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检察机关现场调查渔船非法捕捞情况。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供图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该院于日前对长三角首例非法猎捕中华鲟案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因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所造成的国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据了解,案件发生在2019年8月7日凌晨,上海市崇明区渔政管理检查站执法人员在水域巡逻发现,一条渔船正在进行非法捕捞,执法人员立即上船进行了检查,在渔船的冰库里起获了大量当天捕捞的各色鱼类。而在对鱼进行分类登记时,有一条全长60厘米、重1.87斤特别的鱼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捕捞者称,这条特别的鱼是在佘山岛北侧海域所得,之后他便将其放进了船上的冰箱里,准备留作食用。经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辨认,这条有着尖尖吻部、梅花状陷器的鱼极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一旦确认,依据《刑法》,捕捞者的行为就涉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确认这条特别的鱼的身份,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今年2月,他们将鱼送到了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交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室与法医物证学研究室联手对鱼种类进行鉴定。法医物证学研究室系首次接受认定工作,没有参照依据,创造性地将核基因和线粒体基因的四个目标区域作为检测区进行比对分析,得出结论,四条序列均与中华鲟相似度最高,相似性为99.85%~100%,从DNA上验证其确为中华鲟。司法鉴定人对鉴定材料进行了外部形态学检查发现,这条鱼体具有长梭形,头部呈三角形,吻较尖,尾鳍歪型,上叶大,下叶小,头部腹面及侧面有许多梅花状陷器等特征,通过与《中华鲟》(GB/T 32781-2016)标准比对,再次确认这条鱼与中华鲟特征相一致,比对各种形状指标,这条鱼的年龄在0+~1+龄间。
此外,办理案件时,他们还多次走访价格认证机构,咨询沟通中华鲟的整体价值,前往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等单位走访调研中华鲟的情况,明确中华鲟具有重要的自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