加强预警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北斗”大喇叭等新设备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靶向发布,为农业发展提供气象科技支撑。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智能化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不断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持续推进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
 
  (五)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推进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继续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特岗计划”,为农村地区补充优秀师资力量。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把耕读教育和科学素质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县城职业中学等学校根据当地发展需要试办社区学院。加强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推动公费农科生定向招生培养试点,加大涉农高校、涉农专业建设力度。
 
  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持续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和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农村基层本地全科人才培养力度,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落实乡村医生待遇,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功能。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全面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农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完善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加快完善乡村公共体育场地建设。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多元化、连锁化运行,实现区域性养老中心全覆盖。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大居家养老支持力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巩固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能力。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制定村级公共服务目录和代办政府服务指导目录。提供就业社保、社会救助、卫生健康、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发展农村普惠性托幼服务,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争取实现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加快推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现每个乡(镇)都有社工站,每个村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专业服务。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
 
  (六)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
 
  顺应农村消费梯次升级需要,鼓励和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向农村市场拓展,引导快销、食品、日化、金融、保险等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培育农村消费热点。整合优化邮政、交通、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和节点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家电更新行动、实施家具家装下乡补贴和新一轮汽车下乡,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完善县城和中心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拓展农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规范引导网络直播带货发展。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优化县域批发市场、集散中心、商业网点布局。实施消费环境净化专项行动,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农资供应等领域,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在农村地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美丽乡村
 
  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实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产地环境更加清洁,生态系统更加稳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开展全省农作物、畜禽、水产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调查,对现有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建设,发掘一批优异种质资源,选育一批高产优质突破性品种,培育一批现代种业企业,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加快推进品质提升,推广应用优良品种,优选推介发布适宜山西农业生产的主推品种100个以上,推广有机旱作农业技术,大力实施有机旱作“十项工程”,推广农业生产全过程技术集成,组装推广一批区域性、标准化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模式,净化农业产地环境。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山西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效应,创建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乡村特色知名品牌矩阵,评选一批省级功能农产品品牌,建立“晋字号”特优农产品品牌目录库。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强化标准集成应用,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培育一批标准化综合体。引导支持农技推广单位、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单位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新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100项。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培育质量安全追溯标杆企业。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强化监管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动态管理。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优化肥料投入品结构,增加有机肥使用,推广肥料高效施用技术。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加快培育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加大全生物可降解农膜推广使用力度,推进废旧农膜机械化捡拾和专业化回收。统筹推进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因地制宜集成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深入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联合攻关,加强修复治理和安全利用示范,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加大水产养殖面源污染防治。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提高到5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
 
  (三)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
 
  加强农业生态保护,整理修复耕地生态。推进重点区域生态恢复,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农业资源保护机制,强化精细化管理、刚性管控。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做好耕地等农业资源分析,完善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布局,优化基础数据库,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基地。
 
  扎实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治理,带动“五湖”和大泉、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实施沿黄地区淤地坝除险加固、坡耕地综合整治、水源涵养等建设工程。积极推进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提升农业生态功能。继续推进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项目验收评估。大力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保护修复森林草原生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修复重要生态系统,坚持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对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实行禁牧。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全产业链拓展农业绿色发展空间。大力发展高效旱作农业,推进雨养农业、集雨补灌农业和节水农业,集成推广节水技术。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绿色转型,坚持加工减损、梯次利用、循环发展方向,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加工利用。推进产业集聚循环发展。推进产业融合、要素集聚、企业集中、功能集合。开展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替代示范。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监测网络和标准体系。
 
  加快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全面实施以汾河流域为重点的“七河”生态修复治理,全面推进吕梁山、太行山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用水计量管理,提高用水效率。
 
  建设田园生态系统。建设农田生态廊道,营造复合型、生态型农田林网,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增加农田生物多样性。优化乡村功能,合理布局种植、养殖、居住等,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和生态修复,增加湿地、堰塘等生态水量,增强田园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八、强化乡村综合治理,建设文明和谐乡村
 
  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为发展目标,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新时代文明和谐善治乡村。
 
  (一)完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两个行动”。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计划,发展农村年轻党员。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级民主协商、议事决策机制。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商、有效衔接,认真落实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实施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加快推进我省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建立完善乡村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推广运用“清单制”“积分制”等形式。严格依法设定县级对乡镇赋权赋能范围,健全乡镇和县级部门联动机制,压实乡镇政府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责任。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分类推进乡村治理。
 
  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创建。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乡村依法治理。深化农村网格化管理,健全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公安、信访、司法、民政等部门联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行“一村一辅警”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交通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健全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强化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立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的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创优农民终身学习环境。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数据库和共享师资库,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训体系。引导优质教育资源下沉乡村,推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推广“田间学校”“产学合作”“互联网+”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提升培训效能。加快推动我省“三队包联”服务,发挥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的作用,开展到县到企到村到户科技服务,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学历提升行动,重点培养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培养一批乡村能工巧匠和农村实用人才。围绕三大省级战略、十大产业集群,组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绿色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品牌创建等特色培训,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着力提高农民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加强农村劳动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深化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健全完善农业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扩大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招收农民学员规模,定向培养一批农村高层次人才。
 
  (三)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在县、乡(镇)、村三级行政机构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志愿山西”“诚信山西”品牌实践。加强农村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面向农村开展送理论、送文明、送服务、送人才活动。
 
  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水平。深入挖掘三晋文化、廉政文化、红色文化、晋商文化等优秀社会文化资源,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延伸、覆盖。鼓励非遗项目“活化”利用,在运城稷山板枣生产系统、晋城阳城蚕桑文化系统成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继续在全省特别是黄河流域市县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支持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山西系列活动。继续开展“五个一批”文化惠民工程,办好山西艺术节、左权民歌汇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加快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体育活动。
 
  持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深入开展专项文明行动,传承优秀家规家训,培育良好家教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孝老爱亲、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持续推进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加快在农村普及科学知识,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
 
 
  九、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扩大农业开放合作,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力活力。
 
  (一)加快畅通城乡要素循环
 
  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破除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壁垒,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环保等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和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县城集聚人口功能,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民在县域内就近就业、就地城镇化。加快小城镇发展,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探索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机制。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管护,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力争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推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和人才合作交流机制,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双向流动。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以政策吸引、事业凝聚、乡情乡愁汇集各类人才服务乡村。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交易规则,完善有偿使用制度,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征地程序,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发挥政府投入引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用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扎实做好延包试点工作,探索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经验做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承包合同管理的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制度,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清徐、平遥、泽州3个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规范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登记成果共享应用。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
 
  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主体和权能。严格管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途。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健全政府投入保障制度,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全面落实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制定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确保按规定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强化高质量发展和绿色生态导向,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农产品价格形成、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等政策。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优先支持县域发展,支持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高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支持力度。支持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基本建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快完善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保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实施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稳妥有序推进农产品收入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
 
  (四)协同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路径,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指导和服务,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协同推进农村各项配套改革。持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集体林业运行机制,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标任务,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五水综改”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打破水瓶颈,强化水支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清化收”工作。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重点对口头合同、虚假合同、显失公平合同等不规范、不合法的经济合同,依法依规予以解除、完善或纠正,对存在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确保应清尽清、应改尽改。规范新签订合同,建立管理台账,严格登记备案,确保合法合规。稳妥化解村级债权债务,依法依规清收债权,建立稳妥有效的化债机制,重点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基层组织运转不顺畅等问题。实行农村集体资产有偿使用、合理收费,重点解决无偿占用、非法侵占集体资产问题,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被违法、违规、强制占用的集体资产。
 
  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统筹考虑村情民情、功能定位、比较优势等,创新实施产业融合、资产租赁、资本收益、文旅康养、生产服务、劳务转移经济等集体经济壮大提质路径。重点推进构建联合发展机制、强化集体资产监管、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培养带头人队伍等措施实施,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力。
 
  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保障。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的工作机制,各级组织部门牵头建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议事协调机制。省、市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县级要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实绩专项考核体系,突出发展规划、年度目标、产业特色、经营性收入比重、经营管理等重点,加大对村党组织书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星级评定、报酬待遇、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挂钩。鼓励市县两级设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奖励资金,制定奖励办法,奖励收入增幅明显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六)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
 
  抢抓新发展格局带来的重塑性机遇,农产品、农业企业和技术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走出去引进来。全面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主动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依托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打造我省融入京津冀和服务雄安新区的重要走廊。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地设立特优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举办商超对接活动,发展直播销售等电商新业态,线上线下同时发力、良性互动。加大与省外大企业特别是“百强龙头企业”以及科研机构的对接力度,推动我省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大循环,抢占中高端市场。精准对接“一带一路”,加强与沿线国家主要口岸互联互通,建设晋非经贸合作区,深化多双边农业合作。加强农业对外开放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对外合作在政策、信息、法律、金融等方面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五大平台作用,积极开拓国外市场,推动我省更多特优农产品进入国际大循环。
 
 
  十、强化规划保障措施,高质高效实现目标任务
 
  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强化规划推进机制、考核评估、法治保障,积极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发展强大合力,扎实有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建立健全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部门协同、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加强统筹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建立任务落实台账,制定考核办法,持续开展督导和评价工作。各市依照本规划,制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规划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各部门根据规划任务分工,强化政策配套,完善运行机制,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规划衔接
 
  充分发挥本规划对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导向作用,聚焦规划确定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有机旱作、现代种业、设施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化、数字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制定实施行业专项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建立农业农村规划目录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农业农村领域各专项规划须与本规划衔接。
 
  (三)创新推进机制
 
  创新服务推动机制,以政策库、项目库、数据库、人才库建设为抓手,推动专家团队、项目工队、营销战队“三队包联”,强化实体化落地、项目化实施、季度化推进、责任化落实、信息化创新“五化落实”。加强规划落实机制,制定规划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强化通报推动、案例推动、现场推动、督导推动,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实落地。
 
  (四)健全法治保障
 
  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党内法规和涉农法律法规,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法治保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提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和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健全完善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省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实现执法设备装备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扩大执法覆盖面。下移执法重心,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进农村,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依法办事规章制度,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
 
  (五)动员社会参与
 
  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格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农业农村发展新型智库,广泛动员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投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联农带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宣传矩阵,广泛宣传解读党的“三农”政策及规划实施意义、目的、措施和政策,及时报道行业动态、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等,同时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展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成果新成效,宣传做出杰出贡献的农民、科技工作者、企业家、基层干部等,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各界力量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考核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对规划主要指标的监测、统计、考核制度,加强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建立健全跟踪考核机制,对市县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实绩考核,并纳入全省乡村振兴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各类政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支撑,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监测,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序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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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现代化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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