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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等两项标准的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3-04-10

  关于发布《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等两项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放射性污染,现批准《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和《六氟化铀运输容器》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GB/T 15950-2023);
 
  二、《六氟化铀运输容器》(GB/T 42343-2023)。
 
  以上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 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3年2月2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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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监测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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