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拘留12人,约谈307人,问责139人。
山西: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多见;拘留61人,约谈1589人,问责1071人。
安徽: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重点流域区域环境问题突出;拘留63人,约谈637人,问责476人。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央第一、第二、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天津、山西、安徽三省(市)反馈督察意见。
督察指出,天津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大气环境治理仍显薄弱,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
山西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多见,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严峻,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
安徽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重点流域区域环境问题突出,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
截至2017年6月底,天津市共责令整改4331家,立案处罚1654家,罚款2622.7万元;立案侦查3件,拘留12人;约谈307人,问责139人。
山西省责令整改2485家,立案处罚856家,罚款7179.7万元;立案侦查22件,拘留61人;约谈1589人,问责1071人。
安徽省责令整改3113家,立案处罚803家,累计罚款2635.2万元;立案侦查52件,拘留63人;约谈637人,问责4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