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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保税收的六个知识点,你一定要知道!

  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 | 发布时间:2021-06-17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制定了环保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中国环保税正式施行,在北京、河北、新疆、广西、四川、辽宁、吉林、安徽、福建等地已经陆续公布了当地环保税适用税额标准。下面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小编就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环保税的六个必须知道的知识点。
 
  知识点一: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小编要提醒大家的是,家庭和个人以及非直接排放的单位不属于环保税的纳税人哦!
 
  知识点二:征税对象及税目
 
  应税污染物包括: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一般性粉尘、烟尘等44种
 
  水污染物:悬浮物、动植物油、氟化物、甲醛等
 
  固体废物:煤矸石;尾矿;危险废物;冶炼渣、粉煤灰、炉渣等
 
  噪声:工业噪声
 
  知识点三:计税依据
 
  (一)大气和水污染物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
 
  污染当量数=排放量÷污染当量值
 
  (二)固体废物
 
  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单位税额
 
  固体废物排放量=产存量-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
 
  (三)应税噪声
 
  工业噪声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每月税额。
 
  知识点四:计税依据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计算: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知识点五:税收优惠
 
  (一)免征
 
  ①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②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③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④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⑤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二)减税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达规定比例。
 
  减按75%: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
 
  减按50%: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
 
  知识点六: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纳税地点: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
 
  纳税期限: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税。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税。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专家呼吁,打造一个青山绿水、碧海蓝天的美好家园,离不开每一个税务人和纳税人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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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保税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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