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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行动方案印发!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 | 发布时间:2022-05-26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江西省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出台工业领域碳达峰“1+4”方案,有序推进工业领域和钢铁、建材、石化、有色金属等4个重点行业碳达峰。持续完善绿色项目库建设,做大“碳中和”项目板块,加大项目对接力度,推动产融合作。强化污染天气分级管控,实施差异化减排。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服务,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技改升级。
 
  全文如下: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定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780号)《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经省政府同意,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畅通产业循环,强化政策扶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激发主体活力,为工业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环境。
 
  (二)行动目标
 
  全省工业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发展质效保持在全国前列。2022年,全省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总体稳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全国排位力争保持在“第一方阵”;工业投资增长9%左右;推动一批重点产业规模实现新突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净增1000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工业经济循环畅通行动
 
  1.保护产业链完整通畅。贯彻落实推动产业链链长制深入实施工作机制,强化“链主”企业培育,加快构建产业链“链长”、产业联盟“盟长”、金融服务团“团长”、高等院校“校长”等“一主四长”的新型“链长制”工作模式。分产业链梳理细化痛点、堵点、难点、断点,举办产融对接、产技对接、供需对接,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供应链无缝衔接。实施制造业基础再造行动计划(2022-2025)。统筹实施核心技术攻关、基础成果转化、重大装备升级等行动,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保险补偿政策,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税务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单位)
 
  2.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充分发挥能源保供工作调度协调机制,建立能源保供专班,强化煤电油气运调节,发挥煤炭煤电调控和兜底保障作用。加强抽水蓄能等储能调节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备用和调峰能力,持续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升能源储备水平,加强地方成品油储备,制定全省电力安全保障方案、年度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和天然气有序用气方案、天然气保供方案,保障重点领域用能需求。对煤电和供热企业2021年四季度的应缴税款全部暂缓缴纳,落实煤电企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能源局)
 
  3.保持工业原材料量价稳定。密切跟踪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做好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工作,增加铜、钢铁、建材等大宗原材料市场有效供给,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保供稳价的社会职责。加强能源和大宗商品等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废钢铁、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培育一批行业规范企业。持续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进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发展。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密切关注12315平台有关举报线索和网络媒体舆情,依法查处散布虚假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二)实施工业项目投资扩大行动
 
  4.积极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坚持“项目为王”,深入实施工业领域“项目大会战”,扎实推进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聚焦新兴产业倍增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创新成果产业化等关键领域重大项目,通过省级现有工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加大土地、用工、融资、建材等要素保障力度,统筹做好谋划、调度、服务,推动重点工业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开展投资质效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业项目投资力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能源局)
 
  5.加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投资力度。深入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加快打造全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地。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行动,研究编制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建立省级技改重点项目库,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在传统产业中的转化应用。组织专家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帮助企业改进设计和制造技术,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专项服务活动。推进“首席质量官”能力提升工程,引导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6.推进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适度超前部署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工程,新开通5G基站2.5万个左右,建成20个左右5G行业虚拟专网,推进5G网络实现乡乡通,5G终端用户力争突破2000万,培育3-5个5G融合应用创新中心和一批“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推动VR科创城一期、赣鄱数据湖、智慧冷链物流大数据等299个新基建领域项目建设,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537亿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通信管理局)
 
  7.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宣传贯彻《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鼓励引导外资企业投向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积极推进外资项目建设,努力协调解决外资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遇到的融资、物流、用工、原材料采购等方面问题。精心举办2022世界VR产业大会、“进博会走进江西”、2022年江西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活动、江西省与跨国公司(上海)合作交流会、德资企业进江西活动、江西国际移动物联网博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主动对接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和知名跨国公司投资重大外资项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实施工业经济拓展行动
 
  8.着力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充换电站建设,持续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提升居民小区配电容量,大力提升充电桩利用率。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等行动。实施新型消费高质量发展行动,深入推进“赣品网上行”,举办视频直播电商节,扩大5G+、虚拟现实、区块链、机器人应用等新型信息消费。推广应用“赣出精品”100项以上,积极组织江西自主品牌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聚焦品牌强化推广、促进消费。搭建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供需产业链对接,办好中国(中部)工业博览会、国际麻纺博览会、江西国际铜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赣州)家具博览会等活动,大力开展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积极组织老字号企业参与省内外重大展会活动,推进老字号产品进超市、进商场,着力提升我省老字号企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9.开拓外贸稳健发展新路径。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双循环”市场开拓行动,保障外贸企业供应链稳定畅通。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支持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加密九江港至上海“天天班”,开行至欧美、开拓至东南亚及日韩国际货运航班,稳定开行铁海联运“天天班”、赣欧班列精品线路,持续优化提升江西起运、通达全球的国际物流大通道。深入推进口岸“三同”试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百场”口岸惠企政策宣讲会,不定期进园区、进企业开展服务,帮助企业掌握口岸惠企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开展外贸金融服务,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南昌海关、江西银保监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中国信保江西分公司)
 
  10.培育工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03”专项转移转化,全面提升智能制造水平,进一步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加快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升级。推进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度评价,分行业制定一批产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开展行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培育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加大VR应用示范项目、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团队奖励力度。持续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径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四)实施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行动
 
  11.培育壮大产业主体和载体。深入实施领航企业培育行动,有力有序推动重点省属企业创新倍增,支持培育一批百亿企业。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落实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扶持,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展示。开展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形成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后备、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独角兽(瞪羚)企业为龙头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深入实施产业集群提能升级计划、园区“两型三化”提标提档行动,强化产业集群综合评价、星级管理,分类分层推动省级产业集群做强做大。着力培育先进产业集群、优质企业集聚、高端要素集成的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争创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化智慧园区云平台,提升开发区智慧化、便捷化、高效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金融监管局)
 
  12.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出台工业领域碳达峰“1+4”方案,有序推进工业领域和钢铁、建材、石化、有色金属等4个重点行业碳达峰。持续完善绿色项目库建设,做大“碳中和”项目板块,加大项目对接力度,推动产融合作。强化污染天气分级管控,实施差异化减排。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服务,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技改升级。着力推动钢铁企业加快工艺装备、超低排放、节能降碳等改造,促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开展变压器、电机能效提升行动,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对于碳减排重点领域内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融资,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00亿专项再贷款在辖内精准落地。试行部分绿色金融标准,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和碳核算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
 
  13.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深入实施创新平台能级提升行动,加快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中科院江西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等平台建设,争取国家中药产业中心、国家稀土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落地。启动省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推广引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大力开展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做好对基础研究、优势领域、优势学科等经费保障工作,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实施科技金融与成果转化提升行动,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金”结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体系。启动实施科技体制改革攻坚行动,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14.提高产业质量水平。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深入开展对标达标行动,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高水平标准,助力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钨与稀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筹建,重点推动电子信息、现代家具、新材料等优势产业筹建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支持南昌、赣州等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形成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有序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建设布局和服务模式,逐步扩大服务网络覆盖面。(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实施工业发展环境优化行动
 
  15.减征中小微企业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延续实施2021年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税降费政策,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对缴纳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照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继续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15万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在2020年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等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16.精简政策享受流程。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90%,大力推广通过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搭建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惠企通”,推动惠企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明确全省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南昌、九江、赣州和赣江新区退税业务平均办结时限提速至2-6.5个工作日,其他设区市相应退税业务平均办结时限提速至6-8个工作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17.不断提高企业开办服务水平。建设“赣服通”5.0版,深化“赣服通”前端受理、后端办理“前店后厂”政务服务新模式。开发网上公告服务功能,在“全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上线“公告服务”栏目,为企业提供免费公告服务。密切关注12315投诉举报和有关舆情,围绕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领域持续发力,不断加大涉企收费监管力度,推动涉企收费和价格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办)
 
  18.大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聚焦企业开办及注销、不动产登记、纳税等18个方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构建涉企营商环境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创新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权责“清单化”,加快实现政策“透明化”、服务“标准化”。实施市场准入“全国一张单”管理模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照通办”,大力推广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办、省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工业经济政策扶持行动
 
  19.加大工业领域金融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策应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支持工业领域数字赋能发展,加大制造业信贷投放,大力发展订单、仓单、快捷保理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争全年新增贷款5500亿元以上,直接融资4000亿元以上,新增上市公司12家。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力争2022年末,普惠小微贷款实现“两个高于”:即普惠小微余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小微贷款新增高于1000亿元。(责任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省金融监管局)
 
  20.推动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持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继续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等领域贷款实行FTP定价优惠。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央行资金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开展“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融资各环节收费和管理,推动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适时启动“探索创业担保贷款市场信用担保模式”改革任务试点,2022年增加安排担保基金6000万元,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亿元。(责任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1.保障重大项目土地供应。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产业用地供应的总量、布局、时序和方式,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加强“标准地”指标落实情况监管,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积极鼓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大低效用地企业、“僵尸企业”收储力度,以达到产业用地的可持续利用。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发挥“亩均论英雄”评价引导作用,依法依规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供给政策。(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2.加强节能环保政策指导。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政策。将节能、能效等作为地方标准制修订重点领域,逐步完善能耗标准体系。优化考核频次,科学制定全省能耗双控考核方案,分类施策,切实保障优质重大项目用能需求。对于符合产业环保政策要求的项目,纳入环评审批和审查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尽快予以办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23.破解企业用工难题。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在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扶持,鼓励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积极申报职称。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培训,突出数字技能、新职业、急需紧缺职业等培训重点,提高劳动者适应企业转型能力提升。2022年计划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32万人次(含创业培训12万)。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系列活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提供专业化用工服务。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行为,规范用工市场。(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24.强化企业精准帮扶。发挥产业链问题收集办理、省领导联系挂点园区、产业救济部门协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纾困解难帮扶专班、企业特派员等帮扶机制作用,加大企业帮扶力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25.强化地区考核激励。对年度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先进市县,奖励用能等指标保障工业发展。对成效显著的地区,在国务院重点督查激励措施等政策上给予支持,统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激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三、保障措施
 
  (一)抓紧建立省级协调机制。依托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机制,建立我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收集、梳理、协调解决当前影响各地工业企业生产运行、工业项目落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政府分管工业的领导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由协助分管工业工作的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管工业经济运行的负责同志兼任。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二)强化日常运行监测。进一步强化工业经济运行日常监测,严格执行月调度、季通报等制度,定期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工业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工业平稳运行。
 
  (三)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督导。适时对各地执行落实国家及省里出台的惠企政策进行效果评估,确保政策措施真正落实落地、取得实效,确保全省工业经济实现平稳增长。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国家和省有关惠企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扩大政策知晓率、覆盖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站位、坚定信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抓好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同时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的跟踪监测,深入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积极推出更为有力有效的政策举措,努力形成政策合力,尽早显现政策效果,全力以赴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商务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江西省能源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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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绿色低碳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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