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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环评在国家湿地公园内修大桥 法院已立案

  来源:中国环境 | 发布时间:2020-04-27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诉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建桥破坏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环境公益诉讼案1月19日由甘肃矿区人民法院(简称甘肃矿区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为进一步掌握本案有关情况,日前甘肃矿区法院组织现场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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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介绍说,2019年11月,中国绿发会接到志愿者反映,在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红崖山水库上游,石羊河流域河道进入水库交汇处下游,位于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东侧约1.8公里处,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座长约260米的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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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这座260米长的桥是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建设作为该企业生产运输专用线。中国绿发会向民勤县政府政务公开中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到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回复【武环民函(2019)第1号】称“该项目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报批手续”。民勤县发展和改革局回复【民发改发[2013]92号】称“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制造业、化工原料的开采、生产及销售以及对外投资”,“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在民勤红崖山建设年产2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和年产60万吨电石生产线项目。为便于项目生产原料及产品运输,需在红崖山水库南侧新建红崖山水库大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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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桥在没有取得政府部门审批,特别是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没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没有施工许可证等的情况下,直接依据原全长7.829公里的特大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由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在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内自行施工修建了长约200多米的“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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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座桥会对环境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该桥下游即是被誉为“亚洲最大沙漠水库”的红崖山水库,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功能,是民勤县唯一的水利调蓄工程,浇灌着全县六十多万亩耕地,支撑着民勤绿洲的生存与发展,是沙乡人民的命脉。同时,水库周边有国家Ⅰ级保护动物白尾海雕、中华秋沙鸭,国家Ⅱ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白琵鹭、灰鹤等鸟类栖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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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勇介绍说,被告民勤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违法建桥作为其生产运输专用通道。大桥的建成及运营会对周边栖息的候鸟产生惊扰等不利影响,导致此处候鸟栖息地的破坏。建桥过程中对河道进行采挖会对河床堤岸、桥台护坡造成破坏,因该区域植被覆盖率普遍较低,下垫面水文物理条件较差,极易导致水土流失,同时建桥压缩原河床断面,对红崖山防洪、行洪造成严重影响。被告在利用大桥运输过程中涉及电石等化工原料产品,会产生遗撒、泄漏,或一旦发生事故,将对红崖山水库水体造成重大污染,必将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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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新建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五十八条规定,“农田灌溉用水应当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被告有义务消除因为其项目建设而对生态环境构成的直接威胁和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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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益诉讼   环保管家   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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