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橡胶及其制品》等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技术进步,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橡胶及其制品》等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HJ/T 296-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砖》(HJ/T 297-2006)同时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