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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企业摊派费用,长期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环境局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昌乐县纪委监委 | 发布时间: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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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尔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潍坊市纪委监委指定,昌乐县纪委监委对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尔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江尔玉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长期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议事程序,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向企业摊派费用,加重企业负担;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将生态补偿资金占为己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江尔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江尔玉丧失理想信念,严重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道德失守,贪欲膨胀,擅权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昌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昌乐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江尔玉开除党籍处分;经昌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潍坊市纪委批准,决定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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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违纪违法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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