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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有企业“一条龙”造假,应付执法检查

  来源: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发布时间:2021-03-31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3月3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出席发布会,介绍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安排部署。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唐山检查时,发现有四家企业均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后续处理如何?请问这些违法行为是个案还是带有一定普遍性?
 
  刘友宾:3月11日,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一行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对唐山市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金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和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负荷生产,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并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有的甚至互相通风报信、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性质十分恶劣。
 
  生态环境部、河北省对这一案件高度重视,联合督促指导唐山市从应急预案和责任体系深挖细查,对4家企业生产、排污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执法。唐山市举一反三,开展全市钢铁行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攻坚,对全市其他在产的长流程钢铁企业,从在线监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放标准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
 
  检查发现,少数企业串通第三方运维人员,干扰自动监测设施,使生产期间监测数据失真;部分企业伪造生产记录,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并从烧结到炼铁,再到转炉炼钢和出厂磅房等多个环节生产记录,进行“一条龙”造假,应付执法检查;一些企业环境管理还比较粗放,未按规定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等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
 
  目前,唐山市已建立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办案机制,依法严惩重处。对涉嫌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启动行政处罚,同时暂扣排污许可证,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全部降为最低的D级;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行政拘留;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关案件正在侦查办理中。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跟踪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甚至造假、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依法治污有力震慑。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共有16条环境相关的刑事责任,这16条红线,是企业和生态环境部门需要非常重视的刑法条款。
 
  1. 投放危险物质罪  第114条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第115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    第125条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 危险物品肇事罪  第136条
 
  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 非法经营罪   第225条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6.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第229条
 
  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7.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第229条
 
  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8. 妨害公务罪    第277条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9.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286条
 
  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0. 污染环境罪    第338条
 
  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第339条
 
  第三百三十九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2.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第339条
 
  第三百三十九条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3.走私废物罪    第152条
 
  第一百五十二条【走私淫秽物品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废物罪】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14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第342条
 
  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5 . 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  第344条
 
  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6. 环境监管失职罪     第408条
 
  第四百零八条【环境监管失职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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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违法行为   环保管家   环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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