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管理
试点地区按照试点工作总体要求,积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经验总结,加强试点工作的过程管理和优化调整。
(六)总结评估
试点工作结束后,试点地区对试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中国铁塔公司等企业对示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组织试点验收和示范工程评估,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地区应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试点方案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计划,确定各项任务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大政策扶持
试点地区应加强资源整合,积极协调利用现有政策措施和资金渠道,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国铁塔公司等优势企业联合设立产业基金,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
(三)强化能力建设
国家建立统一的溯源管理平台,对试点地区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实现信息溯源管理,支撑试点工作科学开展和阶段性评估。发挥行业协会、骨干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优势,搭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交流平台,促进试点地区产学研用合作,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联合攻关和推广应用机制。
(四)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增强公众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意识。试点地区应在网站上公布本地区试点企业名单和相关信息,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
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一、编制工作要求
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要充分体现试点地区构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方面的创新商业模式探索,以及各方企业的责任落实,在试点目标、试点内容、保障措施等方面力争有所创新和突破。
二、方案框架
(一)试点地区概况
1.新能源汽车及动力蓄电池产业发展情况。试点地区的优势和特点,试点地区及周边地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销量、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及产销量、供应商配套关系等。
2.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现状。动力蓄电池使用情况及报废量分析预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领域项目建设情况及关键技术能力,已开展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工作。
3.现有新能源汽车及动力蓄电池产业相关支持政策,以及节能环保、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相关政策。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基于试点地区现状,分析提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总体思路和目标
按照试点工作总体要求,明确本地区试点工作主要思路,提出试点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阶段性目标可按年度提出可量化、可评估的指标,具体指标要针对主要任务设定。
(四)主要任务
试点地区可根据本地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蓄电池产业特点,结合自身优势,以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为主线,分别从回收利用体系构建、创新商业模式探索、先进技术研发及应用、政策激励机制建立等方面,确定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提出示范项目建设,明确参与试点工作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及综合利用企业等各方的责任和任务。做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及处置全过程的污染防控。
(五)资金投入和效益分析
试点地区对试点工作资金投入进行预测,分析评价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六)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