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闻回顾(1.1—1.5)-七星原创-原创-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原创 » 七星原创 » 正文

一周要闻回顾(1.1—1.5)

  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 | 发布时间:2024-01-05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聚焦时事要闻,追踪环保动态,《一周要闻回顾》为您一网打尽本周最热环保快讯!
 
  一周要闻回顾(1.1—1.5)现在开始!
 
  【环保要闻】
 
 4 (2)
 
  有关省高度重视督察工作,将督察作为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主要领导通过督察动员、现场督办、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大力推动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9815件,受理有效举报16700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相关省转办13441件。相关省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1457件。其中,立案处罚1232家,立案侦查55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623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289人。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管理制度要求,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管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差异化管控政策。对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大项目,以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名义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同时严格监督管理,控制保障类企业(项目)数量,保障类企业在预警期间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若保障类企业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保障类工程未做到绿色施工相关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移出保障清单。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及其配套文件。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第十条提出:编制单位应当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审核人还应当为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同人员。
 
 
 
  2023年12月31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东北、华南、西南、西北、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1月上半月(1—15日)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1月上半月,全国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华北中南部、东北局地、华东中北部、陕西中南部、两湖地区、四川局地和新疆天山北坡城市群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登记、交易和结算活动,做好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衔接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发布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二批),其中包括《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 定 气相色谱法(修订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氧化亚氮和六氟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的测定 便携式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
 
  【政策法规】
 
 保护地球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已经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目录(2024 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有利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其中,涉及环保行业的鼓励类有13大项,包括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生态环境修复和资源利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 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等8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coenvironment Oriented Development)模式创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模式试点实施情况,制定本导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规范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动火电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
 
 
  为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队伍,促进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执法人员是指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中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生态环境执法必要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环保企业2
 
  为保护人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九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八批)》,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用于实验室规模的研究或用作参考标准的,不适用本目录禁止进出口相关要求。
 
  【市场动态】
 
 
  岁月更迭,四季轮回。不知不觉间,2024年已经悄然来临。我们站在时间转角处回望,这一年再生资源行业发展之路并不平坦,既有令人欣喜的亮点,也有出乎意料的转折。为此,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联合《资源再生》杂志继续推出“2023年度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十大影响力事件”,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来回顾这些行业事件。
 
 环保1 (2)
 
  2023年十一过后,一则“知名高校拟撤销环境专业”的消息开始在环保业内流传。原来,10月8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发布一则《关于拟撤销“英语”等6个本科专业的公示》,拟将环境科学(082503)等6个本科专业向教育部申请撤销备案。随着舆情逐渐发酵,事件也开始出现反转。有知情人士辟谣称,该校其实只是将原来的“环境科学专业”扩展为“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并不是撤销。
 
 
  为了方便阀门行业从业者以及关心阀门行业发展的社会同仁快速知晓或回顾阀门行业要点新闻,中通协阀门分会推出“阀业半月快讯”栏目,帮您快速浏览阀门行业政策市场与企业动态资讯。
 
 
 
  2023年,要说环保产业的大事,“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算是一个。这场起始于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行动,由生态环境部发起,部长亲自挂帅,多部门联手,各地方跟进,媒体记者卧底曝光,从年初一直持续到年尾,目前仍未有收官的迹象。其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堪称“史上最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打假风暴。那么,这场史上最强的打假风暴,将为环保产业带来什么影响?在它的作用下,环保产业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
 
 
  随着气候变化问题不断加剧,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推进可持续发展越发紧迫。企业是推动碳减排的关键力量和落实减排任务的主体,在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是当前全球企业制定碳中和目标时采用的主流国际标准,可以为企业“减碳”目标引入一套统一的评定体系,为企业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指导。
 
  【精品服务】
 
 
       中工环环保管家秉承“共享经济”理念,以控制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为导向,通过“云管家”智慧系统将专家资源、技术资源及产品资源进行充分整合,为政府、园区及企业提供从环保排查、环保培训、政策解读、手续办理、技术评审、污染治理方案编制、环境监测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在内的一站式定制化环境综合服务。

       以上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一周要闻回顾的全部内容,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一周要闻   环保管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