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问题:我单位是一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位于工业聚集区内,周边一公里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现拟准备在企业正常运营的污水处理站生化池等产生的臭气的地方增加臭气收集措施,臭气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以降低臭气排放,优化厂区内及周边大气环境。请问加设该臭气收集及处理措施是否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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