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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两会看环保 盘点那些环保“好声音”

  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 | 发布时间:2021-03-15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春和景明,万象更新。在这个满怀希望、备受瞩目的春天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北京胜利闭幕。面对2021年及未来中国发展,大家深感重任在肩、使命光荣,将继续砥砺奋进,攻坚克难。
 
  在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在热议哪些环保话题,又提出了哪些建设性意见?今年两会上都有哪些环保“好声音”呢?快跟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小编来get一下吧!
 
  污染防治

  全国人大代表银燕:分区设定大气污染物排放警戒线
 
  建议分区设定大气污染物排放警戒线,作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一个有益补充,这有利于因地制宜,选择更加合理有效的治理方案,既不放任污染,也不造成浪费,且降低反弹风险。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在不触及警戒线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妥善处理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尤其在一些空气质量现实条件较好的县级城市,可以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九三学社中央:“多管齐下”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建议,首先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将更多种类的挥发性有机物列入《环境保护税法》征税范围,明确污染当量核算标准和对应税额。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VOCs物种浓度限值。完善VOCs排放标准体系,健全行业监测技术标准。其次是精准施策。通过精细化管控手段,提升企业生产过程全链条VOCs综合去除效率。利用VOCs排放清单和源解析结果,运用走航监测、手工采样以及溯源分析等手段,确定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以及物种名录、行业名录、排放环节、重点行业清单,提升废气收集率、治污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等治污“三率”。第三,强化联防联控。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区域挥发性有机物防治重点区域,建立重点产业园区污染物在线监测网。
 
  全国人大代表郑月明:完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标准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适用范围和绩效分级标准作进一步梳理,将重点行业尤其是新兴产业(如MTO等)纳入绩效分级体系。其次,应加强对省(市)制定绩效分级标准的指导,使各地分级体系更加科学合理,使重点行业和企业“有类可归”、“有规可依”。对重点企业减排实施动态监测,给予排放达标尤其是超低排放的工业企业、国家认定的“绿色工厂”企业更宽松的环保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钱锋: 加快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建议对长三角地区现有空气质量监测的国控点、省控点、市控点及部分县级点位现状、位置、周边环境和功能属性开展调研,梳理各监测站点的功能属性和各地市需求。制定分阶段建设目标,根据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和网络平台建设情况,逐步扩大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接入点。加强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区域传输路径确认、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工作。统一重点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长三角地区行业排放标准及准入机制一体化。
 
  全国人大代表贾君:加强中俄跨界水体污染治理
 
  一是解决边境地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建议国家出资支持黑龙江省18个边境县120多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二是强化跨国界水体治理研究,建议生态环境等部委将跨国界水体治理作为国家事权的重点予以支持。三是进一步深化跨国界水体水质联防联控机制。流域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须联合发力。建议以兴凯湖为试点,推进中俄双方联合制定跨界河流、湖泊水质评价标准体系,进行跨界水体水质评价,形成跨界水体治理合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食疗营养部主任王宜:保障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用地指标并监督执行
 
  建议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要求,各村制定污水处理的五年计划,结合上述用地指标方案监督落实。其次,在实践中摸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污水处理项目落地运行、污水处理切实见到成效,保障农村用水安全、人民健康。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抗生素污染治理亟待提上“日程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长江流域抗生素污染可能会进一步加剧,急需采取行动。”潘碧灵建议,当务之急是政府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养殖业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健全法规体系,完善标准体系。推动《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增加抗生素污染物防治条款。
 
  碳达峰、碳中和

  全国人大代表阎志:发挥自然保护地作用促进“碳中和”
 
  建议加强自然保护地碳汇研究,制定碳汇计量与评估行业规程,推进生态服务功能的有偿化、市场化。适时将自然保护地碳汇功能质量建设,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增强地方对自然保护地碳汇功能的重视程度。同时,在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中,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碳中和功能的协同效应。
 
  全国政协委员郭继孚:建议推动交通尽快实现碳达峰
 
  建议促进交通与城市协调发展,打造低碳生活模式;促进交通出行模式转变;持续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加速机动车能源结构零碳转型;建议从技术研究、标准规范制定等多个层面深化预约出行的研究,提升预约出行的接受度,推进未来交通系统转型。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丁烈云:通过立法为实现国家碳减排战略目标保驾护航
 
  建议,一是通过新制定法律法规确立碳减排战略目标,如制定《气候变化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二是通过修改现行法律确立碳减排战略目标,如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三是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基础上,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方式确立碳减排战略目标。
 
  全国人大代表丁士启: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碳中和促进法》
 
  建议,一是明确碳中和目标。以立法促进实现碳中和目标,依法依规开展碳中和活动,引导全社会贯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让绿色发展成为共识。二是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是践行国家承诺,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作贡献。通过制定此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企业的责任,确定发展的方向,细化任务,为完成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银泰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执行主席沈国军:提升蓝色碳汇在国家 “碳中和”中的战略地位
 
  建议在全国碳市场中应该明确经过科学评估和相应程序把蓝色碳汇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抵消机制和自愿减排交易,通过市场机制激励和推动海洋和海岸带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加强蓝色碳汇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加强对蓝碳领域科普宣传,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上开设以蓝色碳汇与“碳中和”为专题的传播活动,向国际社会传播我国政府在海洋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举措。
 
  固废危废
 
  全国政协委员郭景平:建立源头削减机制 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建议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正向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我国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统统填埋的现状,变低级填埋为综合利用,变资源浪费为资源再生,做到节约生产,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对工地建筑垃圾实行核准制,建立针对建筑垃圾排放处置的跨部门联审联批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制订针对建筑垃圾源头核准、清运过程管控、消纳处置管控等一系列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舒印彪:推进耦合发电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建议加强对“煤电+”固废耦合发电的集中统一规划,充分发挥现役煤电机组优势,加快地理位置条件较好的城市周边煤电机组耦合发电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耦合发电项目建设;发挥龙头企业作用,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优化升级,依托科技创新和工程示范,完善技术体系,形成行业和国家标准,推动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加快耦合发电领域“卡脖子”技术攻关,形成产业引导和反哺科研、科研支撑和提升产业的良性互动模式,推动技术加速迭代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孙开林: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建议将乡村环境卫生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按照“村收集、就近运输处理”的原则,做到日产日清。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保障经费全额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完善“乡、村、组”三级环境卫生管理网络,设置专职机构关和人员,按照标准配齐卫生保洁队伍,保障保洁员的工资待遇,并出台相应的激励机制留住保洁队伍。
 
  全国政协委员宋鑫: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建议对全国工业固废产生量突出的行业和地区,深入开展相关情况及数据的信息搜集和第三方评价工作,包括工业固废的产生、处置、利用和产业链相关单位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尽快建立“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形成全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管理数据库,通过信息化、物联网等手段为加强工业固废管理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持。鼓励企业、协会、中介组织提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从产生收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项目融资到管理运营一站式服务,大力推广低成本应用技术。
 
  全国人大代表李杰:建立农村危险废物处理机制
 
  建议利用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危险废物“点对点”处置机制,实现以下功能:产废企业发布废品信息;需求企业发布需求信息;环保部门可在平台上对产废企业和需求企业危废利用过程进行审批;通过平台可对危废产生、转移、利用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
 
  垃圾分类
 
  全国政协委员姚卫海: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垃圾分类“加”速度
 
  建议建立小区四分类垃圾三联单台账制度,台账内容应当包括清运时间、垃圾类别、分类纯度、清运量、生活垃圾交付单位/居民区及责任人、清运单位及负责人;建立以居委会为对象、以居民分类准确率为主要实效指标的考评制度,实现社区之间、街道之间互相促进和公众监督;确定按混合垃圾实际清运量收费制度,费率可以设定为居民做好分类后,不明显增加经济负担,实际费用定期向小区居民公示;设立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倒逼小区严格分类,保障厨余垃圾真正实现资源化;做好与垃圾分类进度相匹配的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鼓励采用分散式堆肥的方式处理厨余垃圾。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万捷:指定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建议要明确政府各部门主体责任,将《固废法》第43条第1款修改为: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担负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要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分类计价制度。《固废法》第58条第2款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建立垃圾分类目标责任考评机制。
 
  环保行业

  全国政协委员袁爱平:建议加快落实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可持续发展支持政策
 
  建议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以有利于促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为原则,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内容,应明确“中央财政补贴年限为20年”,与风、光发电项目保持一致。同时,修订“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按照年均利用小时7000~7500小时进行计算较为合适。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行免税政策
 
  建议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特别是对面向生活垃圾领域,回收再生资源的企业取消征收增值税或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全免政策,以鼓励支持其发展政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联合开展调研,出台鼓励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全国人大代表王莉:建议加大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建议,一是从国家层面明确再生资源行业的公益属性,明确各地政府扶持壮大再生资源行业的属地责任;二是研究出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专属政策;三是研究出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成本核实政策,解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大多数情况下无法有效核实成本的问题;四是研究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网络;五是研究出台保障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用地需求的政策;六是研究出台再生资源收行业绿色通道政策,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切实降低成本,提升服务能力,吸引市民回收交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执行会长何文波:提升钢铁绿色化水平 共促产业链低碳高质量发展
 
  建议支持钢铁行业完善钢铁绿色化、多功能化和高性能钢材生产应用的碳配额分配方案,推进钢铁低碳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协调强化上下游行业标准关联性和适用性,新材料研发与生产标准、使用规范的同步制定,体现产用目标一致和性。搭建创新平台,集中行业优势资源进行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在专、精、特、新等绿色优质钢材品种领域提升技术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档次,支持多产业在新材料应用方面深度融合协作,提高产业链系统减碳能力和钢铁材料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乔旭:大力发展膜分离技术 推进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
 
  建议,一是鼓励膜技术创新和推广,加快工业污水治理关键技术攻关。设立引导基金,强化产业合作和资源优化配置,加强膜技术推广,形成基于膜分离集成过程的水资源综合治理产业链、生态链,打造产业集聚区,扩大产业创新链和产业覆盖面。二是加强学科建设,培养膜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人才。三是健全污水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刘怀平:个性化办税服务为环保产业发展加码
 
  要针对纳税人缴费人的新需求,创新个性化服务、优惠政策绿色通道等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办税缴费体验,对标“长三角”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其他

  全国政协委员李琳梅建议:加快推动海水淡化技术创新
 
  建议打造国家级创新平台,建造海水淡化“大国重器”,把国家海水资源利用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完善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创新示范基地功能,配套建设大型海水淡化试验场,将其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为核心装备、部件和材料的国产化研发、制造、测试、评价和工艺技术验证提供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江苏省委副主委、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沈仁芳:尽快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我国土壤资源家底不清、状况不明,严重制约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转型。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对我国土壤进行“全面体检”已成为当务之急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目前,我国已建立了结构合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土壤科技队伍,具备了开展土壤普查的先进技术支撑体系,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条件已经成熟。为此,沈仁芳建议组建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委员会,由国务院牵头统一组织各部委,建立土壤普查部委联动机制,负责顶层设计,全面统筹、指挥、协调和监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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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两会   污染防治   环保管家   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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