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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近期异地倾倒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频频引发人们关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事关何去何从,不同地区对于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等处理情况不一、能力不均衡,而异地倾倒的监管难度更是巨大。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和核准利用处置能力已分别达2006年的2.6倍和9.1倍,然而,一切远远不够。生态环境部表示,将高度重视异地倾危废等行为,着力推动处置能力建设,对此加以严惩重罚。
跨省倾危废层出不穷
2018年3月16日,梧州市藤县环保局接到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2辆可疑车辆在陶瓷园区,疑似伺机倾倒不明废物,现场已倾倒废物约100吨,车上未倾倒废物约100吨。18日,梧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已倾倒的废物和车上的废物进行重金属总镍分析检测,结果显示倾倒现场的10个样品中有6个样品镍含量超标。梧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附近水塘、河流、小溪、水井进行抽样检测,均未发现超标现象。
3月23日,藤县环保局针对此案发出通告,对核实有效的线索举报人,直接给予1万元奖励。藤县公安部门已立案查处,目前已有3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查获2辆涉案车辆。据嫌疑人供述,其运输的危险废物来自广东省江门市某公司。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目》,该公司镍氢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废物类别为HW46(含镍废物)的危险废物。目前,该案其他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2018年1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下营村淇河河道内发生危险废物异地非法倾倒案件。经公安机关调查,倾倒危险废物为山西省绛县天龙农科贸公司生产甲基亚磷酸二乙酯过程中的釜底废渣(经鉴定为危险废物),共计约31吨。
被捕被罚,异地倾危废为何屡禁不止
非法排污每吨可获利数百元至上千元,对于一些不法分子来说是赚钱的“好买卖”。而且,由于相关监管不严,不少非法排污行为很难被发现。有利益诱惑,且即使被发现了处罚也缺乏震慑力,这让一些人心存侥幸,做出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
非法排污行为多发,还在于相关监管的不完善。非法排污特别是非法异地排污,要经过装车、转运、偷倒等多个环节,且不少存在层层转包、转运过程,一趟下来,行使的路程远,涉及的环节也多。整个过程中,只要有一个环节或者地方没能把好关,都会给监管带来很大难度。
生态环境部:将严惩重罚此类行为
危险废物的危害之大从赤裸裸的“危险”两字就能看出来。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4月9日主持召开的部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焦长江经济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开展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移交市、县政府限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作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督察问责。
生态环境部刘友宾表示,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源头防范,着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平台,要求企业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二是严惩重罚,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震慑环境违法企业。确立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法律制度,将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协调机制,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明确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一律纳入排污许可。
每一块土地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都在这里辛勤耕作。我们期盼,再不见此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