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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改委关于征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示范工程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4-04-19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近日,云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征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示范工程的通知》,其中指出征集范围主要包括两个类别:一是适合推广应用的云南省先进优质绿色低碳技术,二是适合在云南省推广应用的符合云南产业绿色发展的全国范围内先进优质绿色低碳技术;主要包括七大领域: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七大领域的绿色低碳技术。
 
  详情如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发改环资〔2022〕1885号)和《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等文件要求,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省征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示范工程,筛选形成云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示范工程储备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主要包括两个类别:一是适合推广应用的云南省先进优质绿色低碳技术,二是适合在云南省推广应用的符合云南产业绿色发展的全国范围内先进优质绿色低碳技术。
 
  2.主要包括七大领域: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七大领域的绿色低碳技术,具体分类详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及解释说明(2024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政策和标准、规定等,在节能、降碳、减污、扩绿、增效等方面有较好效应。2.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能够反映所在领域行业绿色技术发展方向和最新进展,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云南省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需求,对本省乃至国家相关领域绿色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3.技术成熟可靠,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好,有成功应用案例,可复制性较好,推广潜力大。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权清晰无纠纷。
 
  (二)申报主体
 
  1.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记录等。
 
  2.有较强的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意愿、自愿承诺按市场化机制参与后续推广工作。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部门加强对绿色技术创新工作的统筹,优化创新环境,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扎实推进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原则上不少于5项,并对申报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等进行审核。
 
  2.各申报主体请填写《云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示范工程申报表》(附件1)、《云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示范工程申报报告》(附件2)和《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3),经各有关部门和州(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绿色低碳技术申报+成果名称+申报单位”,同时报送纸质原件一式3份。
 
  三、其他事项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云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示范工程项目储备库,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行业部门认可并推荐的技术和项目择优纳入储备库,优先推荐绿色金融、财税等相关政策支持,优先在绿色低碳示范园区、零碳园区等定向推介应用,优先推荐参加全国节能周、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优先指导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
 
  四、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联系人:曹超纪;
 
  联系电话:0871-63110648;
 
  电子邮箱:ynfgzhc@yn.gov.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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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绿色低碳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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