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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考试3月27日开始报名啦!12省启动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

  来源:伯益说 | 发布时间:2023-03-28

  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5月27日至5月28日。
 
  5月27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8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近日,山西、湖北、陕西、贵州等12个省份人事考试网陆续发布《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报名开始啦!
 
  具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山西省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http://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3zgks/202303/t20230322_8199272.html
 
  湖北
 
  关于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http://www.hbsrsksy.cn/hbksy/001/001001/001001002/20230322/b33cf7c7-3106-446b-8526-3de63aba1093.html
 
  陕西
 
  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
 
  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7749
 
  贵州
 
  关于做好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http://pta.guizhou.gov.cn/zgkstz/791450.html
 
  河北
 
  关于做好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974.aspx
 
  内蒙古自治区
 
  关于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http://www.impta.com.cn/gonggao/2023324113326.asp
 
  辽宁省
 
  关于做好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https://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tongzhitonggao/4184.html
 
  山东省
 
  关于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articles/ch03528/202303/a63e14be-0765-4f29-891f-83c7f4efd3c9.s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关于做好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265/7629.html
 
  云南省
 
  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公告
 
  (https://hrss.yn.gov.cn/ynrsksw/i1078.html
 
  西藏自治区
 
  关于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http://hrss.xizang.gov.cn/xwzx/tzgg/202303/t20230322_347242.html
 
  青海省
 
  关于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
 
  (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b92115d1d96f23acf50650e736e38f30.shtml
 
报名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科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2科报名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两个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试两个科目。此条所指“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的核定时间均为“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
 
  (三)工作年限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年限为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范围为:从事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工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包括教学、科研、审批、环境管理、技术咨询、环境检测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在上述岗位工作的年限可视为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年限。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2020年更新)见附件2,请各地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中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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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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