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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0大举措防治土壤污染 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

  来源:中国环境报 | 发布时间:2017-02-17

   陕西省政府近日出台《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8%;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90%。
 
  为达到以上目标,《方案》提出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和调查,严格执行土壤保护法律法规,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加强污染源监管,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强化责任体系等十大举措。
 
  其中,为了提高土壤环境保护的有效率,《方案》根据污染程度对农用地进行类别划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为重点确定优先保护区域,明确范围和面积,建立优先区域地块名册和土壤管理数据库。
 
  在关中灌区吨粮田产业带,渭北、陕北旱作高产玉米产业带,陕南油菜水稻一体化产业带和陕南、陕北高产高效马铃薯产业带等四大粮食功能区进行试点,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
 
  试点区域2019年底前完成类别划定,其他地区2020年底前完成类别划定。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对陕南林地、陕北草地、关中地区园地等其他农用地逐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在公众普遍关注的生活污染方面,《方案》要求在咸阳、渭南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市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在咸阳市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资源化利用处理达标后的污泥。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0年前,新增4200个行政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

关键词: 土壤污染     防治土壤污染   生活垃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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