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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十四五”规划

  来源: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12-30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江津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体系全面覆盖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固废倾倒事件基本杜绝。全文如下:
 
  重庆市江津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十四五”规划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生态文明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稿)提出了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要求,国家和重庆市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也为推进江津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工业是江津立区之本、强区之基,“十三五”时期,江津培育开放和创新新动能、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迈上“1000亿”新台阶,随着江津区经济高质量转型,现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及环境监管能力也面临着空前的压力和挑战。在此背景下,为适应“十四五”时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解决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重庆市江津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本规划全面分析江津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结合江津区的发展规划和产业特点,重点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源头分类、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进行规划。本规划致力于提高江津区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监管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合理引导“十四五”时期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大保护的内在需求,可服务工业企业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共建成渝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现制定《重庆市江津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十四五”规划》。
 
  一、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
 
  (一)国民经济及工业发展概况
 
  江津区,隶属重庆市,位于重庆市西南部,是长江上游航运枢纽和物资集散地。东邻巴南区、綦江区,南界贵州省习水县,西接永川区、四川省泸州市,北靠璧山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区位优越、交通便捷、物流畅通,江津是重庆辐射川南黔北的重要门户,是“一区两群”重要支点,是串联“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口岸,是渝昆泛亚铁路大通道、西部陆海新通道连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
 
  2020年,江津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09.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较上年增长3.9%,在全市38个区县中排名第六,其中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22.9亿元,增长3.8%(其中工业实现增加值481.2亿元,增长3.8%)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0.6%、56.1%和33.3%,其中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46.2%。
 
  江津境内辖有重庆江津工业园区,园区规划38平方公里,始建于2002年,由双福工业园、珞璜工业园、德感工业园、白沙工业园组成,基本形成装备制造、汽摩及零部件、新型材料、电子信息、食品工业五大产业集群,是全市第3个千亿级园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420余户,其中世界500强企业23户。江津区连续15年跻身重庆工业十强区县,园区产值常年排位区县特色园区之首,“一桶健康油、一包调味品、一张生态纸、一瓶文化酒、一篮富硒菜”的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集聚示范区初现雏形。
 
  (二)“十三五”时期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江津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江津调研的重要指示要求,持续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按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基本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监管机制,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取得了显著成效。
 
  1.工业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十三五”期间,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逐渐增加且资源化利用率相对较高。2020年,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涉及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造纸和纸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20个行业,产生类别主要是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其他废物、污泥和冶炼废渣等,其中产废量最大的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从资源化利用和处置去向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为86.69%,主要资源化利用的类别为粉煤灰、脱硫石膏和炉渣,资源化利用去向主要为再生资源加工;无害化处置主要类别为其他废物和污泥等。
 
  危险废物稳定实现无害化处置。2017—2020年,江津区危险废物产生量持续上升,但年增长速度不断减缓。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交由本区和长寿、渝北等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020年,江津区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垃圾焚烧发电、危险废物治理、铅蓄电池制造、装备制造等行业,产生量较大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HW49(其他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2(含铜废物)等,其中,区内处置的主要类别为其他废物、有机树脂废物和表面处理废物;区外处置主要流向贵州、湖北省和重庆长寿区、璧山区、永川区等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的主要类别为其他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含铜废物,其他废物转出原因为区内无相关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焚烧处置残渣(飞灰)转出原因为区内无飞灰填埋场,含铜废物转出原因为区内无处置单位。
 
  2020年,全区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10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1家,主要利用表面处理废物;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单位4家(其中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家),主要处置途径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单位5家,其中废铅蓄电池收集暂存单位3家,综合收集暂存试点单位1家,汽修行业废矿物油收集暂存试点单位1家。
 
  2.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初见成效
 
  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我区认真履行工业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职责,强化部门工作协同联动,共同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和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工作;建立了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的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抓好案件移送;建立了区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卫健委的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检查机制,定期组织机动车维修企业、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制定了《江津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每年完成2件以上的赔偿案件。
 
  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我区将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纳入重庆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登记,全面组织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应用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稳步推进区内相关单位信息化建设。至2020年,我区800多家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完成系统注册并使用,基本覆盖了区内工业固体废物重点单位。结合国家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在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对发放国家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同步完成危险废物年报工作和企业管理计划上报,国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危险废物年报率100%。
 
  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稳定达标。“十三五”期间,我区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市级督查考核评级达到A级。印发了危险废物重点源监督管理名单并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日常工作,结合执法支队的双随机抽查,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要求。至2020年,我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抽查合格率为95%、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抽查合格率为100%,完成市级考核指标。
 
  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有序。自2018年起,我区按要求推行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将年产危险废物5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纳入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范畴。2020年,将32家年产危险废物50吨以上、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4家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全部纳入了“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目前启动率已达100%,使用率已达96%以上。
 
  3.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宣传贯彻《固废法》,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加强。我区持续加大《固废法》宣传、培训和考核力度,采取多样宣传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进行全面宣传,组织各重点镇街及企业环保人员召开专题培训会,提升相关人员的环境管理能力和法制意识,促进企业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实现危险废物的有效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化解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我区持续开展清废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查处工业固体废物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环境事件的发生。2018—2020年,共查处固危废案例57件,司法移送4例,处理固体废物及危化品投诉29件(2018年3件,2019年10件,2020年16件)。2020年,开展了华能珞璜电厂罗家湾、核桃湾2个渣场(尾矿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按要求制定了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专项预案。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监管。落实重庆市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涉重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监管,我区4家涉重金属企业均已按照特别排放限值执行。开展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
 
  启动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管理。2020年,开展了机动车维修单位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了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监管,启动了91家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同时,开展了机动车拆解企业排查和管理。
 
  (三)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压力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推进,“十四五”期间,江津区将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壮大江津作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重庆环都市区转型升级示范区八区之一)根基,打造成渝地区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到2025年,江津区将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700亿元左右,较2020年预期增长约45%。预测“十四五”期间,江津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呈上升趋势。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终端带来的监管压力。2020年,江津区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10家,年收集及利用处置能力20.46万吨,其中利用和处置江津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3.29万吨,大部分为区外或者市外转移进江津处置。区内危险废物运输监管压力、危险废物终端处置企业和收集企业带来的环境监管压力随之增加。
 
  铝灰和含油金属屑等新危险废物给管理带来新压力。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出台了新的危险废物规范化抽查考核体系,同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也新增含油金属屑和铝灰的危险废物利用环节豁免管理,强调了对含油金属屑和铝灰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目前我区有20余家年产废量在10吨以上的涉铝工业企业和含油金属屑产生企业,部分企业未将含油金属屑和铝灰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建立临时贮存设施,部分企业未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及时收运处置。
 
  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能力亟待提升。江津区工业企业数量多,数据变化快,且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点多面广,函需高效信息化手段支撑。目前,重庆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在大中型企业应用,在小微企业和非工业源单位应用率不高,对企业全过程管理数据集成和场景应用不足,数据报送依然依赖于人工汇总,数据准确性及总体效率不高。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和风险防范能力不足。按照《固废法》第99条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目前,江津区10家危废经营单位中6家单位投保,覆盖率60%,风险防范能力和保障均不足。
 
  (四)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工作迎来重要机遇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的新机遇。江津区综合经济实力强,是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支点。2020年江津地区生产总值迈过千亿大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区内先进制造业实现提质升级,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2.3倍,科技型企业数量增长6.5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4%,工业高质量集聚区初现雏形。随着江津区融入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驶入快车道,既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战略支点,也是主城都市区中的同城化发展先行区,也为工业进一步提质增效和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新契机。“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重点,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绿色转型,进入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时期。江津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四大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低碳循环经济全面发展,能源消费增速进一步收窄,新技术革命带来治理能力提升,水系、森林、田园生态优势、人文优势和都市郊区优势不断叠加,逐渐形成绿色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无废城市”深入建设的契机。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抓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江津区作为重庆市中心城区之外的第一批试点区,在2021年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江津区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为指引,以工业源为抓手,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措施的落地,助推工业提质增效、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和“无废城市”理念,紧密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化区域联动合作,健全固体废物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区域联动、联合防治、应急协作、执法协同等机制,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引领,以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保障安全处置为核心,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全量利用处置,加快构建良好的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最终建成工业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最少、资源充分循环利用的“无废城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基本原则
 
  推进源头减量,促进工业提质。积极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合理规划,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减少资源消耗、高能耗企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实施工业绿色生产,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实现工业提质增效,支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应用,有效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健全收集体系,规范过程管理。建设完善的工业源和非工业源固体废物回收体系,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应收尽收。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完善配套管理制度,构建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风险可控的管理体系,加强临时贮存设施建设和管理。
 
  加强循环利用,保障处置安全。加强江津工业园区“一区四园”工业固体废物内部循环,侧重配置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绿色循环再生,拓宽资源化利用途径,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区域协同循环利用;合理配置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处置场,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提升监管能力,防控环境风险。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开展信息化、应急处置、环境执法、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建设,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各领域、各环节环境风险。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江津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范围为江津区行政管辖区域,包括辖区内5个街道和25个镇(表1)。建设时限为2021年至2025年,以2020年为基准年,展望至2035年。
 
  表1 江津区行政区域概况
 
  街道
 
  几江街道、德感街道、双福街道、鼎山街道、圣泉街道
 
  镇
 
  珞璜镇、白沙镇、油溪镇、李市镇、先锋镇、慈云镇、杜市镇、石蟆镇、蔡家镇、吴滩镇、贾嗣镇、永兴镇、龙华镇、石门镇、柏林镇、朱杨镇、嘉平镇、中山镇、塘河镇、西湖镇、夏坝镇、广兴镇、四面山镇、四屏镇、支坪镇
 
  (四)规划目标和指标
 
  以江津区“无废城市”建设为蓝本,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持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和处置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最终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切实保障江津区生态环境安全。
 
  ——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体系全面覆盖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固废倾倒事件基本杜绝。
 
  ——到2035年,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工业固体废物填埋量持续下降,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根据江津区工业固体废物情况,江津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具体指标为下表所示(指标解释详见附件1)。
 
  表2 “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指标与目标设置
 
  指标名称
 
  现状值
 
  2020年
 
  规划目标
 
  2025年
 
  (一)源头减量指标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0.49吨/万元
 
  ≤0.48吨/万元
 
  (二)资源化利用指标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86.69%
 
  88%
 
  (三)保障能力指标
 
  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95%(产废单位)、100% (经营单位)
 
  95%(产废单位)、100% (经营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推广源头减量工艺,促进工业产业升级
 
  1.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环评审查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突出问题和保护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等规定,严控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和过剩产能项目上马。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提前对接跟踪服务机制,拓展“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依法开展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及《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严格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内容审查,从严把关项目的固废类别、数量和处置去向,严格控制产生需填埋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
 
  2.深化产业升级优化工业生产力
 
  坚持工业集约集聚集中和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一区四园”布局,理顺江津工业园区与西部(重庆)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江津综合保税区、滨江新城的体制机制关系,适时调整优化江津工业园区未来发展重心。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重庆市绿色制造2025”,促进造纸、汽车、电子、化工、铸造、建材、有色、涂装、包装印刷、印染等行业的升级改造和绿色转型,实施“一企一策”,制定绿色发展、低碳循环的综合整治方案。到2023年,新增绿色工厂3个,到2025年,新增绿色工厂10个,力争创建绿色园区1个。对全区企业空间布局、产业政策、排污情况进行摸排分析,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加快低效用地企业转型。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0.48吨/万元。
 
  3.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依法公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调查和诊断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实施清洁生产方案。聚焦电力、消费品、装备制造、汽摩、材料、电子等重点产业,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促进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十四五”期间,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完成率稳定100%。探索绿色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建设,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支持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从源头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
 
  4.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2025年底前,对江津区现存未治理废弃矿山按照生态修复工作要求全部“销账归零”。到2022年底前,完成10座其他生产矿山绿色建设。到2025年底前,完成5个绿色矿山建设。
 
  (二)深化实施分类收集,加强贮存运输管理
 
  1.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要求,指导辖区内企业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固体废物特性和类别分开收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实行安全分类存放和管理。健全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和污泥等大宗工业固废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率。鼓励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打通包装物、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回收渠道,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2.完善小微企业和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
 
  加大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摸底和分类,建立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名单。依托区内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建立小微企业和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开展小微企业废油、废包装物、机动车维修企业废油、废滤芯和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分析用的废酸废碱和建筑工地的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配合“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拓展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多元化回收渠道。2025年,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3.加强贮存设施建设和管理
 
  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分类指导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具备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贮存设施,防止渗漏液等衍生废物、废水和泄漏的液态废物、产生的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环境。推动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高校实验室等单位按照重庆市非工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分类贮存收集危险废物,做好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工作。
 
  4.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运输和转运管理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和利用处置企业转移固体废物的指导和管理,发生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时应执行跨省转移制度。加强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和污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的监管,防止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船舶纳入日常检查内容,严控非法转运。
 
  (三)推动园区提档升级,强化资源循环利用
 
  1.加强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贯彻落实国家及重庆市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结合工业领域减污降碳要求,加快探索“无废园区”建设路径。推进江津“一区四园”建立工业园区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再利用、资源化,提高江津区资源产出率,到2025年,完成1个生态工业园区或“无废园区”建设。开展园区工业企业分类管理,对技术落后、存在固体废物污染隐患的企业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利用政策和市场因素,重点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等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固体废物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推进园区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实现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优化升级,加强江津工业园区与中心城区工业园区的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及处置单位联动,探索建立江津、高新、大渡口、永川等区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高效管理。
 
  2.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开展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等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情况评估,针对利用不充分、综合利用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制定措施,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2022年底前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二期),2025年建成粉煤灰和脱硫石膏再生利用项目。探索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报废汽车拆解提档升级,提升废钢、废轮胎、废塑料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于2025年底实施报废汽车回收项目,延伸报废汽车资源化产业链。开展水泥生产企业技术升级,提升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力和效率,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引导企业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高技术化发展。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利用骨干企业,促进产业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循环再生,提高资源利用再生效率。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8%。
 
  3.推进工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支撑,加大“产学研”的投入,在管理模式及技术手段上进行提升创新,减少工业危险废物填埋量。提高工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适时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及技术,促进先进制造业、消费品工业、高科技产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依托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现有处置技术,推进铝灰铝渣、废活性炭、废酸、含镍废物、含铜废物等类别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废酸、废树脂粉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
 
  (四)优化处置设施建设,保障固废处置安全
 
  1.鼓励企业自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鼓励电力、造纸等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较大的企业以资源化为主,不断引进、消化和吸收先进处理工艺,配套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1万吨及以上企业、工业园区自行建设或优化升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配套建设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体系。定期开展自建处置设施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行为。
 
  2.合理规划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立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充分发挥江津与重庆市璧山、永川等区、四川省泸州市接壤优势,落实危险废物“白名单”制度,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跨区域利用处置。依据区域发展定位、产业发展布局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合理规划处置设施建设。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1座,加快推进珞璜电厂污泥处置中心、园林科研院江津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在2025年前建设江津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实施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完成铝灰和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行动,加大对行业优秀企业的政策扶持,优先支持其改建扩建,建设至少1家“排放清洁、技术先进、外观美丽、管理规范”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
 
  3.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有价值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减轻危险废物末端处置压力。鼓励现有资源化利用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和扩能工程。在2025年前扩建江津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新建1条高温蒸煮生产线。开展部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技改项目,扩大废酸、废桶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评估工作,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升改造和扶优汰劣。
 
  (五)开展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1.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配合“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专业机构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和重难点问题解决能力。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全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会,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执法和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交流。贯彻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推动辖区内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可追溯、可查询。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重庆市相关要求,应用新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抽查检查,抽查结果纳入街镇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督促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含油金属屑和铝灰等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调研并整理企业问题清单,开展限期整改。打造重点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标杆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整改和管理制度优化,提升行业危险废物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工作,将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汽车单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检验机构及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单位纳入精细化管理。
 
  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化队伍和应急处置网络。提高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和装备水平,配置专业化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测装备,重点配置能够快速现场检测分析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质的监测仪器与装备。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应急管理,实现污染事故影响迁移的动态跟踪、危害评估和应急处置。积极应用工业固体废物风险防控与利用处置装备,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相关活动。开展多部门合作的工业固体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完善现场处置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将危险废物综合收集单位纳入工业固体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社会化救援队伍。
 
  3.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切实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港口码头、水源地、地灾点、水灾隐患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行销号制度,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并加强预警监控。将工业固体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申报造假、不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2022年以巩固提升重点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联合惩戒,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立案率实现100%,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100%。
 
  4.加强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预警建设
 
  落实企业法人代表环境安全问责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和意识。落实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强化生态环境、经济信息、交通、公安等多部门的监控预警、信息通报、处置措施、应急资源等衔接与联动。结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攻坚工作,综合水文、气象、舆情等因素,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分析与研判。推动华能珞璜电厂罗家湾、核桃湾2个渣场(尾矿库)的综合整治工作,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定期上报执行报告和开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面达标排放。推动落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逐步扩展到固体废物经营单位和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废单位。
 
  5.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设
 
  严格落实《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全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推行企业环境信用与政府采购、财税补贴、评先创优、水电价、信贷等挂钩机制。落实排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环境信用积分制度、失信惩戒机制。落实国家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及配套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社会化环境监测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环保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到2025年,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工业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实现全覆盖。
 
  6.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建设
 
  深化应用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自2022年起,推进年产生量100吨及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电子月台账,有序推进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到2025年,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覆盖率达到95%。
 
  7.加强生态环境行业专家智库建设
 
  依托重庆市固体废物专家库、生态环境技术评估专家库、排污许可专家库、环境应急专家库等各类专家库和智库,对固体废物项目准入、清洁生产、危险废物规范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查、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等方面进行专家论证。
 
  四、重点项目
 
  “十四五”期间,江津区拟投资62350万元,共开展13个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建设。其中工程项目8个,投资61650万元,占总投资的98.88%,主要来源于企业自筹;工业固体废物能力建设及配套政策项目5个,投资700万元,占总投资的1.12%,主要为区财政投入。详见附件2。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本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议批准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商委、财政局、交通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各镇街要细化深化落实规划重点任务,明确措施、责任、期限,提高规划执行力。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管和评估,到期组织开展规划终期评估,评估结果向重庆市相关部门报告,加强评估成果应用。
 
  (二)政策保障
 
  以国家、重庆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导向,围绕“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为建设目标,研究制定和深化落实有关配套政策。根据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统筹推进主要任务、分类实施重点项目。鼓励企业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技研发投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应用研究,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引导科研单位、重点企业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攻关,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
 
  (三)资金保障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原则,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技术、设备研发与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投入。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污染者付费原则,为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处置提供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补助或专项资金支持,区财政要统筹资金安排,支持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提升环境管理能力。
 
  (四)宣传保障
 
  依法公开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十四五”规划,做好规划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解读工作。健全政府、企业、群众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作用,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和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加大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引导形成“邻利效应”。挖掘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亮点成绩、典型案例、重要成效、创新工作方式等,向公众宣传。
 
  附件2
 
  江津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重点项目表
 
 
  附件3
 
  江津区“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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