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日前,河北省环保厅印发《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三项地方标准。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三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
《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DB13/T2544—2017)、《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DB13/T2545—2017)、《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安装验收与运行技术规范》(DB13/T2546—2017)等三项河北省地方标准已报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于2017年7月17日发布,2017年9月18日实施。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
1.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DB13/T2544—2017)
2.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DB13/T2545—2017)
3.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安装验收与运行技术规范(DB13/T2546—2017)
2.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DB13/T2545—2017)
3.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安装验收与运行技术规范(DB13/T2546—2017)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3日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本标准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少华、崔厚欣、尚永昌、付国印、范朝、马景金、张玲、王春迎、罗遥、王强、冯占榜、王晓利、宋文波、徐曼、王建国、张璇、赵金宝、匡飞、陈磊、吴光辉、王玮。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组成和原理、技术要求、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4208-2008/IEC60529:2001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HJ65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airpollutioncontrolgriddedmonitoring为达到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的目的,根据不同污染源类型及监控需求,将目标区域分为不同的网格进行点位布设,对各点位相关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3.2微型空气监测站microairmonitoringstation采用光散射、电化学、金属氧化物或光离子的传感器检测方法的,体积小于0.1m3、重量小于5kg且可以直接用于室外监测大气污染状况的监测设备,检测参数可以包含PM10、PM2.5、SO2、NO2、CO、O3、TVOC等其中的一种或几种。
3.3微型六参数监测站microsixparametermonitoringstation检测参数包含PM10、PM2.5、SO2、NO2、CO和O3的微型空气监测站。
3.4微型颗粒物监测站microparticlemonitoringstation检测参数包含PM10和PM2.5的微型空气监测站。
3.5微型TVOC监测站microTVOCmonitoringstation检测参数为TVOC的微型空气监测站。
3.6标准方法standardmethod符合GB3095-2012中5.3规定的自动分析方法。
3.7质控设备calibrationequipment采用标准方法的可用于微型空气监测站校准的监测仪器。
3.8标准空气质量监测站standardairqualitymonitoringstation符合HJ653和HJ654标准要求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检测参数包含PM10、PM2.5、SO2、NO2、CO和O3。在本标准中用作微型六参数监测站和微型颗粒物监测站的质控设备。
3.9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smallairqualitymonitoringstation采用标准方法的小型化、便于移动且可直接用于室外监测大气污染状况的,检测参数包含PM10、PM2.5、SO2、NO2、CO和O3的监测设备。在本标准中用作微型六参数监测站和微型颗粒物监测站的质控设备。
3.10小型颗粒物监测站smallparticlemonitoringstation采用标准方法的小型化、便于移动且可直接用于室外监测大气污染状况的,检测参数为PM10或PM2.5的监测设备。在本标准中用作微型颗粒物监测站的质控设备。
3.11移动式空气质量监测站movingairqualitymonitoringstation采用标准方法或其他可溯源到国家标准方法的小型化、可直接移动且可直接用于室外空气质量监测的装置,检测参数可以包含PM10、PM2.5、SO2、NO2、CO、O3、TVOC等其中的一种或几种。在本标准中用作微型空气监测站的质控设备。
3.12大气环境模拟舱atmosphericenvironmentsimulator配备有采用标准方法的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可模拟室外环境的密闭试验舱,具有可联通室外空气、可控制污染物种类和混合浓度且可模拟室外温湿度的功能。在本标准中用于微型空气监测站出厂前校准。
4系统组成和原理
4.1系统组成
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由监测单元、质控单元和数据处理分析单元组成,见图1。监测单元应包含多台微型空气监测站。具体设备类型可为微型六参数监测站、微型颗粒物监测站或微型TVOC监测站。质控单元应包括大气环境模拟舱和质控设备,质控设备可根据具体质控需求配备。监测单元出厂前应在大气环境模拟舱内经质控设备校准;监测单元安装后应定期经质控设备校准。数据处理分析单元应包括数据接收模块、数据存储模块、数据运算模块及数据分析和管理模块。
4.2系统分析原理
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监测单元分析原理和质控单元分析原理见表1。
5技术要求
5.1监测单元(即微型空气监测站)
5.1.1外观要求
5.1.1.1设备应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等信息。
5.1.1.2设备表面应完好无损,无明显缺陷,各零、部件连接可靠,各操作键、按钮灵活有效。
5.1.2工作条件
5.1.2.1工作温度
-20℃~+55℃,-40℃~+55℃(高寒型)。注:高寒型指工作温度最低可达-40℃的微型空气监测站。
5.1.2.2工作相对湿度
15%RH~95%RH。
5.1.3安全要求
5.1.3.1一般要求
设备及其附件应避免在装配、安装、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人身安全隐患,诸如锋边、毛刺等。
5.1.3.2接地保护
设备采用市电供电时应连接地线,具有防雷保护设施。
5.1.3.3绝缘电阻
使用交流电源时,设备的电源相、中联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Ω。
5.1.3.4绝缘强度
使用交流电源时,设备电源相、中联线对地的绝缘强度,应能承受交流电压1.5kV、50Hz泄露电流5mA,历时1min实验,无飞弧和击穿现象。
5.1.3.5防护等级
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设备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2008中对IP44的规定。
5.1.3.6防盐雾腐蚀
经盐雾试验后,设备外壳应无腐蚀现象。
5.1.4功能要求
5.1.4.1供电方式
市政供电或太阳能供电。
5.1.4.2电池续航能力
不少于30d。
5.1.4.3数据有效性
数据传输周期≤5min,每小时监测时间≥45min。
5.1.4.4无线通讯
具有无线通讯功能,数据开始传输至服务器接收数据间隔不大于10s,远程控制响应时间不大于1min。
5.1.4.5在线升级
具有在线升级功能,可通过远程控制实现设备的程序升级。
5.1.4.6断线自动重联
具有断线自动重联功能。
5.1.4.7断网数据续传
具有数据续传功能,设备断线重联后可将断网时间段数据续传,可保存的数据应不少于十万条。
5.1.4.8GPS定位
具有GPS定位功能,定位偏差≤10m。
5.1.4.9全生命周期管理功能
具有全程记录设备自生产至报废的全生命周期中安装、维护、校准等管理行为的功能。
5.2质控单元
5.2.1质控设备
5.2.1.1应符合HJ653和HJ654中的相关规范要求。
5.2.1.2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和小型颗粒物监测站应具有通电自启动功能。
5.2.1.3移动式空气质量监测站应符合下列要求:
a)具有移动定位功能;
b)数据检测周期≤5min。
5.2.2大气环境模拟舱
大气环境模拟舱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气密性好,泄露率≤5%/h;
b)可实现舱内污染物介质均匀混合,混合度≥95%;c)可联通室外空气,实现与外界的空气交换;d)可通入不同浓度的标准气体和颗粒物;
e)可实现舱内污染物不同浓度梯度的调节;
f)温度调节范围:-20℃~+55℃;
g)湿度调节范围:15%RH~95%RH。
5.3数据处理分析单元功能要求
5.3.1数据接收与传输模块
5.3.1.1能内置协议将字符串解析为需要的信息。
5.3.1.2具有数据包的校验、检查、解析和入库(数据存储)功能。
5.3.1.3能采用多线程异步通信技术与各监测点通信。
5.3.1.4能同时接收一万个以上的在线监测设备实时传输数据。
5.3.1.5能按规定的数据传输协议,与现有管理部门的管理平台连接。
5.3.2数据存储模块
5.3.2.1具有存储原始数据、浓度数据以及统计数据的功能。
5.3.2.2能提供可供应用程序调用的数据接口。
5.3.2.3具有断电保护功能,断电时不应造成已存储数据丢失。
5.3.3数据运算模块
5.3.3.1能对实时数据进行分类计算汇总。
5.3.3.2能对微型空气监测站的自动校准过程进行实时运算。
5.3.3.3具有小时均值、日均值、月均值、年均值统计功能。
5.3.4数据分析和管理模块
5.3.4.1具有数据实时显示功能,监测数据更新周期≤5min,可同时在PC端和移动端实现。
5.3.4.2具有超标报警、信息推送和现场情况反馈功能,可同时在PC端和移动端实现。
5.3.4.3具有数据筛选、查询和下载功能。
5.3.4.4具有自动输出常规报表功能,如日报、月报,同比、环比,分类排名,日变化规律分析,报警信息统计和反馈信息统计等功能。
5.3.4.5具有区域污染实时、历史动态展示功能。
5.3.4.6发生局部污染事件时,可自动追溯污染源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