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如何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资讯前沿-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资讯前沿 » 正文

浙江义乌如何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

发布时间:2022-05-17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2021年6月,义乌市获评生态环境部首批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以下简称衔接改革)。义乌高度重视衔接改革工作,全面梳理问题短板,全力探索破题思路,全域推进改革试点。聚焦关键“四个环节”(准入、申领、变动、监管)重点突破,实现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四个一”,即环保准入信息“一键比对”、审批许可“一次办理”、非重大变动“一致对待”、排污企业“一图管理”。
 
  聚焦准入环节 实现环保准入信息“一键比对”
 
  2021年10月,义乌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智慧准入平台迭代升级,实现APP端全贯通。平台通过生态环境领域“多规合一”,强化“三线一单”、区域环评、饮用水源、畜禽养殖禁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等图集成果应用,推动环评审批部门、第三方机构、办事群众等可以1次查询5大类准入信息,人工审核和群众办事时间缩短80%。
 
  聚焦申领环节 实现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一次办理”
 
  2021年8月,义乌创新开展环评报告表和排污许可证格式融合工作,建立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办系统。申领企业可以通过智慧准入平台一键链接至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办系统,“一站式”在线申领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目前,已通过平台通过环评审批项目33个,发放排污许可证5本。
 
  义乌市环评与排污联办系统
 
  聚焦变动环节 实现非重大变动“一致对待”
 
  2022年3月,义乌起草了《义乌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非重大变动实施方案》。全市范围内依法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审批或备案后发生非重大变动的,由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持有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变动类型的判定,并对判定结论负责,验收前发生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验收后发生变动的,排污许可类纳入排污许可证变更管理,排污登记类纳入排污登记表变更管理。
 
  聚焦“监管”环节 实现排污企业“一图管理”
 
  2021年10月,义乌建立排污企业信息库,集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形成全市排污企业信息“一张图”,实现持证企业上线全覆盖,数据库信息定期更新,为证后执法监管工作提供精准高效的数据支撑。2022年2月,义乌启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系统数据自动回流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平台信息实时动态更新。3月,义乌启动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设,分环节实施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三同时”验收、排污证执行报告等提醒机制。
 
  通过近一年以来的实践,目前义乌衔接改革已初见成效。
 
  实现数据共通共享高效审批
 
  通过将过去分散的生态环境管理图集和排污企业信息库有机整合,实现信息共通共享,有效打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壁垒。
 
  让企业享受审批提速降费改革红利
 
  创新环评与排污联办系统,企业办事环节更便捷,一次审批即可拿到两项许可,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为单个建设项目节省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以上,环评报告内容更精简,编制时间缩减30%,其中部分工艺简单的项目可一次上门当场完成填报,累计为企业节省费用100余万元。
 
  实现监管执法精准高效
 
  通过管理平台,工作人员可同步获得最新审批企业信息,及时指导跟进排污证核发、“三同时”验收、信息公开、台账管理、执行报告填报等环境管理要求,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实现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无缝衔接。
 
  更多环保资讯,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排污许可制   环保管家   环境影响评价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