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循环发展引领行动》的通知-产业政策-专业情报站-七星资讯-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七星资讯 » 专业情报站 » 产业政策 » 正文

印发《循环发展引领行动》的通知

  来源:发改委官网 | 发布时间:2017-05-09

   关于印发《循环发展引领行动》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7〕7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工信厅(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保厅(局)、住建厅(委、局)、水利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商务厅(局)、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林业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循环发展引领行动》,经国务院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  利  部
 
  农  业  部
 
  商  务  部
 
  国  资  委
 
  税 务 总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林 业 局
 
  2017年4月21日

关键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