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产业政策-专业情报站-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专业情报站 » 产业政策 »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部 | 发布时间:2018-12-25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此方案明确了要通过设立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以下简称排放控制区),降低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持续改善沿海和内河港口城市空气质量。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直属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
 
  现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
 
  2018年11月30日







  更多政策法规,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船舶   大气污染物   环保管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