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市场或将迎重大改革!环保部研究环评机构合伙人制度-资讯前沿-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资讯前沿 » 正文

环评市场或将迎重大改革!环保部研究环评机构合伙人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14

   环保部日前正式对民间环保组织提出的《关于推进环评机构实行合伙制的建议》进行了回复,明确表示对来信人所提建议在后续改革中会予以考虑研究。业内普遍认为,如果改革正式推进,环评市场或将面临重大洗牌。
 
  合伙制是什么?常用于会计、律师行业的合伙制是否能适用环评行业?它给环评行业将带来哪些改变?合伙制是否能解决环评行业存在的一切问题?
 
  2015年2月,中央巡视组向环境保护部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其中指出,环评机构管理方面存在“红顶中介”现象突出,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和不当利益输送,环境机构资质审批存在“花钱办证”现象,后续监管不到等问题。针对意见,环保部陆续下发了《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环评机构迎来了新一轮变革,尤其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整个环评行业有深远影响。
 
  另外,环保部在去年3月正式印发《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希望能消除环评机构的环保部门背景,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行业垄断问题,切断寻租空间和利益输送渠道。目前,环保部原本直属单位8家环评机构已经全部完成脱钩,地方环保系统已有140家环评机构完成脱钩,但是一些处于灰色地带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自去年起,就有多家环保组织提出,在环保部力推环评机构与环保部门脱钩后,现有环评机构多为公司制普通企业,但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机构,都或多或少存在出租资质证书、工程师挂靠等问题,而且环评机构作出的评价也屡屡被委托方利益所左右,有关部门的约束力较低,由此,业界有关推进环评机构合伙制改革的呼声逐渐强烈。
 
  1  什么是合伙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合伙制企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也是最灵活、最有生命力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在美国服务领域内是传统上被广泛采用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常见于法律、会计、医疗等行业。环评作为技术服务行业之一,和会计师事务所一样,同样可以采取合伙制组织形式,且由于合伙制具有更加灵活的特点,更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
 
  2  合伙制适用环评行业嘛?
 
  环评最主要的特点是技术性,即环评行业属于智力投入为主、知识密集型、资本投入量少、专业程度高、以服务质量作为评价标准,机构声誉(客户无法判断服务质量高低,只能依托声誉作为选取咨询单位的主要依据)和人力资本是最主要的市场竞争依托。
 
  合伙制内,合伙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合伙人直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特点,更有利于机构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合伙制作为一种信号机制,有利于信誉的形成,因此,更适合于以声誉作为主要竞争力的行业。
 
  环评的主要生产要素是人力资本,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高低及信誉情况(职业道德),将对其市场(业主的态度)产生深远影响。环评行业只有将人力资源的优势充分发挥,才能取得最大的受益。
 
  而合伙制充分调动了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心,将收入与风险直接与合伙人相挂钩,能够主动刺激人力资本发挥最大效用价值。
 
  3  环评机构引进合伙制会如何?
 
  提高环评师收入,调动积极性。“环评收入低”是业内存在的一种普遍观点。目前环评行业是以“机构”为主体,环评师须在机构内登记方可从业,并对机构的设立设置了一定的“门槛”,使得实际从业的环评师成为机构的附属。《征求意见稿》中对该问题进行了部分矫正,提高了环评师的重要性,取消了机构门槛,为实现向“人”的发展迈出了第一步。在此背景下,合伙制将原有公司制下管理层对收益的自由裁量权向合伙人转移,合伙人(环评师)可以要求更多的利润,实现利润在人力资本上的充分发挥,而不是用于机构平衡。
 
  提高环评从业人员责任心。在有限责任制下,环评师受雇于环评机构,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开展工作并获取报酬,通常以业务量作为业绩考核的主要手段。所以,目前很多环评师通常都是“闷头干活”,很少“抬头看路”。
 
  成为合伙人之后,环评师作为合伙人,个人从业行为直接影响机构声誉,与个人收入直接挂钩。因此环评师更加注意个人从业行为,严于律己。此外,因为合伙制的连带责任的影响,合伙人之间需要相互监督是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从机构内部形成更为强大的制约机制,有助于削减环评市场原本存在的不法行为,帮助行业健康发展。
 
  4  合伙制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嘛?
 
  目前我国环评行业以私营、有限责任制企业为主。面对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环评市场,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是环评机构的主要出路。合伙人制可以成为环评机构在改革中顺应发展趋势的一种选择。
 
  辩证地来看,合伙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并非万金油。合伙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较大,不仅要对机构和员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还要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这会加大环评师的风险,也可能会在客观上减少环评师花在专业测评上的精力。此外,合伙制本身具有管理分散、稳定性不高等隐患,如果过多合伙人退伙,也将对企业经营产生影响。

关键词: 环评市场     重大改革   合伙人制度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