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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环评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3-09-19

 
  01.政策介绍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文,分为四个申报方向。
 
  (一)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向
 
  1、重点支持内容:重点支持各地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安排标准:
 
  (1)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重大创新示范项目除外。
 
  (2)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控制。其中,县级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重大创新示范项目除外。
 
  (二)节能减碳方向
 
  1、重点支持内容:重点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煤炭、焦化、纺织、造纸、印染、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效提升,城镇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减碳,重大绿色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
 
  2、安排标准:节能减碳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
 
  (三)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方向
 
  1、重点支持内容:支持各地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项目建设。其中:
 
  (1)循环经济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报废汽车、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塑料等城市典型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可降解塑料项目等。
 
  (2)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重点支持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及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以及农林剩余物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项目。
 
  (3)水资源节约项目主要包括节约用水、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项目建设,支持海水淡化项目建设,包括海水淡化工程,苦咸水浓盐水利用,海水淡化关键材料装备示范工程等。
 
  2、安排标准: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其中,秸秆(农林剩余物)综合利用项目、海水淡化工程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控制。
 
  (四)突出环境污染治理方向
 
  1、重点支持内容:重点支持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及重大环保技术示范等。具体为支持臭氧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项目;支持通过第三方评估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支持电力、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电镀、造纸、印染、食品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设备提升改造示范项目。
 
  2、安排标准:突出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
 
  02.常见问题
 
  (一)拟申报项目前期工作需满足什么条件?
 
  拟申报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投资管理的各种规定,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批复等工作程序,计划新开工项目条件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完备,确保投资一经下达即可投入项目建设。
 
  (二)已完成建设项目还可以申报吗?
 
  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应当用于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含试运行)项目。
 
  (三)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的项目,还可以申报吗?
 
  不可以。已有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明确支持的项目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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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污染治理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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