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于日前印发,该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规〔2014〕2号)同时废止。全文如下: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时间: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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