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3月7日,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刘营伍乡政府联合查处一处喷漆作坊。该作坊无环评手续,未配套建设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环境,现场气味刺鼻。目前,已对该喷漆作坊负责人徐某某行政拘留10天。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县已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严打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凡对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化副产品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经公安机关查实,构成行政违法的,移交相关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根据举报线索直接侦破一般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2000元;直接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3000元;直接侦破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3000-5000元。
凡对企业暗管偷排、利用渗坑渗井偷排、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非法排污的行为进行举报,经公安机关查实,构成行政违法的,移交相关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构成犯罪的,根据举报线索直接侦破一般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2000元;直接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3000元;直接侦破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2000-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