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贯彻落实《晋城市打造全省能源革命排头兵领跑者实施方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石店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晋城市城区贯彻落实<晋城市打造全省能源革命排头兵领跑者实施方案>的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晋城市城区贯彻落实《晋城市打造全省能源革命排头兵领跑者实施方案》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关于“争当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精神,按照《山西省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晋发〔2017〕50号)和《晋城市打造全省能源革命排头兵领跑者实施方案》(晋市发〔2018〕10号)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战略思想和视察山西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要思路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坚持“供改”
与“综改”相结合,围绕“实现率先发展、打造首善城区”总目标,以构建绿色、低碳、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为思路,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竞争力、推进清洁高效利用,促进能源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变、向中高端转变、向创新驱动转变,努力开创新时代美丽城区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原能源商品属性,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能源行业发展规律,打通能源新技术新业态准入通道,发挥市场主体推进能源革命中的主力军作用。
——政府推动。厘清政府能源管理职能,积极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完善制度体系,精准科学调控,改革定价机制,维护市场秩序,激发能源创新活力,推进能源治理现代化。
——低碳引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实减少能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低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量不断下降。
——改革创新。以自我革命的勇气,破除体制机制藩篱,推动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
(三)主要目标
能源消费总量。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市定指标内,2025年、2030年增长幅度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
煤炭消费。到2020年,除煤电、集中供暖和原料用煤企业外,全面禁止使用煤制品。
节能降耗。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力争达到16%,下降幅度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接近全国平均水平;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碳减排。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8%,力争达到19%,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25年,碳排放总量控制在全国先进水平。
科技创新。到2020年,全区研究与开发(R&D)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25年、2030年研究与开发(R&D)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体制改革和开放合作。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实现能源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二、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全面提升用能水平,从根本上抑制不合理消费,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同步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一)能源消费“双控”工程
把能源消费总量、强度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约束性指标,推动形成经济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强化源头控制,把节能审查作为“双控”的重要手段,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约束,对其他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能耗强度约束。探索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保障优质增量用能,淘汰劣质低效用能。
(二)煤炭等量减量替代工程
在市区划定“禁煤区”内,完成所有燃煤设施以及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其他煤炭“清零”任务。
(三)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工程
着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加快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力争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建常规燃煤发电机组要执行超低排放标准Ⅰ,低热值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Ⅱ。对不达超低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一律停止运行。落实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电价政策。
(四)煤改气(电)工程
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加大“煤改电”电网(农网)改造政策支持力度,结合城乡建设规划、气热管网建设和“禁煤区”划定等,在适合“煤改电”地区科学实施一批“煤改电”工程。坚持“以气定改”,按照“先规划、先合同、后发展”原则,实施民用“煤改气”工程,完善煤层气、天然气利用设施。
(五)节能优先工程
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和农村、商业和民用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实施更加严格的能效和排放标准,新增产能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立以节能标准促进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的倒逼机制,督促用能单位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引导执行推荐性节能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全面推进城市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因地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强交通运输节能,支持运输行业和旅游景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转变能源消费模式,开展绿色办公、低碳出行、绿色照明、节约用水等活动,切实降低能耗、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能源化利用,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淘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加快太阳能设备的普及和应用,提高农村用能质量和效率;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推广使用经济高效的节能产品,推动形成节约低碳、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推动流通领域、餐饮住宿业和物流行业等重点服务业节能。
三、大力促进新能源产业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形成安全可持续的多元化能源供给体系。鼓励利用闲置的荒山荒坡和综合开发的土地资源开发太阳能发电项目。鼓励推动太阳能热发电示范试点。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鼓励工业企业、大型公建和城市农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配合市政府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加大生物质能利用和地热能资源的勘探开发力度。
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
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能源生产管理模式变革,培育能源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增强能源发展新动能。构建清洁、零排放的多类型能源互联网络,实现电力流、数据流和信息流的实时交互,打造广泛互联、智能互联、灵活柔性、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互联网+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基于用户侧的分布式储能设备,依托新能源、储能、柔性网络和微网等技术,实现分布式能源的高效、灵活接入以及生产、消费一体化。实现智能化分布式光伏应用、光伏微电网互联、交直流混合微电网以及多能互补微网统一能源管理等的工程示范和推广应用。
五、培育能源转型升级新动力
立足我市能源优势,我区应大力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能源服务业等产业,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带动产业转型。实施传统产业节能改造、产业园区循环化设计、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智慧节能应用示范、重点企业节能管理等节能工程。推广采用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提升能源生产效率,强化能源行业节能。支持节能服务企业开展节能评估、节能诊断、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等第三方服务。推动节能产业集聚发展,鼓励节能企业依托现有工业园区,有效整合各类节能改造和服务需求,提升技术集成和辐射能力。积极争取国家金融政策支持,促进我区能源产业的发展。积极配合市政府大力促进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试点,探索开展煤化工交易新机制,积极争取全国煤层气交易中心在我区落地,推进多元化、多层次现代能源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支持中央、省级、市级企业参与我区国有能源企业改革。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外合作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创新能源调控机制,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达峰路线图,组织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开展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工作。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平台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引导,提高全民低碳意识。
积极鼓励引进国内外优势企业在我区投资,提升我区对外吸引力。积极参与国内外能源合作,融入京津冀、中原经济区,拓展能源发展的新空间。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晋城市城区能源革命领导小组,指导全区能源革命工作,统筹协调全区能源革命的重大事项,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相关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镇(办)要成立相关机构,抓好本地区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各项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采取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方式,用于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新能源产业提质、互联网+智慧能源新型服务业等领域。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切实落实出台的一系列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政策。构建科学、开放、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加快培养技术研发、产业管理、国际合作、政策研究等各类专业人才。加强人员交流,实施能源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
(三)明确责任主体
各镇(办)、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入理解加快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和分工,制定行动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各镇(办)对本辖区能源革命工作负总责,研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四)强化督促检查
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跟踪各镇(办)、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并根据推进情况及时进行调度督导,将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对各镇(办)、各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镇(办)、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教育普及,把“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理念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宣传教育。注重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加快能源革命的好声音和正能量,积极营造浓厚、持久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和自觉意识,不断把能源革命向纵深推进。
附件:1. 晋城市城区能源革命领导小组
附件1
晋城市城区能源革命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文全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郑 泽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东胜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王 焱 区发改局局长
陈玉霞 区经信局局长
魏建明 区农委主任
王慧杰 区教育局局长
冯志慧 区科技局局长
郭瑞林 区财政局局长
翟明太 区人社局局长
裴小霞 区国土分局负责人
陈 波 区环保局局长
庞维敦 区住建局局长
侯立凯 区交通局局长
王莉芳 区商务局局长
庞志军 区安监局局长
张利军 区质监分局局长
郭小俊 区统计局局长
周青云 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金治华 市供电公司运检配电工区主任
尹风义 北石店镇镇长
董海燕 西上庄办事处主任
冯军彪 钟家庄办事处主任
张丽芳 东街办事处主任
郭爱兵 南街办事处主任
张 猛 西街办事处主任
车斌龙 北街办事处主任
黄海刚 开发区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焱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