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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9-27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9月22日,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呼伦贝尔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规划》目标提出,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速继续减缓,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要求。能耗双控任务全面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率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要求。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持续增加,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2.48%,森林蓄积量达到14.65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5%以上。
 
  低碳发展模式得到全面提升。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高耗能行业低碳发展模式得到有效推广,低碳发展新增长点和新动能加速发展,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8.6%以上。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构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建筑交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得到全面实行,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达到3%,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5%。
 
  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大幅提升。城乡基础设施适应能力显著提高,水资源安全得到全面保障,生态农畜林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提升,科学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与气候灾害能力显著提升,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适应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得到普及。到2025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全面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现代化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全面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体系试点工作有效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人才队伍体系建设卓有成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展望2035年,呼伦贝尔市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大幅跃升,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形势日益明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城市、农牧业、自然生态系统、生态脆弱区、人群健康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气候韧性明显提高,草原更碧绿、森林更茂密、河湖更清澈、空气更清新,全市达到更高水平的美丽富饶、和谐安宁。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各单位:
 
  《呼伦贝尔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伦贝尔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前言
 
  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的大背景下,气候变化导致气象灾害以及城市次生灾害增多,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发生。我国结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20年9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第12次会晤等多个国际场合宣布了“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呼伦贝尔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本规划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基础,对呼伦贝尔市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总体设计和安排,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本规划适用范围为呼伦贝尔市行政辖区,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现状和形势
 
  第一节工作成效
 
  呼伦贝尔市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把降低能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完善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的发展定位,确定了“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方式。经过“十三五”期间的扎实工作,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有效修复、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能耗双控指标高效完成、清洁能源利用率逐步提高,树立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各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能耗双控考核高效完成。2020年,呼伦贝尔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1255.66万吨标准煤,完成自治区能耗增量控制目标。
 
  低碳产业体系逐步形成。全市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26.6∶33.1∶40.3演进为2020年的24.8∶27.9∶47.3,“十三五”期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7.0个百分点,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逐步增强。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煤炭、电力、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冰雪、大数据、生物科技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十三五”时期累计化解煤炭过剩产能300万吨,对扎兰屯全兴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退出粗钢产能7万吨,持续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坚决严控新增水泥产能。
 
  能源结构显著优化提升。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多元绿色电力供给系统逐步形成。“十三五”期间,全市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总容量由102.97万千瓦上升到144.61万千瓦,增幅40.44%,占比全市总发电装机容量由12.66%上升到17.01%;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由13.57亿千瓦时上升到35.33亿千瓦时,增幅高达160.35%;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全市总发电量由4.19%上升到9.46%,增长近1.3倍。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量中,风电占比最大,分别达到52.71%和56.75%;太阳能发电呈现较快的增长速度,2020年装机量为36.64千瓦;生物质能发电为2019年布局,两年来装机量累计达6万千瓦,发电量为1.3亿千瓦时。
 
  低碳城镇建设持续完善。绿色建筑迅速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在完成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同时,对新增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要求逐年提高。2020年全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307.3万平方米,占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筑总面积比例达到82.3%。绿色交通全面铺开。加快了老旧渡船、游船的强制报废,先后注销排放不达标的老旧船舶6艘、强制报废船舶11艘,注销中渡船7艘、旅游船10艘。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公共机构节能成效显著。成立了呼伦贝尔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实施远程计量仪表安装及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实现了节能降耗分项计量、实时监测、动态管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呼伦贝尔市医院、阿荣旗和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根河市检察院等一大批公共机构低碳节能项目建设完成。全市63个市直机关完成45个节约型机关创建,创建率达到71.42%;12个旗市区591个党政机关完成423个节约型机关创建,创建率达到71.4%,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创建任务。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降至953.94公斤标煤/人,单位面积能耗降至45.16公斤标煤/平方米。
 
  生态碳汇能力稳步提升。全市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形成点、线、面结合,一体化推进的大绿化格局,扎实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森林草原质量稳步提升。2016—2021年全市森林面积增加15.0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51.75%增长到52.35%,提高了0.6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由12.1亿立方米增长到13.15亿立方米,累计增加1.05亿立方米;“十三五”期间完成退牧还草447.84万亩,草原生态得到了有效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步提升,草原植被盖度稳定在70%以上。
 
  试点示范建设稳步推进。自2012年底呼伦贝尔市获批国家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以来,全市按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低碳城市的创建工作,完成全市碳排放历史情况核算工作,编制了《2014—2020年呼伦贝尔市低碳发展规划》《呼伦贝尔市温室气体清单及碳峰值测算报告》。持续推进呼伦贝尔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制定了《呼伦贝尔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9—2025年)》和《呼伦贝尔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气候适应能力持续提升。应对重大自然灾害能力显著提高,2020年自然灾害受灾26.03万人,因灾死亡0人,紧急转移安置489人,倒塌房屋0间,直接经济损失6.08亿元,比2015年分别下降8.05%、100%、65.73%、100%、55.75%。全市灾害监测预警站网建设不断完善,高新技术装备广泛应用,重大水利工程、气象水文基础设施、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应急避难场所、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设防水平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70万亩,草原鼠虫害防治面积2439.89万亩,无害化防治率达95%以上。深入实施沙区综合治理。河湖长制全面推行,“一河(湖)一档”管理数据基本形成,水资源总量达到316.19亿立方米。
 
  第二节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期、窗口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从国际形势看,自2015年12月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后,5年多以来,承诺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国家越来越多,目前全球气候治理已进入全面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实施阶段,但各方的减排力度与实现《巴黎协定》所提出的温控目标仍存较大距离。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21年最新发布的报告,目前全球已有127个国家和地区做出了碳中和承诺,其中有75个缔约方通报了新的国家自主贡献,约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30%,但是目前各国采取的气候行动与遏制全球变暖所需的行动水平相差甚远,加强气候治理迫在眉睫。
 
  从国内形势看,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我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国家自主贡献最新举措。我国已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美丽中国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环保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抓手,科学编制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将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全面融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有利于推动经济、能源、产业等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和相关重大工程的建设。
 
  从自治区形势来看,由于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国家能源战略基地,承担着外送电力的重要任务,“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有所增加,且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整体呈逐年递增趋势。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内蒙古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强能源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逐渐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全面践行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发展理念。
 
  总体而言,“十三五”期间,呼伦贝尔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挑战仍然十分艰巨。
 
  一是碳排放减排任务艰巨。呼伦贝尔市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形成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能源生产、运输等都围绕煤炭构建,传统高耗能产业有待压减,产业链条有待完善,产品附加值有待提升;呼伦贝尔目前尚处于发展不充分的阶段,加之气候原因,取暖期较长,未来一段时期能源需求将保持刚性增长,能源供应系统无法在短期内摆脱高碳的格局。因此,呼伦贝尔的碳减排工作较为艰巨,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
 
  二是绿色低碳发展基础仍然不足。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从工业结构看,呼伦贝尔市较为依赖资源型产业,工业增加值大部分集中在煤炭、电力和有色等重型工业,轻重比例失调、没有形成多点支撑、民营经济体量较小、制造业技术水平落后等问题凸显。因此,呼伦贝尔在传统能源产业“提档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孵化”方面存在较大的挑战。
 
  从能源结构上看,呼伦贝尔市的能源消费结构目前仍然以煤炭为主,可再生能源利用程度小,占一次能源比例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空间仍需拓宽。呼伦贝尔的可再生能源资源较为丰富且发展潜力较大,但是由于呼伦贝尔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农畜产品基地,生态地位极其重要,因此很多区域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寻找合适的地点建设风力、光伏发电厂成为一大难题。另外,本地高碳产业基础牢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存在困难,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呼伦贝尔可再生能源利用程度的提高。
 
  从服务业结构看,规模以上高附加值的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整体规模偏小,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现代农业、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和物流、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尚未形成。
 
  从经济发展方式看,呼伦贝尔从前依赖的资源型产业的驱动力正在快速减弱,但新型产业的支撑尚未建立,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三是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不断加剧。随着全球升温幅度的进一步加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出现的风险正在持续增加,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出现频率可能进一步加大,全市市政、水利、能源、应急、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和森林、湿地等生态环境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还有待提升。2015—2020年,呼伦贝尔市年平均气温已连续六年高于常年(分别高1.4℃、0.1℃、0.9℃、0.3℃、1.2℃、0.9℃)。“十三五”期间,呼伦贝尔最为常见的自然灾害类型是暴雨洪涝、冰雹,其次是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和霜冻。但从影响大小来看,造成损失最大的灾害类型是干旱,其次是暴雨洪涝、霜冻等。
 
  四是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尚有待完善。呼伦贝尔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基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目前工作合力还未发挥、底数还未完全摸清、考核机制还未完善、资金保障还不充足、技术支撑和人员队伍有待加强。污染减排与温室气体协同治理作用未发挥,目前对协同治理的机理认识还不深入,在管理措施协同、减排项目协同、技术手段协同等方面缺乏研究,碳减排和污染物减排未同步实施,协同治理的效果还不明显。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牢牢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深入落实自治区关于东部盟市发展的工作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到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中去,加快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更加美丽富饶和谐安宁呼伦贝尔。
 
  第二节基本原则
 
  全面统筹与协调联动共同发力。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将政策与措施有机结合,落到实处。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创新低碳技术、低碳发展模式,探索建立一批低碳试点,发挥带头模范作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污染减排与温室气体协同治理。充分考虑污染物减排和温室气体减量协同化治理,强化治理目标一致性和治理体系协同性,加强全过程监管,全面提高治理效果,促进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
 
  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同步推进。强化目标的约束作用,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气候适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政府引导和公众参与紧密结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和公众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企业绿色生产,推进公众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转型。
 
  第三节总体目标
 
  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速继续减缓,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要求。能耗双控任务全面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率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要求。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持续增加,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2.48%,森林蓄积量达到14.65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5%以上。
 
  低碳发展模式得到全面提升。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高耗能行业低碳发展模式得到有效推广,低碳发展新增长点和新动能加速发展,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8.6%以上。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构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建筑交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得到全面实行,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达到3%,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5%。
 
  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大幅提升。城乡基础设施适应能力显著提高,水资源安全得到全面保障,生态农畜林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提升,科学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与气候灾害能力显著提升,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适应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得到普及。到2025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全面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现代化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全面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体系试点工作有效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人才队伍体系建设卓有成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展望2035年,呼伦贝尔市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大幅跃升,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形势日益明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城市、农牧业、自然生态系统、生态脆弱区、人群健康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气候韧性明显提高,草原更碧绿、森林更茂密、河湖更清澈、空气更清新,全市达到更高水平的美丽富饶、和谐安宁。
 
 
  第三章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第一节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围绕实现内蒙古自治区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的贡献目标,在深入研究和综合研判呼伦贝尔市的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战略定位、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呼伦贝尔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峰值目标和路线图,在“十四五”期间综合运用相关政策工具和手段措施推动实施,确保在2030年前全市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战略目标。
 
  推进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推动能源、工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工作。重点控制煤电、化工、有色金属等高碳排放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引导市内重点高碳排放企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鼓励高碳排放行业和重点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煤炭消耗。鼓励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实现达峰。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按照《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选择适宜技术进行升级改造。
 
  专栏1推动呼伦贝尔市能源和工业领域碳排放达峰
 
  呼伦贝尔市碳排放主要集中在能源和工业领域。能源领域主要是发电和产热产生的碳排放,工业领域排放涵盖了有色、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工、建材等行业化石能源消耗的直接排放。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呼伦贝尔市应重点推进能源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化石能源清洁化、清洁能源规模化、多种能源综合化、终端能源电气化为抓手,寻找聚焦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传统工业低碳化改造和转型升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第二节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立足呼伦贝尔市供暖期长的地区特点,优化升级传统能源,进一步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统筹产业政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标准,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依规、坚决有序淘汰部分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加快以低碳技术为核心的改造升级,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热电联产、锅炉(窑炉)、电机系统、余热余压利用、新能源发电等节能改造工程。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顺应产业低碳、智能、高端、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大力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围绕生物科技、冰雪经济、通用航空、中医药(蒙医药)等领域,培育产业集群。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促进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引进和培育现代装备制造、数字经济、贸易物流、会展商务、通航产业、生物科技、高端乳业、智慧农业、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新兴产业。
 
  发展现代旅游服务业。以呼伦贝尔特有的自然资源为基础,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旅游服务业,推动实现呼伦贝尔从单一知名的草原旅游地到生态体验、康养度假、冰雪时尚的全面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实施品牌战略,增强龙头骨干带动作用,完善创新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保障制度,实现“旅游+”融合发展。大力促服务业发展扩量提质,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促进现代商贸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
 
  发展低碳农业。按照“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的思路优化调整农牧业结构,以呼伦贝尔草原畜牧业产业带等农牧主产区为重点区域,推进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生物质能产业、农牧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高效有机肥产业、休闲农牧业等多种产业循环链接和集成发展。大力推动农牧业绿色化发展,持续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牧业节水增效、农牧业污染治理技术开发等生态建设组合拳,着力解决农牧业污染,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预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00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专栏2 低碳产业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传统产业结构优化项目:统筹产业政策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动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围绕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加快有色金属、化工、水泥建材、煤炭、电力等传统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发挥对全市工业经济的支撑作用。
 
  绿色农牧业增量增质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农业,减少化肥使用量。推广“水、肥”一体化灌溉模式,减少物化投入,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计划并进行示范推广。提升农业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鼓励推广大型农业机械,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基本实现耕种收全程机械化。研究创新农业生产活动的低碳化新模式,形成适合呼伦贝尔实际的粮食高产低碳栽培技术模式。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增强土地抗旱节水能力,优化节水灌溉地块种植结构,推广耕地轮作。发展沙地经济,推广沙生植物林下共生技术。在东部肉牛、草原牧区肉羊等特色农畜产品产业带坚持“以养定种"的原则,实行牧区饲草灌溉总量控制,推广旱作饲草,实施牲畜饮水总量控制,鼓励开展屠宰废水等农牧产品加工废水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到2025年,在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海拉尔区、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新建高标准农田399万亩,改造提升32万亩。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
 
  现代旅游服务业建设项目:建立生态环境长效保护机制,严禁生态区域新建大规模开发项目,清理整合不符规范的小散乱项目,打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引领下的创新发展模式,着力推动生态保护与生态观光和谐统一发展。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广袤草原、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景区等生态旅游存量,通过多元化的生态品牌提炼、纯生态及创意旅游新兴业态植入、景区设施完善及生态化建设等举措,提高文化内涵及服务品质水平,推进生态旅游整体提质升级。重点推出以提升海拉尔河、额尔古纳河、克鲁伦河、乌尔逊河、伊敏河、诺敏河以及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观光能力为主的生态旅游产品。
 
  第三节构建清洁低碳现代能源体系
 
  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结合呼伦贝尔丰富的煤炭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立足呼伦贝尔地区供暖期长,以煤为主要能源的现状,加快推广应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和工艺,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提升资源就地转化率和资源产出率。实施传统燃煤机组改造,全面推广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要求和先进能耗标准。严格控制新增用户自备机组的煤炭需求量,在提升效率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现有机组。在建材、有色、化工等耗煤工业领域,以燃煤锅炉淘汰落后和改造提升为重点,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在火电、有色、水泥等高排放行业,推广应用高效除尘、分级燃烧、智能控制、余能利用等新技术。到2025年,全部矿山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依法逐步退出市场,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国家标准,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100%。
 
  有序开发清洁能源。在满足呼伦贝尔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科学布局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在岭东地区适度布局风电项目。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研究开展地热、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能源调查评价和绿色勘探。积极布局储能产业,研究牙克石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力争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18%。
 
  完善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加快完善能源运输通道和输配网络,综合考虑水资源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统筹生产与输送,形成稳定可靠的能源输配网络体系。实施“气化呼伦贝尔”工程,推动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呼伦贝尔支线项目建设,提升呼伦贝尔市天然气利用水平,鼓励通过煤层气、LNG(CNG)等多气源保障管道气未覆盖区域用气需求。提高远距离输电能力,增强电网互济和保供能力,研究推进呼伦贝尔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促进清洁电力优化配置。
 
  第四节加强能源节约强化源头控制
 
  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量能而行”,持续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指标,将能耗双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开展节能改造项目,全面实施用能预算管理,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将新增用能空间和节能挖潜、淘汰落后等腾出的用能空间纳入用能预算管理。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到2025年,单位GDP碳排放下降幅度、能耗双控目标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
 
  严格节能审查约束。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严格把握“两高”项目准入,全面强化“两高”项目管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衔接。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推行区域节能评估。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项目建设投产节能验收,完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抽查与后评估。对节能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严肃查处违规违法用能行为,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用能。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开展专业培养,提升监察队伍业务技能水平。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关键词: 气候变化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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