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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政策大盘点

  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 | 发布时间:2020-12-31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时至年末,2020年即将收官。在疫情防控中,这一年竟也匆匆而过,纵观环保产业的发展,2020年无疑是一个全新的局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一年的大气污染治理领域都有哪些重要的政策。
 
  1月份
 
 
  排污登记管理是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全覆盖,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排污单位负担的重要举措。为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有关要求,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和技术进步,环境部印发《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完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环境部发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陶瓷制品制造》《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
 
  2月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技术规范》等3项环保部标准。
 
  3月份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5月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环境部印发《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等四项环保标准。
 
 
  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进一步提高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环境部对《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试行)》(环办函〔2014〕113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印发。
 
  6月份
 
 
  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有关要求,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环境部发布《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7月份
 
 
  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好地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部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基础上,修订完成《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扩大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完善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供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9月份
 
 
  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实施,认真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受到各有关行业和相关企业的好评。但通过现场抽查以及群众反映,部分地方绩效分级工作还存在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谨、廉政风险大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有关工作,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认识 规范程序 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有关工作的通知》。
 
  10月份
 
 
  为实现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提出的全覆盖任务目标,牢牢守住排污许可管理质量的生命线,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服务《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环境部印发《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方案》。
 
 
  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了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加强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
 
 
  10月30日,生态环境部网站正式发布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将2020-2021年秋冬季目标设置为两个阶段,根据2019年一季度和四季度污染水平,分类确定各城市的PM2.5浓度控制目标,按照污染程度分为6档,PM2.5浓度每档相差1个百分点,对“十三五”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城市进一步提高要求。2020年10-12月,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以内;2021年1-3月,控制在58微克/立方米以内。
 
  12月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测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现批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批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等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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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气污染治   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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