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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编制土壤修复规划 实行土壤环境损害行为终身追责

  来源:中国环境报 | 发布时间:2017-02-10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近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明确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
 
  《方案》提出了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6项主要任务。“摸清家底”是土壤污染防治的前提。《方案》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详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对于农用地,要多举措保护,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林地、草地和园地土壤环境管理。对于建设用地,要严格准入,明确建设用地管理要求,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方案》将严格未污染土壤保护,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以后,要加强污染源监管,防控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生活污染,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
 
  《方案》提出,将开展全区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修复工作,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力争今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为构建土壤污染防治合力体系,《方案》明确,要建立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重大问题。
 
  自治区政府每年将与各地级市政府以及宁东能源基地管委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每年还要对各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地级市要约谈相关领导,对于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领导干部土壤环境损害行为终身追责。

关键词: 土壤污染     土壤修复     土壤环境质量     壤环境损害行为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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