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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1-12-03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12月21日前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海洋司 靳青青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联系电话:(010)65645529
 
  电子邮箱:hysjgyc@mee.gov.cn
 
  联系人: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王晓萌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电话:(0411)84783171
 
  电子邮箱:xmwang@nmemc.org.cn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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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洋环境   环保管家   环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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