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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项目下降43.4%,213家单位和207人入失信名单

发布时间:2021-12-28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介绍了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和过程管控,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
 
  内容包括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建立为标志,“三线一单”从编制发布向落地应用发力;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为标志,排污许可制全面实施进入新阶段;以严控“两高”项目等盲目发展为标志,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预防作用进一步发挥;以协同推进“放管服”为标志,环评改革不断深化;以谋划“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为标志,形成未来几年总体考虑。
 
  其中后三点主要谈及环评的作用与改革的方向,值得注意,此外还有答记者问中透露的相关数据,是可清楚把握环评这一年的工作成果,结论有:
 
  1、审批权下放,全年全国共审批项目环评10.53万个,部级审批的重大项目环评仅80个;
 
  2、“名录之外无环评”,降低51个二级行业环评类别,取消40个二级行业登记表填报(难怪业务量缩水,接不到什么环评项目了);
 
  3、全国审批10.53万个建设项目环评,同比下降43.4%;备案38.25万个登记表,同比下降57.4%(可能环评人的收入对应地也下降了50%);
 
  4、全国50家环评单位和69名编制人员被失信记分,有213家单位和207人被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
 
  新闻发布会的总分内容摘录或汇编如下。
 
  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仍在,且是限两高项目的重要手段,注重规划环评。
 
  今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调度建立“两高”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台账,组织修订一批“两高”行业项目环评审批原则,严格环境准入,全年“两高”相关行业环评审批数量下降超过三成。
 
  全面加强“十四五”区域、产业园区、交通、资源能源等规划环评工作,与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矿产资源、港口规划环评有关政策。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强化源头预防。
 
  加强项目环评管理,全年全国共审批项目环评10.53万个,其中我部审批重大项目环评80个,主要涉及水利、铁路、煤炭开采、海洋油气开发、核电、电力通道等。
 
  在严格重大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同时,实施“以新带老”、区域削减,有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一批重大规划和工程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替代生境建设等已逐步成为水利水电和线性工程标配。
 
  协同推进“放管服”,深化环评改革,审批数量明显下降。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评审批数量大幅下降。1-11月,全国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数量同比下降超过四成。
 
  在“管”上,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年度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完成8个省份调研,对发现的62个问题线索均已反馈整改。对环评单位和环评人员的信用监管空前加强,已有213家单位和20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
 
  在“服”上,加强“三本台账”环评审批服务,全国审批项目环评10.53万个,涉及总投资超过13.78万亿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创新能源电力保供相关环评政策,助力加快形成煤炭产能,仅10月以来已批或在批环评的煤矿项目涉及新增产能已超过1.27亿吨/年。
 
  “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未来的考虑,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了“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努力做到五个突出,即突出改革创新、突出体系建设、突出效能发挥、突出监管执法、突出支撑保障,目标就是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环评与排污许可领域,形成“十四五”时期推进各项改革的“施工图”。
 
  封面新闻记者:请问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在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做好“六稳”“六保”任务等方面给予了哪些支持,下一步还有什么考虑?
 
  刘志全: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狠抓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既守好环保底线,又努力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狠抓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明确“名录之外无环评”,降低51个二级行业环评类别,取消40个二级行业登记表填报。1-11月,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2%的情况下,全国审批10.53万个建设项目环评,同比下降43.4%;共完成38.25万个登记表项目备案,同比下降57.4%,改革成效显著。
 
  从全国环评审批情况看,“两新一重”行业保持快速发展,如全国审批交通类项目环评近3700个,涉及投资额超过3万亿元,电子制造类项目环评审批超过2400个。风电光伏行业迅猛发展,共审批有关项目环评660多个,有力推进清洁能源生产和碳减排。此外,我部委托具备条件的11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国家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修订发布了新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简化编制内容、降低企业负担。
 
  二是狠抓放管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准入要求,印发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指导意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国两高相关行业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数量及涉及投资额同比均有三成下降。
 
  落实我部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及2021年工作方案,组织完成了8个省份调研,分省梳理形成62个问题线索清单,并反馈各地加快整改,各地也加强了监管。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质量监管空前加强,严打态势基本形成。
 
  三是狠抓审批服务,加强企业和基层帮扶。提升“三本台账”环评审批服务质量,对国家、地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采取提前介入指导、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环评效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创新能源电力保供相关环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部里也专门出台文件督促煤炭大省做好相关工作,多次调研调度、指导解决问题,在兜住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推进加快形成煤炭产能,仅10月以来已批或在批环评的煤矿项目涉及新增产能已超过1.27亿吨/年。
 
  建设运行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为群众办实事,这是我们会同评估中心向全国市场主体和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开辟的一个远程服务平台,今年已“远程会诊”或解答疑问1100多件、回复部长信箱2400多件,形成上百个常见问题解答口径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审批部门的帮扶。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
 
  一是优化完善环评管理链条。完善涵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以及排污许可的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功能定位、责任边界和衔接关系,避免重复评价。积极稳妥开展一批试点,指导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营商环境试点城市深化改革,在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及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选取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污染影响类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深度衔接改革试点。
 
  二是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持续完善“三本台账”环评审批服务体系。深化远程技术评估服务,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基层审批部门实际困难。
 
  三是全面加强环境准入和监管。严格执行“两高”及各行业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和准入条件。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三年行动计划,按年度开展监管工作。健全执法督察相关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违法惩处和震慑力度。
 
  南方周末记者:环评造假是大家一直关注的问题,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针对环评打假的力度一直在增强,请问有哪些做法,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志全:近两年时有关于环评弄虚作假的报道,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打假方面的态度是坚决的、一贯的,对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粗制滥造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环评是约束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第一道关守不住,项目就可能存在缺陷,并可能影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所以说,环评质量是环评制度效力的生命线,我们必须守住,生态环境部门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健全机制、重拳出击,力求标本兼治。
 
  一是健全监管机制,夯实各方责任。我部印发《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信用管理机制、司法衔接机制三大机制,对发现的环评弄虚作假等问题,回溯环评文件编制、评估、审批、召集审查全流程,明确各方面责任,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实施“双罚制”。全国人大今年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环评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纳入刑法定罪量刑。
 
  二是突出主体责任,加大查处力度。针对一些建设单位对环评文件质量不重视不审核、助推环评市场低价恶性竞争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依法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我部已将49份环评文件涉嫌严重质量问题线索移交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多个单位涉嫌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不完全统计,各地对相关建设单位,已依法处以罚款600余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针对一些环评单位超出技术能力肆意“拉业务”,编制的环评文件粗制滥造甚至弄虚作假问题,加大抽查力度。去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对10多万份环评文件开展智能校核,分八批对1019份环评文件开展重点复核,对50家环评单位和69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全国已有213家单位和20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
 
  三是强化靶向监管,加大宣传引导。今年我部又建立了环评人员从业异常情况预警机制,分季度向地方通报98名异常从业的环评人员,要求从严监管。目前,正在组织开展违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对无技术能力的空壳环评公司和“挂靠”环评工程师进行集中清理。
 
  此外,我们还配合制作播出《环评打假 守住环保第一关》焦点访谈节目,主动发布多批环评弄虚作假查处案例,释放监管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好各项监管机制作用,促进环评市场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开展环评文件智能查重和复核,强化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对情节严重的,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二是继续推进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和典型案件查办,坚决维护环评市场秩序。三是持续加强环评监管体系建设,提升信用监管效力,同时强化业务指导和正面引导,提升环评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和职业荣誉感,推动提升环评工作质量。
 
  南方都市报记者:我们知道《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已实施两年多,公众和社会组织对环评工作的参与情况如何?
 
  刘志全:环境影响评价是最早实行公众参与制度的行政许可之一,这一制度有效畅通了公众环境保护诉求的表达渠道,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部于2019年1月1日正式组织实施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新的公参办法施行两年来,各方反映良好,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环评信息获取更容易。建设单位在编制环评文件阶段,需要采取报纸、网络、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公开环评文件全本信息,环评审批部门在受理、审查、批复后按程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更易于公众和社会组织获取环评信息。2020年,涉及申请环评信息公开的项目数量较2019年减少22%。
 
  二是公众参与水平有提升。我们有个明显的感受,以前反映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造假的举报信多,这两年来,来信主动参与项目环评,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的多,为我们做好环评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在部分敏感水电、铁路等项目环评审批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三是公众监督环评更有效。公众参与在提高环评质量、抵制环评造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公众参与发现了一些环评造假问题,如去年的深圳湾航道疏浚项目环评报告抄袭造假问题,就是建设单位在公示项目环评信息的过程中,被公众和社会组织发现,最终得到严肃查处,这充分体现了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同时,我们也收到一些关于改进公众参与制度的意见建议,将在后续工作中认真研究。
 
  下一步,我部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这项工作:一是继续跟踪办法的施行情况,加大指导力度,推动办法落地生效。二是强化对环评公参执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的违法案例进行查处和曝光。三是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倾听公众意见,也欢迎广大媒体朋友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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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三线一单   环评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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