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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3-02-25

  
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月20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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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危险废物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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