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上海通报:非甲烷总烃监测环保服务弄虚作假,一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被“双罚” !
违法事实
上海谱金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在对某排污单位委托的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中,出具的监测报告数据与对应的原始记录不一致,经查阅采样记录、实验室原始记录,并对接样和分析人员问询调查,认定上海谱金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有选择性评价监测数据并出具监测报告,以至评价结论错误失真。以上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款“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监测规范开展环境监测,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监测数据和监测结论负责”的规定。
行政处罚结论
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对上海谱金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予以责令停业整顿,罚款22.5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00环罚〔2021〕48号),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张宣法予以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00环罚〔2021〕49号)。
法条链接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在本市从事环境监测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市环保部门备案;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监测规范开展环境监测,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监测数据和监测结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