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5月16日,江永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多嗣涉嫌犯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单位受贿罪一案。该案系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办理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周多嗣利用担任县商业办主任、县环保局局长职务便利,采取伪造资料、虚开发票等手段,侵吞公款,数额较大。利用担任县环保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伙同他人滥用职权,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告单位县环保局(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多嗣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单位受贿罪追究被告人周多嗣,以单位受贿罪追究被告单位县环保局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周多嗣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多嗣及其辩护人、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多嗣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对其无异议的事实和罪名表示认罪悔罪。
本案案情复杂,法院决定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