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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难了!各省陆续公布环评工程师考试通过名单

  来源:环评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1-01-21

  各省陆续公布环评工程师考试通过名单

  已公布省份通过人数汇总表




















  关于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的通告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现将我省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和方式
 
  (一)审核时间
 
  2021年1月25日至1月26日提交审核资料。
 
  (二)审核方式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成绩合格人员名单附后(附件1)。
 
  2.成绩合格人员将审核所需材料以图片的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xhpgcsssh@163.com。
 
  二、审核所需材料
 
  (一)本人山西户籍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或社保卡)。
 
  (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验证报告的考生,需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三)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
 
  (四)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资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五)从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
 
  三、审核依据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
 
  (一)审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查验考生提交的资料。
 
  (二)请报考人员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报考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请广大考生相互告知,按时提交审核资料。
 
  附件:山西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19日
 
  山东省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山东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4人(名单见附件1)。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1月25日。
 
  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2),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山东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2、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汇总表.xlsx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月15日
 
 
  浙江省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0〕33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度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4日止)。
 
  如有报考资格异议请联系:0571-28869074。
 
  附件: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公示名单.xls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1月15日
 
 
 
  吉林省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431—89995765
 
  附件:吉林省20201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试公示名单.xlsx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月15日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3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0591-87507553 87526359(传真)
 
  电子邮箱: ks8750755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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