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延长至2月29日!关于调整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报送时间的通知-资讯前沿-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资讯前沿 » 正文

最新通知!延长至2月29日!关于调整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报送时间的通知

  来源:环保365 | 发布时间:2024-01-10

 
 
  为保障年度执行报告报送工作顺利开展,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调整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报送时间。请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宣传与帮扶,请排污单位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关于调整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报送时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缓解排污单位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集中填报压力,提升执行报告填报效率,我部现调整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报送日期,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请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宣传提醒,做好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的帮扶指导,组织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告知辖区内排污单位,鼓励错峰填报,引导合理安排执行报告填报时间,顺利完成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工作。
 
  特此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5日
 
  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是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形成公平规范的环境守法秩序。本案中,排污企业未依法依时提交执行报告,受到行政处罚,具有警示性。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各持证企事业单位应按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http://permit.mee.gov.cn/(复制网址到浏览器打开,或点击本文末“阅读原文”跳转)完成2023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工作。
 
  案例警示:2023年2月13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环境执法人员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对云南某建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2022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未上传。根据该公司持有的《排污许可证》执行(守法)报告信息表管理要求,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上报频次为1年1次,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年1月15日,经进一步调查证实,该公司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提交工作,其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生态环境违法。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和《昆明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之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决定对该公司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000元。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对于持证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年度,报告周期为当年全年,应于次年1月15日内提交年度执行报告;
 
  对于持证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季度,报告周期为当季全季度,应于本季度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季度执行报告;
 
  对于持证时间超过十日的月份,报告周期为当月全月,应于本月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月度执行报告。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
 
  (二)未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四)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填报指引(供参考)
 
  一、提交对象
 
  2023年度持证时间超过3个月的排污单位(即2023年10月1日前持证的排污单位)须填报2023年度执行报告。请各排污单位认真阅读排污许可证副本中执行(守法)报告信息表载明的相关要求;对照所属行业技术规范、《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进行填报。
 
  二、填报途径
 
  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进行填报,并提交。
 
 
 
 


 
  三、报告内容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四、法律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
 
  未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五、填报指导
 
  以火电行业为例,供其他行业参考!
 
  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具体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信息公开情况、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结论、附图附件等。对于排污单位信息有变化和违证排污等情形,应分析与排污许可证内容的差异,并说明原因。
 
  (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三)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四)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
 
 
  (五)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六)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结论、附图附件
 
 
  更多环保资讯,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http://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排污许可证   环保管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