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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布做好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涉危企业新旧名录代码调整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时间:2021-01-29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涉危企业新旧名录代码调整工作的通知》未按时完成危废代码变更登记的企业,平台账号将被冻结。2月28日前,经营单位从事省内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其新、旧许可证均可使用;2月28日后,系统将自动删除其旧许可证。公告详情如下: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涉危企业新旧名录代码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各涉危企业: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现已正式施行,前期我厅已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赣环固体〔2020〕106号)部署开展相关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新旧名录衔接过程各项工作,确保企业涉危业务正常运行,我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已上线新旧名录代码变更登记功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时完成新名录变更登记
 
  各涉危企业须对照新旧名录,于2月28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危险废物代码变更登记。3月1日零时平台将自动将危险废物代码切换为新名录代码,对未按时完成危险废物代码变更登记的企业,其平台账号将被冻结,重新启用需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解冻,并完成危险废物代码变更登记。详见附件1《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功能操作简介》及附件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代码变更操作手册》。
 
  二、及时变更危险废物许可证
 
  需变更危险废物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按《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赣环固体〔2020〕106号)要求,对照新旧名录、企业环评、批复及验收等材料,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核准变更危险废物经营类别及代码。经原发证机关审查后,按照新名录废物代码,重新印制危险废物许可证。经营单位在取得许可证后须及时上传平台备案。2月28日前,经营单位从事省内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其新、旧许可证均可使用;2月28日后,系统将自动删除其旧许可证。
 
  三、按新名录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
 
  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出的单位,应按照2021年版名录进行申请;拟接收外省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应在外省产废单位申请转移前完成危险废物许可证备案工作,并要求外省产废单位按照新名录代码进行跨省转移。
 
  四、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指导
 
  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导辖区内涉危企业在平台上按时完成危险废物代码变更,并在企业变更后及时进行审核确认。2月28日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辖区内产废单位仍以旧名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备案,待平台统一切换代码后,管理计划、历史库存等危废代码将自动调整为新名录代码,后续工作统一使用2021年版名录管理。
 
  附件:1.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功能操作简介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代码变更操作手册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一: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功能操作简介
 
 
 
  附件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代码变更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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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危险废物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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