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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环境厅通报5家环评机构:离职的环评师也被通报

  来源:辽宁环境厅 | 发布时间:2020-04-29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为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从业人员管理,努力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近期我厅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现将复核发现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复核发现主要问题
 
  (一)辽宁鼎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沈阳精奥格助剂有限公司年调配3000吨建筑防水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卢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3035210350000003510210058)存在的主要问题:遗漏物料平衡、原料成分、蒸汽锅炉不定期排污水分析内容,水量平衡不正确,遗漏废水处理设施,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要求;项目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绘制不规范。
 
  (二)辽宁万尔思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沈阳东润润滑油脂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于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805035210000010)存在的主要问题:遗漏评价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和资料收集,未进行评价区水文地质数据及环境水文地质条件调查,监测井个数、水位、水质等现状监测内容,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
 
  (三)河北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沈阳铁香铸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范敬凯,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805035370000077)存在的主要问题:遗漏TSP、非甲烷总烃等特征污染物环境空气现状监测,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遗漏树脂混砂、铸造过程的污染物排污节点分析内容,遗漏现有工程、技改工程的原料堆场、物料输送等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相关要求。
 
  (四)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开原市天成鑫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场年开产4万t水泥用大理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主持人:潘程程,现已离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2017035510352013512105000268)存在的主要问题:未进行大气达标区判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错误,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遗漏清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评价分析内容,遗漏现有工程的分析内容,未提出企业现存环境问题和以新代老措施,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相关要求。
 
  (五)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朝阳华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耐磨损精密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谭艳来,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4035440350000003512440380)存在的主要问题:工程分析遗漏原料中废钢及合金的来源及成分分析,物料平衡图绘制错误,大气污染物源强核算无明确依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错误;遗漏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现状监测数据,未进行大气达标区判定,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遗漏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内容。
 
  二、处理意见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38号)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主持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5分,相关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相关单位及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厅作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我厅将按照规定进一步核实。
 
  (二)上述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应立即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并将整改情况于通报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我厅。
 
  (三)有关建设单位应对抽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和结论负责,应对照环评文件编制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将整改情况于通报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所在市级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并抄报我厅。
 
  三、其他要求
 
  (一)各级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日常受理审核和评审把关,落实环评审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环评审批工作水平。同时,要重视环评审批信息报送质量,确实落实报送要求。各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要加强对在本辖区内开展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考核管理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共同促进我省环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环评工程师应引以为戒,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自觉维护行业秩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环评文件编制水平。
 
  (三)各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编制主体责任,对拟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提高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水平。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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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评文件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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