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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解读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 发布时间:2017-06-21

  一、规划主要任务
 
  1、加快处理设施的建设
 
  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尚不具备处理能力的设市城市和县城要在2018年前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国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0.97万吨/日(包含“十二五”续建12.9万吨/日),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50%,东部地区达到60%。
 
  2、完善垃圾收运体系
 
  城市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全收集,建制镇也应当建立完善系统。积极发展“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体系,打通生活垃圾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十三五”期间,新增收运能力44.22万吨/日。
 
  3、加大存量治理力度
 
  治理历史遗留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不达标处理设施以及库容饱和填埋场。另外,渗滤液处理不达标设施要尽快处理,未建设施要在两年内建成。“十三五”期间,预计实施存量治理项目803个。
 
  4、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
 
  继续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到“十三五”末,力争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3.44万吨/日,城市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5、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结合各地实际,合理确定垃圾分类范围、品种、要求、方法、收运方式,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的全过程体系。垃圾分类设施要与回收利用、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系统衔接匹配。
 
  6、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和市政公用设施监管系统,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监管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控,监控频次和要求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二、投资分布情况
 
  “十三五”期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总额为2518.4亿元,主要集中在新建处理设施、转运设施、餐厨处理设施、存量治理、分类设施、监管体系等6个大项。分项分地区来看:
 
  图表:“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设施投资分地区结构
 

 
       三、设施规模分地区

根据规划显示,到“十三五”期末,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要达到110.49万吨/日,具体分地区情况来看:
 
  图表:“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投资规模地区分布情况(单位:万吨/日,%)
 

 
       四、存量治理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模分地区情况

       1、存量治理分地区结构
 
  “十三五”时期,我国存量治理项目将达到803个,其中江西省最多,达到102个;安徽、海南、河南、甘肃四个地区的存量治理项目也超过50个;福建、厦门、青岛、西藏地区的存量治理规划项目为零。
 
  图表:“十三五”存量治理项目分地区情况(单位:个)

 
        2、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能力规划分地区情况
 
  “十三五”时期,我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能力要达到3.44万吨/日。其中广东省规划要求最高,达到0.34万吨/日;浙江紧随其后,要求也高达0.31万吨/日。
 
  图表:“十三五”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能力规划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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