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欣旺公司污染水阳江案开庭:污水锌含量超标1829倍-维权案例-法律维权-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维权 » 维权案例 » 正文

安徽欣旺公司污染水阳江案开庭:污水锌含量超标1829倍

  来源:安徽省检察院微信公号 | 发布时间:2019-01-08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1月7日上午,由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挂牌督办的宣城欣旺碳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在宣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派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庭审。
 
  2017年9月11日8时许,被告人匡毅镇明知宣城市欣旺碳业有限公司2台加碱泵设备已损坏,继续排放未加碱中和处理的污水至9时许。13时40分许,被告人再次排放上述污水至13时50分许,被宣城市环保局当场查获。上述排放污水经地表径流排入水阳江。经监测,该公司排放污水锌含量为3.66×10?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1829倍。
 
  检察机关认为,匡毅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欣旺公司外排污水锌含量超标1829倍,严重污染了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出示了专家意见书等相关证据,发表了出庭意见,提出要求被告宣城欣旺碳业有限公司偿付生态环境损害、生态修复费用及相关事务性费用共计165725元的诉讼请求。
 
  被告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愿意赔偿一切费用,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该案涉及长江流域环境保护,社会影响重大,系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的45起长江流域污染环境案件之一,法庭将择日宣判。
 
  更多维权案例,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污染环境案   环保管家   公益诉讼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