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3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名单的通知-资讯前沿-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资讯前沿 » 正文

关于确定2023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名单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3-10-18

关于确定2023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云南省、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局),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环办法规函〔2023〕78号)要求,经地方申报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程序,确定天津市中新天津生态城等20个地区(单位)为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地区(单位),名单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以3 年为一评估周期,本期试点时限自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二、请各试点地区(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突出特色和优势,进一步优化完善三年期的试点工作方案,自批复之日起 3 个月内印发,并报省级生态环境厅(局),抄送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
 
  三、试点工作启动后,请各试点地区(单位)于每年 12 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经省级生态环境厅(局)报送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
 
  四、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会同相关单位,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技术支持和指导。
 
  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具有探索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各试点地区(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国家建立健全环境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提供实践经验。省级生态环境厅(局)要强化跟踪督促,对试点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对于试点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宣传推广,引领带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3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2023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名单
 
  天津市中新天津生态城
 
  河北省秦皇岛市
 
  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江苏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
 
  浙江省丽水市
 
  浙江省台州市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山东省日照市
 
  山东省滨州市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黄埔园区、增城园区和广州开发区园区)
 
  海南省五指山市
 
  云南省昆明市
 
  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
 
  更多环保资讯,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http://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环境健康管理   环保管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