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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6月29日前 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大排查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 | 发布时间:2018-05-29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河北省印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大排查工作方案,根据方案,6月29日前,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大排查,摸清全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底数,找准我省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短板与不足。
 
  关于印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
 
  按照省领导要求和我厅工作计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大排查,现将工作方案印发,请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7日
 
  全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大排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领导工作要求,全面掌握各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情况,摸清全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底数,找准我省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短板与不足,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排查范围
 
  全省所有市、县、区。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制度、规范落实情况
 
  包括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落实情况;各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设施维护与保护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污水处理厂运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落实情况。
 
  (二)排查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包括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十三五”规划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厂区运行,查看是否存在进、出水水质超标、管理不规范和污泥处理处置不达标等情况;信息上报情况,重点检查向“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上报信息是否及时,是否真实有效。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阶段(5月21日-6月11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组织对所辖县(市、区)开展全面自查,认真填写附表1-附表3,并于6月11日前,加盖公章后上报省厅城建处。
 
  (二)省厅抽查阶段(6月11日-6月29日)。根据各市自查情况,省厅将抽取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2个市和工作开展情况较差的2个市进行现场核查,对各市自查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具体检查时间和检查城市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承担着地方污染物减排的重要任务,其行业监管情况和设施运营情况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意义重大。本次大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负总责,明确责任科(处)室和人员专门负责本项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大排查工作。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要积极配合工作,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提交有关资料。
 
  (三)严格纪律要求。本次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联系人及电话:何萍, 0311-87807902 87904132(传真)电子信箱:jst411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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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污水处理   河北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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