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流量计需要计量检定吗?-资讯前沿-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资讯前沿 » 正文

废水流量计需要计量检定吗?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时间:2024-04-18

 
  Q: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12月24日发布并于2020年3月24日实施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流量计的安装和验收需要通过计量部门检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0月26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未列入《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使用者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流量计在线监测设备不在此目录内。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精神,授予社会检测机构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的资质,包含强制检定范围外流量计的校准。问题:1、是否继续执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要求的流量计强制检定?2、是否可以使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中的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方式,替代流量计在线监测设备的强制检定保证量值准确?
 
  A:经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量计量研究所等部门沟通,针对2023年2月3日政务服务网站转办的咨询信息,回复如下:应继续执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等对流量计的计量检定要求,该检定非强制检定。
 
  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计量检定),是对计量器具依法管理的两种形式。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的定点定期检定,检定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非强制检定是指由使用单位自已依法进行的定期检定,或者本单位不能检定的,送有权对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其他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中对流量计计量检定的要求即是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中第二条对计量器具使用非强制检定方式保障量值准确的要求。
 
  检定和校准的区别在于法律效力不同: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标明量值误差;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
 
  更多环保资讯,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http://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在线监测   环保管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