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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产生固废的单位可自行开展危废鉴别

  来源: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时间:2021-01-14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5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何足道、丁鹤
 
  电话:(010)65645770、(010)65645768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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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危险废物   环保管家   环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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