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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又有新一批环保法律法规正式实施!

  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 | 发布时间:2021-07-01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2021年7月开始,又有新一批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环境规范和标准正式实施了,快来了解一下。
 
  全国文件及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场的选址、建设、运行、封场、土地复垦等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替代贮存、填埋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充填及回填利用环境保护要求,以及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选址、运行、监测和废物贮存、配伍及焚烧处置过程的生态 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选址、运行、监测和废物接收、贮存及处理处置过程的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企业、生产设施或研制线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电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等85项系列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现予批准、发布,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农田灌溉水质监管,保障耕地、地下水和农产品安全,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近日,工信部正式批准了《农村生活污水净化装置》(JB/T 14095-2020)行业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净化装置》行业标准将于将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和制造将进入标准化和规范化时代。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将产品召回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有效发挥排放召回在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方面的作用。《规定》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近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并随文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地方文件及标准
 
 
  2021年3月29日,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我市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DB11/T 1819-2021),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
 
 
  为规范市政排水设施
 
 
  《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21年2月26日经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5月27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日前,镇江发布《镇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条例》已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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