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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来源:平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2-23

 
  第三章重点任务
 
  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思路,继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推动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的突破。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核心,探索大气重点污染物协同治理途径,强化应对气候变化与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措施。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治理,“增好水”、“治差水”,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以土壤安全利用、危险废物强化监管与利用处置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巩固和严控土壤污染风险,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示范区建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体系,实现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加快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与监测基础能力与现代化体系建设。
 
  一、持续优化结构,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优化产业布局,严控“两高”行业准入。
 
  1.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性调整。一是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国家、省上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积极争取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励资金,推动煤炭、水泥、砖瓦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二是严格实行总量控制。针对水泥等行业,采取严格措施控制产量增长,通过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条。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规定,严防“地条钢”、“电解铝”死灰复燃。四是深入推进工业领域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智能光电产业,建设功能完善、配套齐全、集约高效的智能光电产业基地;推动煤电化冶产业延链补链,向煤制甲醇、煤制天然气等新型煤化工领域拓展延伸。五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环评等行政审批流程,开辟生态产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2.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遏制盲目重复建设水泥等“两高”行业项目。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禁新增产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强化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的执行,适时扩大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试点范围,确保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指标不突破区域环境容量底线。
 
  (二)加快产业绿色升级转型。
 
  1.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做大做强能源化工和先进制造业。坚定不移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坚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两手齐抓,着力打造能源化工产业集群、绿色建材产业集群、智能制造产业集群、食品工业集群等四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循环农业。坚持农畜结合、粮饲兼顾、种养平衡、集约高效,加快建设黄河流域国家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形成“主体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的“三级循环”模式,构建串点成线、织线成网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走出一条具有平凉特色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新路子。加快发展旅居康养服务业。围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立足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生态优势,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按照全域开发、重点突破,丰富业态、拓展市场的思路,突出发展富有平凉特质的全链条旅居康养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2.推动构筑生态环保产业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塬系统治理,加快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低碳矿业发展、压覆矿产开发、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境修复、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其中通过压覆矿产开发、塌陷区治理释放土地1.1万亩、煤炭资源1.4亿吨,努力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三)加强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继续提升物流通道干线铁路运输能力,推动大宗物料“公转铁”。探索多元运价方式,鼓励铁路运输企业与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物流企业等深化合作,不断提高铁路货运服务水平。合理构建绿色物流体系,充分利用城乡交通,构建综合性运输枢纽,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加快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鼓励使用节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工具,完善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运输结构的升级和优化。加强货运组织和运力调配,降低空驶率。合理划定重型车辆绕城路线,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入中心城区、县城。推动城市配送与农村物流融合发展。
 
  (四)大力改善能源供给结构。
 
  1.持续推进清洁取暖。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进度,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进一步推进实施“热源侧”和“用户侧”提升改造,完成燃煤供暖设施清洁化改造。加快推进平凉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周边乡镇居民小火炉和土炕清洁化改造,通过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太阳能以及洁净煤替代等多种模式,集中对城中村以及城郊周边居民推行冬季清洁供暖。
 
  2.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新上耗煤项目能耗等量减量置换,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比重。推动陇东煤炭清洁转化基地建设,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实现能源终端消费环节电能替代散烧煤。充分发挥电能清洁、安全、智能优势,在清洁供暖、工农生产、交通运输、商业民用等领域,推行“以电代煤、以电代油”。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例,因地制宜发展“甲醇代煤”、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到2025年,明显提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推进城区和重点乡镇燃气管网敷设,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天然气入户率。
 
  3.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不断完善煤炭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禁止销售和使用不符合煤炭质量标准的商品煤。进一步完善煤炭配送体系,加强煤炭一级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的引燃煤、洁净型煤煤质管控,强化散煤销售监管和煤质抽检力度,严防劣质燃煤流入市场。加大民用洁净型煤推广力度,落实洁净型煤财政补贴政策,平凉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全部使用洁净型煤,其他地区倡导使用洁净型煤。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要求,做好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及燃料的管控工作。
 
  4.加快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环保达标治理等方式,全面完成在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逐步实施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煤改气,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区域燃煤锅炉按要求实施烟气达标治理或清洁能源改造。加强锅炉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锅炉污染物排放自测频次,开展在用锅炉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确保所有在用燃煤锅炉全部达标排放。
 
专栏3优化能源供给结构
 
  1.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平凉市各县(市、区)农村燃煤设施清洁化改造,适当补助农户集中采暖,有序推进建成区、重点乡镇天然气供应及入户建设,推动建成区、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系统提标改造。
 
  2.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程。推进重点乡镇燃煤锅炉改拆除和升级改造,鼓励有条件地区实施分散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
 
  3.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平凉工业园区和各县工业集中区燃气管网敷设工程,完善各县城及重点乡镇天然气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1.严格清洁生产管控。持续开展全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产业布局规划环评,以煤炭、水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严格的清洁生产审批流程。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集中区)能源进行替代,加强分质与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清洁低碳高效产业链。
 
  2.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改造。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集中整治,限期达标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逐步替代单独的喷涂工序。进一步开展水泥、建材、煤业、火电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问题排查,建立无组织排放问题清单,确保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双达标”。依法关停用改造后仍不达标的企业。
 
  (六)发展现代特色循环农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衔接区域水环境承载力和农用地安全利用要求,聚力发展陇东旱塬特色农业,保障红牛、苹果、蔬菜三大优势产业,加快建设黄河流域国家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紧密结合区域污染防治要求和农业产业布局,促进“以地定养”,推行高效互补、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构建循环农业体系。加快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推广经济高效、循环利用的畜禽养殖模式,支持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示范工程。
 
  二、协同增效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多举措开展大气环境协同治理。
 
  1.推进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污染防治,巩固细颗粒物治理成效,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制定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纳入监管和考核体系。深化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治理,包括控制区域协同、控制时段协同、减排措施协同,政策协同、部门协同等;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协同治理工作,制定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精细化协同管控方案。建立重点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托排污许可证落实固定污染源总量控制,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汽修、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对辖区重点行业企业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加强治理,强化执法检查,确保监管到位。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材料替代,加强全过程无组织排放管理。针对存在问题的油品存储、机械加工、汽修等企业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推动其他涉气污染物防治,积极配合国家、省上要求,开展重点氨排放源排查,逐步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加大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
 
  2.推动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结合“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强化辖区内涉气工业企业、重点涉气污染源监管,建立涉气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清单台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大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力度,对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重点企业脱硫除尘系统进行提标改造,严格控制烟气排放满足最新标准限值。推动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陶瓷、煤化工等行业清洁能源替代、污染深度治理,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实施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严格管控辖区内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进一步推进华亭市、崇信县、灵台县等县(市)域内煤矿企业储煤场环保升级改造。
 
  3.加强面源污染综合管控。严格落实《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六个百分之百”、“三个必须”管控措施,加强对建筑、拆迁、水利、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物料堆场等各类工地及裸露地块的扬尘污染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扬尘治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实行“黑名单”管理。加强渣土车审批和监管,严厉查处不遮挡覆盖和带泥车辆,确保运输车辆遮盖密闭,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严控道路运输扬尘,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格落实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清洗等低尘作业方式和全天候保洁要求,加大道路清洗、洗扫频次,建立日常清扫保洁制度,有效降低道路扬尘。加强禁烧垃圾、秸秆整治力度,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秸秆和荒草禁烧责任体系和网格化包抓机制,严防严控焚烧垃圾落叶、农作物秸秆和荒草行为。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城市建成区大、中型餐饮经营企业应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格燃放审批,加大对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区域和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禁放区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销售和私自燃放行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管控工作;开展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建立管理清单。
 
  4.强化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强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继续做好高排放柴油货车治理淘汰工作,严格执行新车标准和环保装置检验,提高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推进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依托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加快实现机动车环检和安检同步。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汽车。开展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主要车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0%以上。严格落实国家油品质量标准,巩固扩大“三油并轨”成效,强化加油站管理,清除、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车);完成全市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监测治理工作,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等,减少城市交通污染。
 
  5.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平台建设、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及路检路查、机动车入户监督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及监督抽测项目建设;根据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新动态、新技术、新政策、新标准,定期不定期对基层机动车环境监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培训;持续推动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I/M)制度,助力机动车排放闭环管理模式高效运作。建设完善移动源遥感监测网络,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
 
  6.完善城区噪声污染管控。持续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和调整。逐年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自查评估,定期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持续开展中心城区、县城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文化娱乐、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噪声综合整治,有效遏制噪声污染。完善噪声污染举报制度,推动交通、城管、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化中心城区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加强监控体系建设。
 
  专栏4大气污染治理
 
  1.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实施产品源头替代工程,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泄露检测与修复,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对机械加工、汽修、涂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2.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升级改造工程。重点实施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推进华亭市、崇信县重点煤矿和储煤场环保改造和粉尘治理,实施医药、化工、建筑等行业企业废气、烟气、粉尘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推进静宁县、庄浪县等地区砖瓦行业排放系统升级改造。
 
  3.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完成水泥等行业重点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
 
  4.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整治工程。推动使用节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工具,完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逐步替换柴油公交车。完善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网络,推动各县(市、区)建设安装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配套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专用检测车。
 
  (二)统筹协调推动“三水”质量提升。
 
  1.保障泾河、葫芦河水质稳定达标。以泾河、葫芦河流域为重点,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能力短板,提高平凉、华亭、静宁、崇信、庄浪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灵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以平凉城区和六县城为重点,持续完善建成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推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推进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完善重点流域沿河乡镇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优化已建成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鼓励污泥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十四五”期间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2.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形成河流入河排污口详细清单,明确排污口监管行业责任。充分利用入河排污口调查成果,对排污口进行分类登记、分析研判,精准施策,系统治理。依法确定入河排污口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及技术规范,落实行政审批及监管工作。将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结果作为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的重要依据,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加大入河排污口的执法监管及日常巡查检查,坚决查处非法排污口,严厉打击私设排污口直排和偷排行为。
 
  3.保障重点河流生态基流。积极与国家、省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生态水指标,保障泾河、汭河、葫芦河、达溪河等重点河流基本生态基流。实施泾河、葫芦河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推动平凉中心城区和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补充生态用水项目,完善配套中水管网建设。建立完善中水回用政策激励机制,拓宽再生水回用途径,优化流域水资源利用结构,在工业生产、城区绿化、道路清洁、车辆冲洗、基建施工、场地抑尘等方面优先使用城市中水,逐步提高城市中水回用率。
 
  4.推进流域水生态修复和评估。重点实施泾河、葫芦河流域主要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巩固前期水环境治理效果,恢复湿地面积,全面恢复河流生态功能。加强河湖岸线管理,合理划定生态缓冲带,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试点。开展平凉市重点流域水生态摸底调查和监测评估,推进重点河流水生态管控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元素融入城市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修复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5.扎实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以国家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创建为契机,加快推进重点河道的控源截污、沿线管网敷设、设施提标改造、垃圾收集、生态修复、数字监管等工程建设。加强平凉中心城区“八沟一河”日常巡查检查,巩固治理成效。到2025年,实现平凉中心城区和县级城市建成区河道长治久清,严防出现黑臭水体反弹。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思路,大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以城市近郊、群众居住相对集中的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切实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6.完善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未整改完成的县级以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加强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加强其风险管控,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实施绿化造林,封山育林。
 
  7.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推动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不断完善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体系。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逐步置换和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机井。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优化流域水资源利用结构,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节水园区、节水工厂项目试点。大力推进行业节水,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推进社会各领域、各行业节水。对照国家鼓励类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引导支持工业企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新鲜用水量。积极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
 
  专栏5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修复重点工程
 
  1.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工程。实施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污水收集体系,推进重点乡镇污水配套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
 
  2.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提标工程。实施平凉城东污水处理厂、华亭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泾川、灵台、静宁等县(市、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和提标改造项目,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升级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保障出水稳定达标;实施天雨污水处理厂、华亭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华亭市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
 
  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继续实施各县(市、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提高水源地监管能力,开展各县(市、区)农村集中水源地综合整治,改善水源地内生态环境现状,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4.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完善崆峒区、华亭市、灵台县、崇信县和庄浪县中水回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着力提高中水回用,通过人工湿地净化水质,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5.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甘肃省平凉市重点流域水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推进华亭、灵台、崇信、庄浪、静宁泾河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推动重要河湖岸线湿地生态恢复与综合治理,恢复水生植物和湿地面积,改善河流生态功能,保护和修复流域水生态系统。
 
  6.排污口整治工程。持续深入开展排口排查和整治,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鼓励实施流域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
 
  (三)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风险管控。
 
  1.严格管控土壤污染源头。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开展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确定排查重点区域,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单。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与地下水隐患排查、自行检测等,并依法有序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控涉镉等重金属企业、铅锌矿等工矿企业土壤污染,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举报及公开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2.深入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定期更新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落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涉及污染的地块严格实施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监管。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计划,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强化涉及污染地块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提出相应对策与防控措施。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块的环境监管。
 
  3.全面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农田修复。根据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力度,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防范措施,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加大退化、撂荒、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探索实施农田生态修复种植,指导农民通过生物除草、除虫、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减少化肥、农药等的施用。
 
  4.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结合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区域监管和“双源”监控相结合监测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逐步建立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5.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建立地下水监测体系,开展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识别潜在污染源,研判风险等级,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开展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推进“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以化工园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加强重点污染源防渗措施的落实与监管执法。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
 
专栏6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重点工程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加大退化、撂荒、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建设土壤污染防治示范基地,鼓励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修复改良技术示范,并推广应用。
 
  三、应对气候变化,积极推进碳排放达峰
 
  (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编制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协同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以及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探索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高效应对气候变化和改善需求。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强化水资源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生态脆弱地区和生态敏感区适应能力。
 
  (二)扎实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行动。全力推进达峰行动,统筹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对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提出节能降碳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任务目标,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到峰值。根据国家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重点行业分配实施方案,落实配额分配与管理。积极完善管理协调机制,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任务,鼓励县(市、区)开发储备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项目,纳入全国碳市场进行交易。探索开展近零能耗建筑、近零碳排放、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重点项目示范工程。
 
  (三)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电力行业持续实施燃煤电厂绿色升级改造。水泥行业加快发展绿色建材产品。煤化工行业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低碳集约化利用。持续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控制煤炭开采甲烷排放,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加强畜禽养殖和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理,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推动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关键词: 生态保护与修复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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