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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4-08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4月7日,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前 言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赴黄河流域视察,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2020年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黄河流域必须下大气力进行大保护、大治理,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路子。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扬“右玉精神”,抓好“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扎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推动山西沿黄地区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2020年8月27日和31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治黄”,要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保护和治理黄河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山西地处黄河中游,黄河自忻州市偏关县老牛湾入境,至运城市垣曲县碾盘沟出境,流经忻州、吕梁、临汾、运城4市19县(市、区),全长965公里,占黄河全长近五分之一,汾河是黄河第二大支流。
 
  山西是黄河文化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粮食安全的重要区域,是拱卫京津冀和黄河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当前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要求,向着转型发展率先蹚新路的战略目标奋勇前进。同时,山西也是黄河流域发展基础最薄弱、生态环境最脆弱、结构性矛盾最突出的地区之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改善我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具有重大意义。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编制本规划。规划范围为黄河干支流流经的县级行政区,包括太原市、吕梁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全域,以及大同市左云县,朔州市朔城区、平鲁区、右玉县,忻州市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区、榆社县、和顺县、昔阳县、寿阳县、祁县、平遥县、灵石县、介休市,阳泉市盂县,长治市长子县、武乡县、沁县、沁源县,共11市86县(市、区),国土面积11.46万平方公里,2019年人口2711.9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2938亿元,分别占全省的73.1%、72.7%和76%。全省其他区域与规划范围内区域在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存在高度关联,是规划范围的自然辐射区域,本规划一并考虑。
 
  本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实施相关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和建设相关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10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至2025年,第二阶段至2030年,中期展望至2035年,远期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第一章 规划背景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黄河治理,水沙关系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持续好转,高质量发展开局良好,黄河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具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基础。
 
  第一节发展基础
 
  水沙治理成效显著。山西境内黄土高原纵贯三晋南北,沟壑纵横、缺水少绿、生态脆弱,是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大力实施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工程,黄土高原蓄水保土能力显著增强,流域生态实现了由荒芜脆弱到绿色宜人的历史巨变。截至2019年,黄河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24.44%,沿黄生态极度脆弱区吕梁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6%。截至2020年,黄河流域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万平方公里,治理度达到69%。万家寨、龙口、天桥等重大水利工程作用充分发挥,大水网供水框架基本形成,水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202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19.0%以上,以汾河谷地为中心的地下水位持续回升,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持续不断努力,向黄河年输沙量大幅减少,为黄河水沙一体化调控和保障下游堤防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山西黄河流域是汾渭平原和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的重点区域,多年来由于发展方式粗放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环境污染较为严重。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山西生态环境保护,两次视察山西都对环境治理特别是汾河治理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山西坚持以环保倒逼转型,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全省优良天数比例71.9%,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两项指标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市中均排名第二。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水环境质量得到根本好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汾河流域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全部退出劣Ⅴ类,汾河水库出口及文峪河水库出口北峪口断面均提升至Ⅰ类水质,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矿区生态逐步修复。
 
  转型发展扎实推进。坚持把转型发展作为经济工作和各项事业的纲,着力构建“一切为了转型、一切服务转型”的工作格局,加快推动全面转型。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坚实起步,主动推动煤炭智能绿色安全开采和清洁高效深度利用,去产能走在全国前列,先进产能占比达到68%,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30%,煤层气抽采量、利用量全国第一。加快推动工业内部结构反转,2017—2019年,非煤工业平均增速8.1%,高于煤炭工业5.4个百分点;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通用航空、光机电等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汾渭平原晋中、吕梁、临汾、运城等作为农产品主产区的优势,加快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小杂粮王国”和有机旱作农业品牌效应全面呈现,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文化旅游、康养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文化事业加速崛起。山西黄河流域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黄河文化代表性地区和文化资源密集型区域,根祖文化、德孝文化、佛教文化、晋商文化等闻名遐迩,红色文化内涵丰富。全省旧石器时代遗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面木构古建筑、古代壁画和古代彩塑数量均居全国首位。近年来,山西大力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坚持以文化人,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进展顺利,“乡村文化记忆工程”首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开展文艺精品创作,舞蹈史诗《黄河》成功创排,“黄河”流派歌舞艺术影响广泛。“黄河一号”旅游公路首批建成路段启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进展顺利,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加快打造,“中国根·黄河魂”旅游品牌全面打响。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黄河流域吕梁山区是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山西以超常举措攻坚深度贫困,黄河流域内45个贫困县全部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小康如期实现。深入实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工程,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形成了“吕梁山护工”“天镇保姆”等特色劳务品牌。教育卫生事业快速发展,“1331”“136”工程深入实施,截至2020年,普通中学达到2227所,卫生机构达到4.2万个,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速推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决定性战略成果,确诊病例零死亡、医务人员零感染目标全面实现。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第二节 问题挑战
 
  生态环境依然脆弱。黄河流域自然条件恶劣,区域内遍布黄土丘陵沟壑极强烈侵蚀区、黄土残塬沟壑强烈侵蚀区,水土流失仍是面临的首要问题。森林质量偏低,人造林成林率低,天然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低,森林生态效益差。汾河等支流生态基流不足与纳污负荷过重的矛盾依然突出。“一煤独大”的产业和能源结构、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导致大气环境问题突出。水污染治理能力仍然不足,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雨污分流不完全、效用未有效发挥。
 
  水资源保障能力亟待提升。水资源短缺与用水方式粗放问题并存,全省人均水资源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人均供水量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水资源利用方式相对粗放,现有黄河水配置指标使用不充分,工业用水占比低,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比少,用水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水利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大水网骨干配套工程推进缓慢,供水体系建设“最后一公里”还未完全打通。地下水超采严重,黄河流域超采面积占全省超采区总面积的93%。
 
  创新能力差距明显。由于产业结构不优,山西整体研发投入水平较低,2019年全社会R&D投入强度仅为1.12%,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端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总体数量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两院院士数量占全国比重均不足1%。创新主体少、企业创新活力不够,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强。
 
  文化旅游开发不足。黄河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深入,文物保护存在短板,非遗传承面临挑战。黄河文化产业发展缓慢,市场主体发育不足,产业体系亟待健全。文化创新融合度低,缺乏强势且有影响力的文化精品。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不足,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
 
  总体上看,虽然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取得积极成效,但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矛盾仍然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尚未形成对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有效支撑。
 
  第三节 重大意义
 
  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是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生态脆弱地区绿色发展新路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战略意义。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筑牢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的迫切需要;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持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保障黄河安澜的现实需要;是摆脱资源过度依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六新”突破,促进资源型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战略需要;是促进民生改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推动中部盆地和两山地区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需要;是挖掘农耕文化、根祖文化等山西独特文化魅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彰显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时代需要。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对接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机遇,发扬“右玉精神”,聚焦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系统解决生态领域存量问题,系统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黄河流经县和流域县、沿黄沿汾区域,统筹高标准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着力改善黄河生态环境,着力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促进全流域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着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全力构建支撑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还大自然一个绿水青山、给老百姓一个美丽家园,为我省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提供有力支撑,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中体现山西担当。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始终坚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认识和更好地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一体推进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制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坚定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始终坚持将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统筹推进“五水综改”,合理规划城镇、人口和产业发展,提高用水效益,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把“水制约”变成“水保障”“水支撑”。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始终坚持“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从黄河流经县、流域县两个维度出发,紧密对接国土空间规划,立足不同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精准施策,分类分区推进保护治理,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
 
  坚持协同保护、系统治理。始终坚持黄河流域“一盘棋”思想,推动我省沿黄市县协同、加强与沿黄省份全流域协作,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统筹谋划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保护和治理,强化产业、能源、基础设施、文化旅游等全方位合作,共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转型引领、项目拉动。始终坚持“项目为王”,围绕保护黄河重大问题、关键任务,在生态保护、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文化保护等方面谋划实施一批重大转型项目,以重大项目的实施推动国家战略落实落细。
 
  坚持以人为本、造福民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就业、医疗、教育、社保等重点领域民生工作,培育高素质劳动者大军、构建高水平公共服务体系、创造高品质生活,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第三节 战略定位
 
  资源型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引领区。用足用好全国唯一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一金字招牌,聚焦“六新”突破,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聚力建设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集群,发展汾渭平原四市为主要载体的粮食主产区,发挥我省能源优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农业、能源现代化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为全国其他资源型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经验。
 
  华北地区重要绿色生态屏障。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实施水土扎根工程、山川披绿工程、河湖扮靓工程,系统解决生态领域存量问题,使三晋大地早日重现山青、水秀、河畅、岸绿、景怡的秀美风光,筑牢华北地区重要绿色生态屏障。
 
  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区。以增强黄土高原生态屏障质量效能为目标,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重大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建设,加强以晋西北黄土高原为主的水土保持力度,强化以汾河、涑水河为主的重点河湖水污染防治,强化湖泊、大泉、湿地保护,建设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区,加强防洪工程措施,切实保障黄河安澜,显著提升可持续发展承载力。
 
  黄河流域治水节水示范带。切实做好黄河“水”这篇大文章,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在水沙关系改善、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创新探索,着力破除水之弊、大兴水之利、彰显水之善,守护好“华北水塔”。
 
  内陆开放合作新高地。统筹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参与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建设,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挥在大商圈中的重要节点作用,申报创建中国(山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推进线上线下开放平台建设,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提升开放能级,全面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培育参与国内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世界级黄河文化旅游目的地。坚持系统保护与协同创新并举,加强三晋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挖掘根祖文化、德孝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晋商文化、红色文化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打造游山西、读历史、品文化、养心养生的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增强文化自信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五千年黄河文化在新时代熠熠生辉。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大幅提高。汾河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国家平均水平,汾河水利长廊、生态长廊、文旅长廊全面建成。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初见成效,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黄河流域水沙关系趋于协调,水土流失治理取得积极进展,水资源配置明显优化,万元GDP用水量降幅完成国家分解下达我省的指标任务。城镇空间格局明显优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全面完成,一流创新生态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经济外向度明显提高,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三晋文化更具吸引力和影响力。转型发展蹚新路形成重大标志性成果,经济总量和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全国位次稳步前移。
 
  到2030年,黄河流域人水关系明显改善,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汾河水质进一步提升,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水沙关系更加协调,水土流失治理率明显提高,水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资源型经济转型基本实现,现代化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基本建成,水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三晋文化影响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黄河流域人民群众生活富裕,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的体制机制和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实现,美丽山西全方位呈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格局更加协调,构建起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动力系统,资源型经济转型任务全面完成,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黄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山西黄河文化旅游品牌驰名国内、享誉全球,三晋文化在中华文明中的影响力显著提升。民生事业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群众现代化的高品质生活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水平大幅提升,与全国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三章 构建“两带两屏”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空间格局

       统筹黄河流经县和流域县、沿黄沿汾区域,提升发展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保护为主、生态优先,构建“两带两屏”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两带”即打造沿黄生态文化带和沿汾生态经济带。“两屏”即构筑吕梁山、太岳山—中条山两大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 打造沿黄生态文化带
 
  以黄河干流流经市县为主体,打造沿黄生态文化带。沿黄生态文化带包括黄河干流流经的4市19县(市、区),国土面积2.88万平方公里,主要位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分布有18个自然保护地和多个重要饮用水源地,是我省生态最为脆弱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地域特色最浓郁、黄河文化最具代表性、旅游资源最丰富的区域,在建“黄河一号”旅游专用公路1225公里,分布有碛口古镇、乾坤湾、壶口瀑布、河津龙门、世界大河文明博览园等上百个景区景点。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生态保护方面,聚焦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在黄河东岸建设集生态、景观、经济于一体的防护林带。强化国土空间管控,明确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展控制边界,推动工业用地进一步向工业园区集中。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全面实施封山禁牧,加大对重要湿地的源头保护,推动偏远山区人口有序向县城集中,尽量减少人为活动影响,促进生态自然恢复。文化传承方面,科学有序利用沿岸山水、景观、黄河历史文化等各类资源,依托“黄河一号”旅游公路,以黄河干流为轴,以沿黄河串联西口移民长城文化、古渡古镇商贸文化、红色文化、根祖文化、黄河水利文化等为代表的不同文化,将我省黄河流域文化明珠从北到南串联起来,构建“母亲黄河、龙腾黄河、多彩黄河、生态黄河”国家旅游精品线路,打造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廊带。
 
  第二节打造沿汾生态经济带
 
  以汾河沿线为主体,打造沿汾生态经济带。沿汾生态经济带主要包括太原盆地、临汾盆地、运城盆地等,具体范围为太原市的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清徐县、阳曲县、古交市;晋中市的榆次区、太谷区、祁县、平遥县、介休市;吕梁市的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临汾市的尧都区、侯马市、襄汾县、霍州市、洪洞县、曲沃县、翼城县、浮山县;运城市的盐湖区、闻喜县、新绛县、稷山县、绛县,共31个县(市、区),国土面积2.78万平方公里。沿汾生态经济带拥有全省1/3以上的人口、60%以上的国家级开发区、70%以上的高校、90%以上的中央及省属科研院所,以及不可多得的连片可开发国土空间,是全省经济实力最强、人口集聚度最高、生产要素最密集、创新潜力最大、城镇体系最完备的区域,在全省经济发展格局中具有龙头地位。在严格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加快推动核心区域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方面,加快推进汾河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景观带建设,严格汾河两岸产业准入标准,加快现有产业升级改造及落后产能退出,优化产业布局,规划汾河沿岸、大运高速绿化工程,统筹布局各类工业区和污水处理设施,促进沿岸环境整体改善,把汾河母亲河建成水利长廊、生态长廊、文旅长廊。经济发展方面,以大运、大西等重要交通干线为轴带,串联忻定盆地、太原盆地、临汾盆地、运城盆地,连接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推进生产要素向“大运”轴带集聚,培育融通全省南北的经济大动脉。强化轴带空间效应,推动经济要素向城市流动,促进城市间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密切经济联系和职能分工,打造支撑黄河流域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第三节 构筑吕梁山、太岳山—中条山两大生态安全屏障

        以吕梁山区域、太岳山—中条山区域为重点,筑牢两大生态安全屏障。吕梁山生态安全屏障包括吕梁山地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共涉及7市17县(区),包括灵石县、宁武县、静乐县、岚县、方山县、交口县、娄烦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蒲县、隰县、汾西县、中阳县、平鲁区、左云县、右玉县,国土面积2.63万平方公里,区内有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7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10个,分布有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京津风沙源治理生态功能区、吕梁山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太岳山—中条山生态安全屏障包括太岳山地区、中条山东北部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共涉及3市5县,沁县、沁源县、沁水县、古县、安泽县,国土面积0.97万平方公里,区内有省级限制开发重点生态功能区4个、国家级限制开发农产品主产区1个,分布有太岳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和沁河河谷盆地农产品主产区。两大生态安全屏障是国家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的重要构成,分布有汾河、沁河、涑水河等重要河流源头,遍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在保障京津冀生态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开展生态空间分区保护。吕梁山北部重点加强汾河源头区保护,推进亚高山草甸保护建设,逐步恢复生物多样性。吕梁山中南部重点增强水土保持能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太岳山、中条山重点保护沁河源头、汾河支流源头水源涵养功能,推进森林修复和增效增汇,保护历山典型生态系统,提高生物多样性水平。加强其他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水源地的分区保护。
 
  第四章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华北绿色生态屏障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高标准保护为主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流经19县(市、区)为核心,分类施策推进“四大生态修复区”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升山西黄河流域的环境承载力,使三晋大地早日重现山青、水秀、河畅、岸绿、景怡的秀美风光。
 
  第一节 推进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
 
  加强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在吕梁山黄土高原沟壑区,以保护塬面为核心任务,统筹安排塬面、塬坡、侵蚀沟综合治理,配置塬面径流集蓄利用与排导工程,建成与当地经济社会相适应的“固沟保塬”综合治理体系。重点实施晋西太德塬固沟保塬项目。在运城沿黄区域,采取修建水平梯田、坝滩地,营造水保林、经济林,实施封禁等措施,有效减少入黄泥沙。因地制宜建设淤地坝,合理配置骨干坝、中型坝、小型坝,形成以骨干坝为主体、中小型坝协调配套的泥沙拦蓄体系。加强对淤地坝建设的规范指导,排查现有淤地坝风险隐患,加强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草田路综合治理,合理配置工程、林草、耕作等措施,形成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区域水土保持功能。加快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重点支持吕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区和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还林、还草、还湿、还滩,营造河岸护岸林、侵蚀沟水保林、塬地生态经济林,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立足沿黄土壤侵蚀区水土资源特性,完善水土流失防治技术体系,加强水土保持科研保障。
 
  实施坡耕地综合整治。以保德、兴县、永和、大宁为重点,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以山地丘陵沟壑区等为重点,开展旱作梯田建设。在25度以下坡耕地建设水平梯田,并配套生产道路、蓄水池、水窖、小型节水灌溉等措施,将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变成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田”。大力实施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新建一批旱作高标准农田。以永和县为全省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示范样板,配套开展淤地坝、水土保持林、排洪设施等工程建设,提升坡耕地综合治理水平。
 
  第二节 加快河湖湿地保护与修复
 
  加强河流生态保护修复。按照“一河一策”原则,通过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策并举”,全力推进以汾河、沁河、涑水河为重点的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沁河流域重点实施地下水关井压采,加强延河泉、三姑泉等岩溶大泉保护,减少煤层气开采对水生态的影响。涑水河流域重点依托大水网小浪底引黄工程,统筹农业灌溉输水与河流生态补水,满足河道生态用水需求,促进清水复流。大力实施河流源头保护工程,抓好源头涵养林、干流两侧护岸林建设。推进太原、忻州、吕梁、临汾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方向,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化运作体系,推进县域统规共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
 
  强化岩溶大泉生态修复。以19个岩溶大泉泉域为重点,实施岩溶大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针对黄河流域晋祠、兰村、古堆等岩溶大泉存在的流量减少、地下水水位下降等问题,通过建设替代水源工程,实施关井压采岩溶地下水、煤矿禁采限采、生态补水、岩溶大泉监测等工程,促进岩溶泉域生态修复。
 
  强化以“五湖”为主的湖泊生态保护修复。以“五湖”为重点,做好湖泊生态空间管控、水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打造“五湖”三晋大地明珠。晋阳湖加大湖泊空间管控和强化岸线用途管制,通过河湖连通,保持湖水流动性,保护天际线、山际线和水际线。盐湖实施“一湖四滩”(盐湖、汤里滩、鸭子池、北门滩、硝池滩)综合治理,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伍姓湖以水污染防治为核心,实施河湖连通、上下游系统治理,提升伍姓湖水质。云竹湖以水源涵养为重点,提高绿化程度,对湖区岸坡进行综合整治,建设自然生态林和亲水性护岸。漳泽湖持续开展库区“清河”专项行动,提升湖区水环境功能,推动湖区水质达到优良水体标准。
 
  推进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建立完善生态用水机制,保障湿地生态用水需求。通过采取工程技术和生物技术措施,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对点状分布的小面积自然湿地和具有生态价值的人工湿地,以及水库、湖泊库周湿地实行优先保护和修复。在污染较严重的支流河口建设具有净化水质功能的河口湿地。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建设,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等。
 
  加大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依托大水网等骨干工程,通过完善配套,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以黄河水、当地地表水和再生水等为水源,置换超采区地下水,关闭地下水井,减少地下水开采。通过封堵串层污染机井、泉口清淤等措施,加大入渗补给,促使泉水复流,保护岩溶泉水量和水质。严格地下水管理,健全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和水资源考评体系,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三节 深入开展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
 
  构建黄河流域防护林体系。整合布局国省重点造林工程,逐步形成以北部风沙区防风固沙林、吕梁山中南部水土保持林、黄土高原百万亩生态经济型防护林、黄河中游残垣沟壑区防护林、汾河上游水源涵养林、沿黄地区经济林及平原地区农田防护林为骨架的区域防护林体系,在生态脆弱地区构建华北地区重要绿色生态屏障。吕梁山生态脆弱区以修复黄河沿岸森林生态系统为重点,北部以营造水土保持林和防风固沙林为主,中部以营造水土保持林为主,南部以营造水土保持林和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为主,着力强化水土保持功能,全面提高区域内森林覆盖水平。中条山生态保护屏障建设以涵养水源和自然保护地建设为重点,山区重点发展水源涵养性质的风景林,浅山丘陵区重点发展水土保持林。
 
  持续加大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大力实施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提高黄河流域森林覆盖率,有效提升森林质量,力争到2025年实现黄河流域宜林荒山基本绿化。遵循黄土高原地区植被地带分布规律,坚持绿化彩化财化有机结合,乔灌草搭配、阔叶针叶混交,积极发展经济林、种苗花卉和森林旅游康养等特色生态产业。抚造并重、保育结合,优化树种、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和景观等级,促进森林向近自然林方向发展。在黄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以外100米内划定生态功能保障线,建立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和水源涵养林带。加强区域内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古树名木抢救性保护,逐步建立具有山西特色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责任。
 
  以十大草原为重点推进草原生态修复。开展草原生态资源清查。以山地草原类、山地草甸类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为重点,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恢复土石山区、水源涵养区、重点水系区、生态脆弱区和“三化”严重区的草地植被。推进历山舜王坪草原、沁源花坡草原、红崖峡谷高山草甸、中阳上顶山草原、离石西华镇草原、方山南阳沟亚高山草甸、娄烦云顶山草原、五寨荷叶坪草原、宁武马仑草原、右玉草原等十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大力开展退化草原、亚高山草甸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以草定畜、禁牧休牧、植被重建。
 
  强化农田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田间道路、沟渠等造林以及林网补缺,营造混交林,提升农田防护林网的防护功能,完善农业生态系统。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土壤修复工程,提升耕地质量水平。鼓励采取合理的轮作倒茬进行种植,确保土壤养分均衡。重点栽植乡土树种,营造混交林,减少病虫害,同时兼顾林网的景观和经济效益。探索以林权造林,发展绿色经济、林业经济。实施百万亩经济林工程,积极培育杜仲、沙棘、连翘、文冠果等特色经济林产业,提升农业生态系统综合效益。
 
  第四节 加强重点地区生态修复
 
  以沿黄19县(市、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将山西沿黄沿汾地区分为四个重点生态修复区域,深化生态修复机制创新,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与巩固脱贫成果协调联动,着力打造晋西北防风固沙生态修复区、晋西黄土丘陵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区、吕梁土石山水源涵养生态修复区、晋西南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区。
 
  晋西北防风固沙生态修复区:以偏关、河曲、保德3个黄河干流县为核心,以防风固沙、水土保持为建设重点,加快推进黄河东岸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沿岸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晋西黄土丘陵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区:以兴县、临县、柳林、石楼、永和、大宁、吉县、乡宁8个黄河干流县为核心,采取山水林田湖草一体推进、综合治理的办法,着力打造沿黄一线生态廊道、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和干果、水果经济林基地。
 
  吕梁土石山水源涵养生态修复区:对汾河、三川河、昕水河等源头区域进行重点修复与保护,以封山育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和源头治理,确保“华北水塔”安全。
 
  晋西南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区:以河津、万荣、临猗、永济、芮城、平陆、夏县、垣曲8个沿黄干流县(市)为核心,重点保护和修复沿黄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支持万荣县汾河入黄口生态修复及产业融合,着力打造沿黄一线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屏障。
 
  第五节 加大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
 
  强化矿山生态治理。按照“谁破坏谁修复”“谁修复谁受益”原则,盘活矿区自然资源,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加快推进太原西山煤矿区矿山等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以黄河流域重点地区、京津冀周边、汾渭平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为重点,实施地质环境治理、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综合治理,恢复矿山生态。分类施策,推进大同煤矿区、平朔煤矿区等13个重点治理区和14个一般治理区的修复工程。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制度,2021年后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要求,选择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建设2—3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加强采煤沉陷区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开展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进复垦整地,倾斜支持采煤沉陷区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陡坡耕地生态治理、林草植被恢复等工程。在吕梁山等生态敏感脆弱地区,采取积极的工程治理措施,着力恢复林草植被,遏制生态退化。在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适当的人工修复措施,逐步恢复和增强生态环境功能和稳定性。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合理利用沉陷土地发展设施农业或建设接续替代产业平台,提高土地整治经济效益。
 
  推进矿山保护治理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平台,到2025年实现全省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全覆盖。完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治理技术标准体系,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水平。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多元投资机制,探索建立全省矿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规范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取、使用和监管,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体制,持续优化矿山地质保护治理的法治环境。
 
  第五章 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天蓝地净美丽黄河

        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以汾河、涑水河等河湖为重点,在我省黄河流域,尤其是汾渭平原、“2+26”城市的太原、吕梁等城市,加强农业、工业、生活等重点领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污染源管控,研发推广污染治理技术,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提升生态承载力,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一节 强化水污染治理
 
  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整治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对保留的排污口要建档立牌公示,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实施规范管理。采取生态沟渠、净水塘坑、跌水复氧、人工湿地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分布在汾河干流和主要支流上的入河排污口水质。对入河排污口进行高标准治理、规范化建设,并配套建设入河排污口监测、计量设施,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积极推动堤外人工湿地建设,在有条件的汾河两岸入河排污口,沿黄兴县、临县、柳林县、石楼县、临猗县等重点国考断面涉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及进水管道溢流口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提升排水入河前“最后一公里”治理效能。
 
  推进工业污水“零排放”。对黄河干流沿岸新上项目,一般以布局文化旅游生态项目为主,对新上的其他项目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准入条件。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对临岸1公里范围内已有的“两高一资”项目要分行业、分时段有序退出。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推进清徐县、介休市等新增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建设科学有效、布局合理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切入点,实现废污水收集、处理、回用、排放各环节良性运行,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强化城镇污水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基本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统筹考虑黄河流域城镇(含易地扶贫搬迁后)人口容量和分布,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科学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布局、规模,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开展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等。积极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特许经营,鼓励实施“厂网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加快城镇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在雨污管网未分离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储蓄、净化、回用等工程建设,有效防范初期雨水污染河流。抓好各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强化截污纳管,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在汾渭平原城市和引黄灌区实施农田退水污染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沟道、污水净塘、人工湿地等生态拦截净化工程。实施隔离防护工程、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深入开展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节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推动重点区域联防联控。以“2+26”城市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和汾渭平原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和太原及周边“1+30”区域为重点,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会商、信息通报和数据共享机制,促进区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加强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的污染治理。优化各类工业园区空间布局,完善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焦化、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加快黄河、汾河干流附近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鼓励企业推行清洁生产。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推动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由城市建成区向农村扩展。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减少交通运输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大力推进公转铁和柴油货车清洁化。积极开展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和扬尘专项治理等行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
 
  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制度体系。实施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完善大气环境监测制度,健全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快环境监察执法的信息化建设,依法监督污染主体切实履行污染防治责任。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排放工业废气或者国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节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整合优化现有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和点位,充分发挥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作用。建立完善山西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山西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机制,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类施策修复治理农用地污染和城郊、重污染工矿企业土壤污染。加大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土壤治理修复产业发展。
 
  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短板建设。在沿黄城市和县(市、区)、乡镇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建设垃圾焚烧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善与之衔接配套的垃圾收运系统。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开展阳光堆肥房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城市(县城),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快建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综合考虑区域内飞灰产生量、运输距离、环境容量等因素,跨区域布局建设飞灰协同处置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提升固体废物利用水平。在黄河流域的农村实行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置,全流域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以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固体废弃物为重点,积极推进固废综合利用技术产学研用结合,开发和推广一批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加快建设临汾市、大同市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提升危险废物(有害固体废物)处置水平,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一库一策”的原则提升尾矿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对处于吕梁山、太岳山—中条山的煤矿、金属及非金属矿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破坏和污染排放管控。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在农业耕作施肥等环节农田中泥沙、营养盐、农药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工作。发展规模养殖,引导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标准化改造和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我省黄河流域地区总氮污染控制,减少环境污染。
 
  第六章 强力推进汾河保护,再现汾河晚渡美景盛景

       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是黄河的第二大支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汾河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严格执行《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和水陆域,全面实施治污、调水、清淤、增湿、绿岸,扎实推进汾河上游生态修复与治理、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潇河生态修复与治理、岩溶大泉保护、生态景观等工程,持续推动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确保稳定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第一节 推动“水量丰起来”
 
  实施汾河生态补水。加快推进“五水济汾”,保障汾河水量。加快万家寨引黄全能力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增强生态补水能力,恢复汾河生态功能。大力实施汾河生态补水,科学合理调度汾河水资源,做好全流域补水日调度。保障汾河一坝、二坝、王庄桥南断面、上平望断面、入黄口庙前村断面维持一定的生态流量。合理利用洪水、污水资源,通过汾河两岸的堤外蓄水工程,让洪水在安全情况下具备涵养地下水的功能,加快污水全链条治理,将大量中水返还河道。
 
  实施岩溶大泉保护工程。继续推进晋祠泉、兰村泉、古堆泉等复流工程,通过关井压采、水源置换,进一步对泉域范围内采矿企业实施禁采、限采,进一步健全地下水位监测网络,2025年岩溶大泉地下水水位总体下降趋势得到有效减缓,力争晋祠泉2025年前复流。加快推进全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尤其是太原、临汾、运城等地下水超采严重地区,采取强化节水、置换水源、禁采限采、关井压采等措施,继续推进地下水水位与水量“双控体系”建设,加强地下水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汾河水源涵养功能。实施汾河上游干支流水系综合整治,实现以涵养林建设、河湖生态整治修复、两岸边山绿化、水污染治理及水资源优化配置等措施,恢复汾河健康的生态循环系统。对汾河水库大坝坝轴线上游库区进行清淤,增大有效库容,提高防洪能力,增强兴利能力,更好地发挥汾河水库综合效益。
 
  第二节 促进“水质好起来”
 
  加大汾河污染治理力度。把汾河流域污染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推进干支流一体化治理,促进汾河水质明显改善,确保稳定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完善水质水量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重点加强汾河流域国考地表水断面监测,按照“一断面一方案”,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规治理。加快雨污分流设施、污水处理等提标提效工程建设,严格控制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确保入汾水质达标。加强流域内工业企业、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动汾河干流沿岸污染企业或项目按时限要求退出或搬迁改造,根除汾河干流污染隐患。持续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汾河干支流、入黄支流河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强化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快速消除污染,保障断面水质达标。实施总河湖长专报、挂牌督办、省市联席会议等制度,深化河湖长制改革。
 
  优化汾河生物群落系统。在水质稳定改善、生态基流有保障的河段,投放、培育本地鱼苗,河底种植水生草本植物,推动河流生态系统重建。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监测,把部分水栖鸟类、水生植物作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重要评价指标,列入生态监测范围,提升河流生物多样性水平。
 
  拓宽汾河生态空间。加快实施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加强河流堤外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建设,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河带保护范围,在国家相关政策范围内,有序推进还林、还草、还湿、还滩,非法挤占的要限期退出。持续实施荒山造林、灌木林改造、沿汾村庄绿化等干支流两岸边山绿化工程,在汾河及入黄主要支流沿岸堤外50米、其他支流堤外30米范围内植树种草增绿,建设绿色生态廊道,改善断面水质,保护河流生态空间。
 
  第三节 实现“风光美起来”
 
  汾河上游打造自然风光带。以汾河干流为轴线,按照“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的理念打造自然风光带,重点建设四个景观区。以宁武县东寨镇为中心,融合芦芽山、雷鸣寺、万年冰洞等自然景观资源,打造人景互动的生态景观区;以汾河自然湿地和花果采摘为主,在静乐县、娄烦县段打造山水自然游综合区;在汾河水库坝下至古交市周家山一带打造乡村旅游综合区;在汾河二库库区打造水库、峡谷探险等旅游综合区。
 
  汾河中游打造城乡景观带。以汾河干流绿色廊道为主要载体,融合太原都市群人文景观资源,打造“河润三晋、城景交融”的人文与自然和谐相融的城乡景观带,形成“六大核心、绿廊贯通、文旅为脉、城景交融”的中游民俗文化核心景观。打造四个文化主题段落:以太原都市水岸和汾河公园、汾河二坝景区为主要景观,在太原市城区以及清徐县境内汾河干流,凸显河岸都市景观,打造都市胜景区;在祁县、文水县、平遥县、孝义市、介休市境内汾河干流示范区,打造晋中璀璨文脉区;推进百里潇河生态产业区生态修复,打造集自然生态修复、产业创新触媒、三晋文化展示、滨水宜居生活为一体的生态文化景观带;以秋晴生态湿地公园、古堡湿地公园以及霍州河湾公园为主要景观,在灵石县及霍州市境内汾河干流,凸显灵霍峡谷内山峡及湿地风光,打造山川如画区。
 
  汾河下游打造滨河田园风光带。以汾河干流为主线,融合根祖文化和农耕文化,打造以“华夏脉络、根祖传承、现代农耕、魅力故地”为主题的滨河田园风光带。重点建设洪洞根祖文化湿地公园、临汾尧文化公园、稷山县葡萄采摘园和农耕游赏、稷山县湿地公园、新绛县王村“田间屋舍”田园风光景观等五处水文化景观节点。
 
  第七章 着力改善水沙关系,保障黄河美丽持久安澜

       牢牢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树立“全流域意识”,围绕补短板、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洪减灾体系,筑牢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屏障,切实承担起保障黄河安澜的山西责任。
 
  第一节 加大河流治理力度
 
  完善干流防洪体系。聚焦黄河重点河段、重点地区的防洪任务,加强汾河、沁河等河流防洪安全,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调控功能,加强协调联动。在大北干流段,万家寨水库、龙口水库、天桥水电站按照“电调服从水调、兴利服从防洪”的原则,科学调度洪水;碛口、壶口两个景区和中部引黄工程提水口,加强预警预报建设;提高河曲、保德两个临河县城和偏关县临河乡镇堤防标准,形成三库三口三县联动防洪体系。在小北干流段,重点进行游荡型河段整治,实施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道疏浚工程,沿黄各县(市、区)完善防洪应急预案,建设护岸、控导工程,提高防洪能力。
 
  实施中小河流全面治理。对汾河、岚漪河、偏关河、朱家川河等支流开展堤防加固、清淤疏浚及河道整治,减轻防洪排涝压力。对文峪河、丹河、潇河、浍河、姚暹渠等中小河流进行堤防建设和加固、河道清淤疏浚、排涝治理等。完成列入水利部《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按照县城以上城镇不低于20年一遇、乡镇10—20年一遇,农田及其他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对承担县城防洪、乡镇防洪或农田防护任务的中小河流河段开展治理。以县域为单元,以河流水系为脉络,扎实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第二节 加强重点区域综合治理
 
  加强河道滩区综合治理。根据各河段的河势状况、岸线自然特点、岸线资源状况,在服从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维护河流健康的前提下,全面开展岸线划定工作。加快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明确滩区范围,科学规划滩区发展,提升滩地开发利用水平。划定若干河湖保护区,严格限制保护区内新增建设项目,已有建设项目限期退出。加大黄河小北干流段和三门峡库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力度,稳定河道主槽。实施生态护岸工程,采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防护河道坡面。建立“清四乱”长效机制,实现“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推广“整沟治理”。坚持分区施策,有序开展,逐步完成省内重点山洪沟道的“整沟治理”。在黄河流经区块,实施整村搬迁改造、荒山造林、坝滩联治等项目,控制水土流失,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在黄河流域区块,统筹区域农、林、水的综合开发治理,对搬迁村土地指标进行交易,提高林木覆盖率,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在汾河源头区块,通过整村搬迁复垦、标准林建设、旅游公路项目、村庄特色风貌整治、旅游景点开发、蔬菜大棚种植等项目,促进农民增收。
 
  推进水库除险扩容建设。结合沟道造地、建材生产等泥沙综合利用项目,持续推进汾河水库等水库清淤工程。用好病险坝维修加固专项资金,建立常态化“三类坝”除险加固、库容清淤工作机制。推动建设峪口沟水库、北寒沟水库等中小水库,增强区域防洪能力。完成垣曲县西阳河李家河水库及梯级水电站建设工程,并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水电站,创建一批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和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第三节提高灾害综合应对水平
 
  创新水土保持监管方式。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生产建设活动中水土保持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跟踪检查和验收核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依法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水保林、淤地坝、旱作梯田等水保措施的科学研究,因时因地制宜推广适合山西自然地理条件的水土保持措施,为黄河中游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探索经验和模式。
 
  强化河湖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建立省级黄河泥沙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平台,严格规范采砂等涉水活动,实现黄河泥沙可持续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加强河湖长工作考核,推进河湖长制立法。加强河湖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力推动智慧河湖建设和预警平台服务河湖长制工作,构建“大数据+河湖长制”新型河湖管理模式。
 
  加强水旱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加大雨情、水情、旱情监测站点建设力度,提高站点覆盖率和预报及时性。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整合旱情监测预警系统、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系统、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等资源,实现统一发布、实时共享。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结合“韧性城市”理念,加快建设防洪公共基础设施,完善防洪体系,强化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全面保障城镇防洪安全。建立应对凌汛长效机制,确保防凌安全。鼓励军民协同进行常态化、实战化抗灾演练。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
 
  第八章 大力实施“五水综改”,持续巩固“华北水塔”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统筹水的自然属性、商品属性、政策属性,通过对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进行市场化、法治化改革,保护好“华北水塔”,打破制约发展的“水瓶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优化,为山西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水支撑”。
 
  第一节强化“水源”保护
 
  开展水资源“双控”行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资源敏感区域用水强度。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差别化管控措施,水资源超载市、县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削减计划。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加大流域内地下水超采漏斗治理力度,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地下水采补平衡。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范围,重度缺水地区严控城市水景景观建设。
 
  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健全完善节水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将系统性节水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加快公共机构节水型标杆建设,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鼓励实施高校合同节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冰)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合理限制高耗水服务业发展,实施特种行业用水定额和用水监督管理。开展农村节水行动,推广节水器具和计量收费。
 
  科学配置水资源。修订《山西省水资源全域化配置方案》,在合理确定生态用水的前提下,扎实推进黄河干、支流水量分配,推动我省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形成覆盖全省六大盆地和主要经济中心区的水资源配置体系。调整改善流域供用水结构,在大水网等工程覆盖区加大地表水用量,以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全面实施地下水关井压采,逐步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强化黄河水优化配置,提高太原、大同城市生活用水中黄河水占比,加大黄河水供水范围内现有工业企业黄河水用水量,优化工业产业布局和建设,进一步新增工业黄河水用水量。合理确定河湖生态流量,严格生态流量管控,保障足够的河流生态用水。
 
  第二节加快“水权”改革
 
  推进水资源确权。按照可分配水量不得高于“三条红线”的要求,科学确定全省可分配水量,并细化到省、市、县三级区域和各水资源分区。率先在我省黄河流域市县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用水单位在办理取水许可的基础上,由自然资源和水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水权确权与登记。试点并推行取水许可电子执照的应用,并将电子执照的颁发与水权确权同步。在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内的取用水户,暂不分配地下水水权,已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的用户,只保留配水指标。
 
  深化水权水市场改革。构建水权交易一级市场,搭建水交易平台,推动形成水权交易二级市场,探索开展水权收储转让自营业务、水权融资业务,建立闲置取用水指标认定和退出机制,盘活水权资产。探索开展流域内、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或河流水量分配指标的地区,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实施灌区水量(水权)分配,完善取用水计量监控体系,在有条件的县制定农业水权交易细则,引导农业用水户将水权额度内节余水量进行交易。探索工程水权融资、水权抵押、水权租赁等新型交易模式。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
 
  加强水权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收储转让制度、交易监管制度等与水权交易相关的配套制度,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流转顺畅的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的分行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分行业一级、二级市场水权出让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监测、用水计量与统计、预警预报系统、水资源信息化管理,确保水权交易规范,避免交易争端。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
 
  第三节补齐“水利”短板
 
  加快供水工程建设。推进水利建设。推进中部引黄、东山供水、小浪底引黄、辛安泉供水等大水网四大骨干工程建成达效。建设小浪底引黄二期工程、大水网配套县域小水网工程、太原东西山供水工程、太原西山水厂工程、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引黄太原供水备用水源工程、禹门口水利枢纽工程、吴家庄水库建设项目、滹沱河连通工程、龙华口供水工程、万家寨引黄北干左云供水工程等,加快中部引黄与汾河上游连通工程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山西水网布局。适时开展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和山西供水区配套工程等前期工作。
 
  加快节水工程建设。加快以沿黄灌区为重点的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开展大禹渡、尊村、禹门口、北赵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和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发展渠道防渗等农田水利工程,推广喷灌等先进节水技术措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持续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减少输送损耗。
 
  推动水利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水利规划实施的考核机制,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更好地发挥规划对水利发展的统筹和引领作用。按照“权责对等、分类分档、公开透明、动态调整”的原则,制定山西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理顺省、市、县三级政府水利事权。建立保障有力的政府投入机制,保持水利投入的合理增长。建立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省水控集团等投融资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与银行、保险等金融资本及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水利投资基金,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投入水利。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积极盘活现有水利等国有资产。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公众参与的流域生态修复投建运管机制,制定山西省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投建运管办法,打造流域生态治理“山西样板”。建立战略供水保障能力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第四节建强“水工”系统
 
  加强专业化建设。在总结省级水管单位企业化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市县水管单位企业化改革。在精准测算水工设施价值、经济效益、公益功能的基础上,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建立市场化水工设施补偿机制。以流域为单元,建立信息化测报调度系统,科学实施防洪调度,“一库一策”确定调度图,实现精准化调蓄。对在用各水工设施分别制定运行操作规程,实现运行、调度、检修标准化管理。
 
  推动节水科技创新。贯彻落实“节水优先”,通过研发使用先进节水技术,提高全社会节水效率。鼓励支持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先进技术及设备研发。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加强节水课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快节水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节水产业发展。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和升级改造,降低供水和水处理成本。鼓励节水产品研发制造企业从事各类节水技术服务,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
 
  建立精细化管理体系。以流域为单元,对涉及同一个水源、同一个供水区、同一段河流的水管单位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建立流域水务公司,实施集约化、高效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管理。推行“以大带小”“以点带片”“分片统管”等工程管理模式,实现水利工程集约化管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自动化信息测报系统和智慧水务系统,建立精准化调度体系。对供水效益短期内难以充分发挥的大小水网等战略工程,建立政府购买战略供水保障能力的服务机制。按照“受益者补偿、建设者受偿”的生态补偿理念,合理界定生态供水补偿的主体和客体,建立以资金补偿为主,政策补偿、项目补偿等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
 
  第五节夯实“水务”管理
 
  加快水务市场化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涉水事务的业务整合、资产整合、人才整合,形成防洪、灌溉、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生态保护修复等全产业链,全面推进水务产业一体化。以提高水务产业节约化水平为目标,因地制宜推进城市供排一体化纵向整合,鼓励不同区域市场主体有序竞合。以提高水务服务质量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多方投入、规模经营、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多元监督”的原则,以城市辐射农村、水源带动周边的方式,以点带面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
 
  加强重点领域用水管理。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水产养殖方式,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滴灌、集雨补灌、覆盖保墒等技术和蔬菜、果品等特色种植区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和再生水回用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重点用水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将系统性节水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达标工作。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纳入城镇供水考核体系。
 
  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加快实施新型窖池高效集雨。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新建小区、城乡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适时开展雨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科学布设空地人工增雨作业基地,创建防雹试验示范基地,大力开发空中云水资源。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开展矿井水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雨水利用系统建设。在水资源匮乏的市县,开展非常规水利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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